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信须知
一、“书记信箱”受理范围
(一)对全县改革开放、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对全县党员干部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行为的监督、批评或举报;
(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等民生工作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
二、“书记信箱”使用说明
(一)来信请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他人。
(二)来信人应留下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方便问题核实、办理和答复,受理人对来信人的身份信息和来信内容严格保密。
(三)写信时应简明扼要,说清事实,避免模糊表述。
(四)原则上一信只反映一个问题,同一问题请不要重复写信提交。
(五)以下信件不予受理,不再进入办理程序:
1.违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提出不合理要求的;
2.事实不清,没有具体内容,无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
3.反映事项已经或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
4.同一来信人在规定办理时限内多次提交内容相同、相近或问题已得到处理的。
三、“书记信箱”办理时限
一般事项原则上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复杂疑难事项延长至15个工作日。作为信访事项处理的,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规定的时限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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