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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体育场“双节”期间游乐场所安全监管的通知

来源:县安全生产监管局 发布时间:2019-02-13 16:25:30 浏览次数: 【字体:

县体育中心、质监局,商圣街道办事处:

接群众举报,县体育场在“双节”期间设置游乐场所,未经检验合格安装大型游乐设施。按照县安委会主要领导要求,现就体育场“双节”期间游乐场所安全监管通知如下:

一、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县体育中心负责体育场游乐场所的安全监管职责。

二、县质监局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加强对体育场游乐场所大型游乐设施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

三、商圣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履行“属地管”职责,加强对体育场游乐场所的安全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2019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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