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C412927-02-2013-00041 | 发布机构: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13-12-05 | 是否有效: | 失效 |
文 号: | null | 所属主题: | 已归档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淅川县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办法(暂行)》的通知
淅政办〔2008〕13号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淅川县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办法(暂行)》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淅川县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办法(暂行)》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三月十二日
淅川县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办法(暂行)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范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委会成员单位、18个安全生产督查组、县重点企业。各目标责任单位“一把手”为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二、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依据
市政府下达我县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县委、县政府所确定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各目标责任单位前3年安全生产平均水平。
三、安全生产目标分类和内容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分为工作目标和事故控制指标两大部分。
(一)工作目标(60分):主要考核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年度及阶段性安全工作计划安排、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及县委、县政府部署和交办的有关安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
(二)事故控制指标(40分):主要考核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及重点行业(领域)死亡人数、重特大事故起数等指标(具体考核内容及分值设置附后)。
年度事故控制指标与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由县政府或县安委会制定下达,每年年初与各目标责任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四、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组织实施
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由县委、县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县安委会办公室具体实施。
(一)考评时间及方式
1、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期限:从上年度12月26日至本年度12月25日。
2、安全生产目标考核采取自查自评与组织复核相结合、平时检查与年度审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每年12月31日前,各目标责任单位应将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自评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县安委会办公室。次年1月25日前,由县安委会办公室组织考核。
(二)评分办法
1、考核采取对照目标责任书逐项扣分的办法进行,每项扣分直至该项标准分扣完为止。考核结果分三个档次,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含90分)为先进单位,70-89分的(含70分)为合格单位,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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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个安全生产督查组年度考核成绩按全年履行职责情况(占40%)和分包对象年终考核成绩(占60%)计算。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1)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单位的;
(2)安全事故死亡人数超过年度控制指标的;
(3)辖区或行业内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10人以上、或群体性急性中毒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安全责任事故的;
(4)瞒报较大以上(含较大)事故的;
(5)辖区或行业内发生其他性质严重、社会影响重大的事故的。
五、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结果的运用
考核结果纳入各目标责任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安全生产实行单项考核,考核结果按比例计入各目标责任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安全生产项目。凡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被“一票否决”的单位,扣减综合目标考核分值10分,并取消其参与当年各类综合性先进(优秀)单位的评比和奖励资格,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不得评先评奖。
六、其他事项
(一)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结果由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委目标管理督查室、县政府目标管理督查室、县监察局汇总提交县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县委、县政府审定,并在全县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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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通报。
(二)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单位应在考核后1个月内制订并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报县安委会办公室。连续两年考核为安全生产不合格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须向县委、县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三)县安委会办公室应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结果及时抄送县组织、人事部门,作为各级各部门单位领导干部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本办法由县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淅川县安全生产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及分值
附件2:淅川县18个安全生产督查组考核标准
主题词:安全生产 目标考核 通知
抄 送:市政府办、市安监局,县委、县人大、县政协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3月12日印发
(共印150份)
附件1、
淅川县安全生产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及分值
项目考核内容及要求分值备注事故控制指标死亡人数控制指标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包括交通事故、工伤事故、火灾、爆炸、中毒、危化品泄漏等事故死亡人数。20死亡人数突破控制指标,该项不得分,并实行“一票否决”。重特大事故控制指标是否发生国务院、省、市认定的特别重大事故、重大和较大事故。20发生较大事故,该项不得分,并实行“一票否决”。工作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乡镇与村社、部门与所属单位逐级签订各类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主要负责人与副职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10年度及阶段性安全工作计划安排安全工作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总结、年度有考核;阶段性工作(春运、两会、安全生产月、汛期、黄金周等)有专项部署。10隐患排查与专项整治全面排查辖区内重大危险源及隐患并建立台帐,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定人定责定措施,限期整改到位。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监控率达100%。继续深化各项安全专项整治。依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10安全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和本辖区、本部门、本系统的各类业主、驾驶人员、安保人员学习安全法律法规或者进行安全培训。5安全事故报告与应急救援及时上报安全事故,完善各类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工作,安全事故发生后,政府要积极组织施救,做好善后处理工作。认真落实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5安全规章制度执行严格执行每月汇报、季度例会、事故专报、“一票否决”、高危行业安全许可、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特种设备检测检验、建设项目“三同时”等各项规章制度。10机构建设乡镇设立安监站,配备专职安全监察员。行政村(社区)、企业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员。5其他事项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或县安委会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任务。5附件2、
淅川县18个安全生产督查组考核标准
项目考核内容及要求分值备注工作目标履行职责情况认真落实上级指示,按要求完成督查任务;与分包对象签订目标责任书;对分包对象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定期督查和指导,每次督查均做到有计划、有笔录、有总结;按时完成县安委会和上级部门安排的随机性任务。40每少一次扣10分工作效果分包对象年度考核成绩分包对象全年工作成绩显著,没有突破控制指标,没有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60分包对象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该项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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