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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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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C412927-02-2016-00003 发布机构: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效日期: 2016-01-27 是否有效: 失效
文 号: null 所属主题: 已归档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淅川县城乡存量房分类排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1-27 浏览次数: 【字体:

淅政办〔2015115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淅川县城乡存量房分类排查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5129


淅川县城乡存量房分类排查实施方案

 

为全面掌握我县城乡存量房屋真实情况,确保城市建设决策有依据、违法建设整治有目标,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县政府决定对全县存量房屋进行分类排查,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属地负责,部门配合,分类排查,务求真实”的总要求,对全县存量房屋实行全面排查,彻底摸清存量房屋的真实底子,为实现对县域房地产市场“调控增量、消化存量,标本兼治、长效管理”的工作目标奠定基础,为全县“十三五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提供科学依据。

二、排查范围

1.全县2009年以来建设的三层以上(含三层)且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

2.2008年以来中心城区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以及各类政策性保障住房。

三、工作要求

1、分类排查。对上述房屋按照以下四种类型进行排查,并如实填报相关表格:①淅川县中心城区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源信息;②淅川县中心城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源信息;③淅川县政策性保障住房房源信息;④淅川县城乡小产权房房源信息(表格见附件)

2、时间安排。201512101220为入户排查阶段,1225目前核查汇总,1226日前将分表、总表上报县城乡存量房分类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职责分工

县政府办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房管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为具体组织实施单位。县房管局负责对2008年以来中心城区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以及各类政策性保障住房房源进行排查;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用地手续审核排查;县规划局负责规划手续审核排查;住建局负责建设手续审核排查各乡镇(街道)负责对本辖区内2009年以来建设的三层以上(含三层)且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进行排查。各单位要按照分工履职尽责,加强沟通主动配合,确保排查工作按期完成,排查结果真实有效。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排查工作领导,县政府成立淅川县城乡存量房分类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副县长刘九利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李建涛、县房管局局长刘明献任副组长,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和县房管局副局长王林伟、国土局副局长景占清、规划局副书记杨昌普、住建局副主任科员王勇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房管局,王林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综合协调、信息汇总等工作。

附件:

1、淅川县中心城区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基本情况统计表

2淅川县中心城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基本情况统计表

3、淅川县政策性保障住房基本情况统计表

4、淅川县城乡小产权房基本情况统计表

 

 

 

 

 

 

 

 

 

 

 

 

 

 

  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1210日印发

(共印80份)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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