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C412927-02-2013-00025 | 发布机构: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13-12-05 | 是否有效: | 失效 |
文 号: | null | 所属主题: | 已归档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淅川县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淅政办〔2008〕55号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现将《淅川县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
淅川县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部署,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确保全县防火形势稳定,经县防火安全委员会研究,决定从2008年5月至10月在全县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北京奥运会和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庆典活动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全面排查治理重点场所、重点行业的火灾隐患,严格落实火灾隐患治理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夯实全社会消防安全基础,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排查治理范围的各类场所的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整治;重点场所、重点行业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市防火安全委员会今年通报的2处重大火灾隐患全部销案或关停;2005年以来已整改销案的三批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不发生反弹,亡人火灾得到有效遏制,力争不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保持火灾形势稳定。
三、工作重点
(一)排查范围
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生产、储存、住宿“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场所、文物古建筑。
(二)排查内容
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及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消火栓状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灭火器材配置等情况;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建筑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设置位置情况;“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实行防火分隔,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消火栓、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电气线路敷设及电气设备运行等情况;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销售和使用领域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
(三)治理措施
1、人员密集场所。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旅游景区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的通告》和《河南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的通告》规定的“双九条”措施,从严治理。
2、易燃易爆单位。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等重大火灾危险源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的,协调建设规划部门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限期搬迁;对无法保证消防安全的,要责令停止使用。对安全布局和防雷、防爆、防静电设施不符合要求,以及建筑消防设施运行不正常的,责令限期改正。对将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混放的,责令立即改正。对违法生产、储存、销售或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或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的,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从重处罚。
3、“三合一”场所。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7]54号)规定的十条措施,区分情况,进行处理。
4、高层建筑。根据高层建筑的使用性质不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治理。对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或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的,责令限期改正;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依法予以处罚,并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建筑防火分区、防烟分区、安全疏散等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同一建筑有多个产权单位或使用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不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不落实的,责令限期改正。
5、地下空间场所。对设在地下建筑内的人员密集场所,按照人员密集场所治理要求从严整治;对用于生产加工、库房、汽车库等的地下空间,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依法进行治理。
6、文物古建筑。凡在古建筑内设置公共娱乐场所、毗连私搭乱建房屋、周围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柴草、木料等可燃物的,坚决予以清理。凡在古建筑内违章使用明火的,责令立即改正。凡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不符合规范要求,以及电气线路老化、私拉乱接、未穿管保护的,责令限期改正;单位自身确无能力解决的,要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中旬)
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治理阶段(5月底至6月底)
1、对2005年以来已经整改销案的三批市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逐一进行复查,严防反弹。
2、安监、监察、教育、建设、文化、卫生、工商、旅游、广电、质检等行业或系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本行业、本系统监管的单位逐一进行火灾隐患排查。
3、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组织当地公安派出所、安监办、工商所等有关职能部门和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开展立体网格式排查。
4、发动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深化“三会一标”建设,大力开展消防安全自查互查活动,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
(三)集中整治阶段(7月)
各级各有关部门对于一时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要督促隐患单位列出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监管到位,结果上报主管部门。对于火灾危险性大的隐患,要在7月31日前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或者提请县政府协调有关单位进行关停,形成隐患必除的高压态势。
(四)重点监管阶段(8月至10月)
围绕奥运会、残奥会和国庆黄金周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加大检查的频次和力度,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其间,消防、治安、公安派出所等部门要统一行动,集中开展代号为“中原风暴”的系列专项行动,严惩违法违规行为。
1、“中原风暴”3号行动:8月7日至11日,重点整治易燃易爆单位火灾隐患,在奥运会举办前掀起火灾隐患整治高潮,严防火灾、爆炸事故发生。
2、“中原风暴”4号行动:9月24日至28日,重点整治公共娱乐场所火灾隐患,采取日夜相查的方法,对辖区所有公共娱乐场所拉网式检查一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单位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结合各自实际,迅速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确定工作重点,细化工作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周密部署,层层发动,全力抓好火灾防控工作,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加大整治力度。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严格执行公安部“一条高压线、三条铁规”和相关治理措施,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章行为,治安、消防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进行处理,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尤其是行政拘留力度,始终保持严惩违法违章行为的高压态势。
(三)强化督导检查。县政府将成立联合督查组,采取分工负责、分片包干的办法,层层开展监督抽查。公安消防部门要统筹开展好联合督查行动,灵活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相关单位和执法一线加强督促指导,推动隐患治理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四)实施动态跟踪。消防部门要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逐一登记录至火灾隐患网上追踪系统,一般火灾隐患应每两天录入一次,提请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及时录入,建立火灾隐患数据库,进行综合分析和动态追踪,以信息化推动促进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五)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全面排查与分类整治相结合、组织集中排查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建立健全重大火灾隐患分级管理机制,强化规范消防监督分级管理,实现隐患登记、整改、销案的全程管理。要将预防隐患的关口前移,严格消防行政许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先天性火灾隐患。要推进和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切实打牢火灾防控基础。
二○○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
主题词:文秘工作 公安 防火 通知
抄 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市防火安全委员会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5月21日印发
(共印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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