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C412927-0202-2013-00004 | 发布机构: | 淅川县人民政府 |
生效日期: | 2013-12-05 | 是否有效: | 失效 |
文 号: | null | 所属主题: | 已归档 |
淅川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
淅政[2002]6号 |
为加大城市管理力度,切实提高城市管理的综合执法能力,确保实现文明县城、卫生县城和园林县城的创建目标,决定对我县城乡管理体制进行相关改革。
一、建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势在必行
鉴于城市管理工作长期存在的机构重叠、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管理成效不明显、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等问题,借鉴外地的成功经验,结合淅川实际,建立县城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实行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制度已刻不容缓。
二、城市综合执法队伍的组成及隶属关系的确定
为了确保城市综合执法队伍精干高效,推动城市管理工作产生根本性转变,决定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县城管委下设的“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更名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并从有城市管理主要职能的公安局选派3名优秀正式干警,从工商局选派3名优秀干部,从卫生局、文化局各选派2名优秀干部,借调到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并入城市管理网络,形成集中一致的执法群体。被借调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骨干或后备干部,并持有《行政执法证》的正式执法人员。借调人员应接受城管委办公室工作调度,定人、定岗时间不得少于一年;转移党、团组织关系,参加综合执法大队党、团组织生活;工资及福利待遇,由本单位每月定时转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根据考核情况进行代发,兑现奖罚;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调换时,需经县主抓领导同意后方可变动。县广播电视局,虽不需要固定人员,但每天必须有1名记者参与城市管理工作,进行跟踪报道。
三、城管委办公室“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的执法范围和管理机制
1、执法范围:县政府授权该机构行使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公用事业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文化市场管理等方面的全部或部分的行政执法权。
2、管理机制:管理采取集中管理和分散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定人、定岗、定职责、包落实、工资挂钩的“三定一包一挂钩”责任制。设立人流高峰岗,实行昼夜双班工作制度,对城区内存在的马路市场、占道经营、店外经营、车辆乱停乱放、街道乱搭乱建、广告牌匾设置混乱等影响市容市貌的违法行为进行综合整治,彻底消除管理死角。
四、加强领导,落实“三包”,严格查纠,超常规抓好城市管理工作
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社会系统工程,除必要的体制改革和必要的城市意识宣传教育活动外,更应该引起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通过切实有效的办法,拿实招,出重拳,使社会各行各业形成合力,落实齐抓共管。一是县城规划区内的单位、企业、学校、社会团体、工商个体户等,必须实行以包卫生、包环境、包公共设施管护为内容的门前“三包”责任制,服从城市主管部门和街、路、巷长的管理指导和检查评比,接受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二是城管委办公室将在《今日淅川》开辟“城市管理点将台”,对门前“三包”不落实,脏、乱,差问题突出的单位进行点评,必要时将在电视新闻中予以曝光。三是城管委将从4月份开始,建立城市管理工作台帐。对重视程度差,影响淅川对外开放形象的单位,由县主抓领导通知谈话;不按领导要求落实整改措施的,建议取消该单位全年评先资格;对不遵守城管法规,不落实“三包”责任的工商户,将按照有关规定吊销其营业执照,同时,要追究房权单位或个人的连带责任。
二00二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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