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C412927-02-2013-00038 | 发布机构: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13-12-05 | 是否有效: | 失效 |
文 号: | null | 所属主题: | 已归档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督查责任制的通知
淅政办〔2008〕86号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督查责任制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以下简称林改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林改工作顺利开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实行县林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包乡镇(街道),开展定期督导工作责任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组组成
由县林改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单位抽调有关工作人员组成8个督导组,对分包乡镇(街道)的林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具体分组情况见附表)。
二、督导组职责
1、指导乡镇(街道)制定林改工作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
2、督导检查所分包乡镇(街道)各阶段林改工作开展情况,掌握工作进度;
3、发现典型,总结经验,掌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县林改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4、协助乡镇(街道)做好迎接市林改办年度考核的准备工作。
三、有关要求
县林改办要分阶段拿出督查事项及时间安排。各督查组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督导各乡镇(街道)圆满完成林改工作任务。
附:县林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包乡镇(街道)一览表
二○○八年六月十九日
主题词:林业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督查制度 通知
抄 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6月19日印发
(共印120份)
县林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包乡镇(街道)一览表
组 别组 长副 组 长成 员分包乡镇(街道)第一组赵保甲(发改委)戚桂华(广电局)全建平
王 静荆紫关、滔河第二组周建三(纪委)李文高(银监办)西簧、寺湾第三组吴圣才(民政局)张明海(档案局)金玉苏
张克红上集、金河第四组陈荆涛(群工部)刘道先(司法局)老城、大石桥第五组陈 华(财政局)李进功(农业局)王建设
杨明香盛湾、仓房第六组徐国范(人劳局)侯小波(水利局)香花、毛堂第七组周沛江(国土局)杨德政(交通局)吕海林
刘兴信厚坡、龙城、商圣第八组李习芳(林业局)殷国宏(政府办)马蹬、仓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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