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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C412927-02-2013-00004 发布机构: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效日期: 2013-12-05 是否有效: 失效
文 号: null 所属主题: 已归档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淅川县2007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淅川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12-05 浏览次数: 【字体:

淅政办〔2007〕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淅川县2007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三月十六日

                                                 

   淅川县2007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县农资市场管理,根据农业部《2007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农市发[2007]5号)、《河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07年河南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市[2007]4号)、《南阳市2007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宛农通[2007]17号)文件精神,结合淅川实际,特制定《淅川县2007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与目标
    (一)工作思路。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打防结合、综合治理”和属地管理原则,大力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以源头治理为重点,加大假劣农资案件查处力度,完善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积极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促进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
    (二)工作目标。通过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使农资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制售假劣农资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基层农资监管执法能力不断增强,案件查结率有新的提高,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不断健全;各级投诉举报渠道进一步畅通,农资监管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不断深入,农民识假辨假能力和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放心农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农资产品质量和农民群众满意程度不断提高。
     二、工作重点
    (一)农业局工作重点
    1、进一步清理整顿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县农业局要加强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对辖区内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清查。对已经发放的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登记证、品种审定证书、推广鉴定证书等进行核查,加强对临时证照的清理,对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定条件的或国家已明令禁止生产的产品证照,要依法注销或撤销;对无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厉查处。对近年来群众举报投诉多、违法生产经营农资情节严重以及造成重大农业生产责任事故的,要重点检查。对未按规定建立产品质量和经销档案的,要督促建立,对拒不建立或抵制建立的,要依法查处。要建立规范的农资日常监管工作档案,做到有查必有录。
要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要求,加大农业系统企业脱钩的工作力度,认真清理乱挂钩、乱挂靠的行为,加强监督管理。按照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国办发[2006]40号)文件要求,对未脱钩的种子生产经营企业,自2007年7月1日起,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再向其核发生产经营许可证。
  2、突出重点农资产品的监管。以种子、农药、肥料为重点,强化市场监管坚决查处违法行.

淅政办〔2007〕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淅川县2007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三月十六日

                                                 

   淅川县2007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县农资市场管理,根据农业部《2007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农市发[2007]5号)、《河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07年河南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市[2007]4号)、《南阳市2007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宛农通[2007]17号)文件精神,结合淅川实际,特制定《淅川县2007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与目标
    (一)工作思路。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打防结合、综合治理”和属地管理原则,大力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以源头治理为重点,加大假劣农资案件查处力度,完善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积极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促进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
    (二)工作目标。通过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使农资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制售假劣农资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基层农资监管执法能力不断增强,案件查结率有新的提高,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不断健全;各级投诉举报渠道进一步畅通,农资监管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不断深入,农民识假辨假能力和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放心农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农资产品质量和农民群众满意程度不断提高。
     二、工作重点
    (一)农业局工作重点
    1、进一步清理整顿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县农业局要加强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对辖区内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清查。对已经发放的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登记证、品种审定证书、推广鉴定证书等进行核查,加强对临时证照的清理,对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定条件的或国家已明令禁止生产的产品证照,要依法注销或撤销;对无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厉查处。对近年来群众举报投诉多、违法生产经营农资情节严重以及造成重大农业生产责任事故的,要重点检查。对未按规定建立产品质量和经销档案的,要督促建立,对拒不建立或抵制建立的,要依法查处。要建立规范的农资日常监管工作档案,做到有查必有录。
要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要求,加大农业系统企业脱钩的工作力度,认真清理乱挂钩、乱挂靠的行为,加强监督管理。按照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国办发[2006]40号)文件要求,对未脱钩的种子生产经营企业,自2007年7月1日起,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再向其核发生产经营许可证。
  2、突出重点农资产品的监管。以种子、农药、肥料为重点,强化市场监管坚决查处违法行.

淅政办〔2007〕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淅川县2007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三月十六日

                                                 

   淅川县2007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县农资市场管理,根据农业部《2007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农市发[2007]5号)、《河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07年河南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市[2007]4号)、《南阳市2007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宛农通[2007]17号)文件精神,结合淅川实际,特制定《淅川县2007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与目标
    (一)工作思路。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打防结合、综合治理”和属地管理原则,大力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以源头治理为重点,加大假劣农资案件查处力度,完善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积极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促进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
    (二)工作目标。通过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使农资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制售假劣农资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基层农资监管执法能力不断增强,案件查结率有新的提高,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不断健全;各级投诉举报渠道进一步畅通,农资监管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不断深入,农民识假辨假能力和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放心农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农资产品质量和农民群众满意程度不断提高。
     二、工作重点
    (一)农业局工作重点
    1、进一步清理整顿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县农业局要加强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对辖区内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清查。对已经发放的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登记证、品种审定证书、推广鉴定证书等进行核查,加强对临时证照的清理,对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定条件的或国家已明令禁止生产的产品证照,要依法注销或撤销;对无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厉查处。对近年来群众举报投诉多、违法生产经营农资情节严重以及造成重大农业生产责任事故的,要重点检查。对未按规定建立产品质量和经销档案的,要督促建立,对拒不建立或抵制建立的,要依法查处。要建立规范的农资日常监管工作档案,做到有查必有录。
要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要求,加大农业系统企业脱钩的工作力度,认真清理乱挂钩、乱挂靠的行为,加强监督管理。按照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国办发[2006]40号)文件要求,对未脱钩的种子生产经营企业,自2007年7月1日起,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再向其核发生产经营许可证。
  2、突出重点农资产品的监管。以种子、农药、肥料为重点,强化市场监管坚决查处违法行.

①种子监管重点:以水稻、玉米、小麦、棉花、油菜及本地主要经济作物种子为重点,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超范围经营、无证生产经营、未按规定建立经营档案、包装标签品种介绍与审定公告表述不符等违法行为;采取有力措施,制止制种基地发生抢购套购行为;严格品种审定,解决品种多、乱、杂的问题。
  ②农药监管重点:以杀虫剂、杀菌剂和种子包衣剂为重点,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农药、无登记证生产、添加未登记成份、扩大使用范围、一证多用、套证或冒证、标签不符合规定以及肥料产品标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坚决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违法行为以及掺杂高毒剧毒农药的行为。
  ③肥料监管重点:以复混肥、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及床土调酸剂为重点,严查有效成分不足、包装标识不规范、夸大使用效果等违法行为。加强对配方肥定点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的监测,建立完善配方肥质量追溯管理制度。加强对肥料登记产品的后续管理,依法查处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的违法行为。
  ④毒鼠强专项整治重点:农业部门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继续采取换购、排查等措施,加大毒鼠强等剧毒鼠药的清查收缴力度,特别是一旦发生毒鼠强中毒事故,要及时报告。继续牵头做好杀鼠剂核准经营工作,认真总结近年来毒鼠强中毒事件仍在发生的教训,高度警惕,配合公安部门做好跟踪、排查和捣毁制毒窝点等工作。要做好杀鼠剂供应工作,畅通杀鼠剂市场流通渠道;加强统一灭鼠工作,推广先进的灭鼠方法,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切实防止反弹。
  ⑤开展农业部定点农资市场创建活动。农业部门要严格按照《农业部定点农资市场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坚持“自愿申报、积极创建、考核授牌、动态管理”的原则,指导和帮助定点农资市场创建单位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质量纠纷处理等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规范其经营行为,强化服务能力,推动本地区农资市场秩序不断好转。
  (二)畜牧局工作重点
  1、严查生产经营假劣兽药、无证生产经营、有效成份含量不足、标签说明书不规范、非法生产兽用生物制品;加大禽流感疫苗等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的质量监管;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使用违禁药物和其他有毒有害化合物的违法活动,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市场监管,取缔国家禁用的兽药,坚决查除违法行为。
  2、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监管重点: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无证生产、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等违法行为;严查在饲料加工和养殖环节添加“瘦肉精”、苏丹红、莱克多巴胺等违禁品和其他禁用兽药的行为;组织开展全国饲料产品安全监测工作,重点监测饲料卫生指标、饲料中违禁药物、反刍动物饲料中牛羊源性成分。
  (三)农机局工作重点
  以财政资金补贴购置的农机具为重点,开展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办法》,积极开展农机产品的质量调查、投诉和打假工作,确保补贴机具的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完善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体系,及时处理重大、突发质量事故和集中投诉事件,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补贴机具的行为。加强农机试验鉴定工作,做好国家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目录年度调整工作。
  (四)水产局工作重点
  加大水产苗种生产许可制度的实施力度,严肃查处苗种生产环节使用呋喃唑酮、氯霉素和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提高水产苗种质量。督促苗种生产企业建立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及销售记录,建立可追溯制度。严厉打击以次充好、以劣充优和销售带病水产苗种的行为。
  (五)工商局、质监局工作重点两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农资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科学评价体系和相应标准,逐步加快推行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将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资格、商业信用、合同履约率、守法程度、消费者投诉、公众评价等相关信息以及质量监督抽检结果,统一纳入信息数据库,依托网络信息平台,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数据库和“黑名单”数据库,曝光违规企业和产品,推荐信誉可靠的企业和产品。对信誉好的企业给予扶持和鼓励;对失信和具有不良记录的企业要予以警示或限期整改,列入重点监测检查对象;对多次违法违规、信用差的企业要向社会公布并进行重点监控,直至依法取消其资格。可选择有条件的地方先行试点,探索经验,逐步推广。
  (六)公安局工作重点
  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出现的大案要案的跟踪、排查和捣毁制毒窝点等工作,协调环保部门做好已收缴和废弃毒鼠强的处置工作。
  三、重点活动
  (一)组织开展第三届“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3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第三届“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形成强大的打假护农声势,营造农资监管的有利氛围。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现场咨询和案件回访活动,推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
  (二)组织开展农资质量抽查活动。在春季和秋季等重要农时,对农资生产和销售量较大的地区的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产品开展质量抽查,并及时公布抽检结果。依法没收并收回可能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禁限用农业投入品,杜绝假劣农资产品流入社会。
  (三)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春秋季督查。3—4月春耕备播期间开展以种子为主的农资市场检查和抽查工作。9—10月,在小麦备播期间在全县统一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
  (四)组织开展农业生产资料监督管理工作自查检查活动。按照省、市统一安排,组织开展农业生产资料监督管理工作自查检查活动,加强部、省定点农资市场的创建、规范建设和日常监管。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农资打假工作的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农资打假工作对保护群众切身利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民增收和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作用,将其放到重要的位置抓紧抓好。要加强领导,部门行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对监管不力、发生大案要案的地方,要坚决予以通报,对有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公安、工商、质监、安全生产监督、供销部门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和权责一致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形成整体合力,共同做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
  (二)健全农资监管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农业生产资料监督管理工作暂行规定》,认真履行农资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完善投诉大要案协同查处工作机制,积极主动介入农资纠纷调解,完善农业生产事故处理机制。同时,加强农资打假与监管工作的信息报送工作,建立农资打假工作考核机制,逐步健全农资监管绩效评价体系。
  (三)强化宣传,努力营造农资打假氛围。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多种媒体,宣传农资法律法规,普及农资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知识,依法推介优质放心农资产品,深入报道典型假劣农资案件,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同时,结合开展“送法下乡”、“送科技下乡”和“送放心农资下乡”等活动,广泛采用印发明白纸、宣传单等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努力提高农民维权意识和能力。

(四)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要完善信访举报制度,鼓励社会各方面积极举报各类制售假劣农资行为,做到“闻报必动,有诉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严格按照“五不放过”原则,彻查大要案源头。对违法生产经营额或给农业生产造成损失达到2万元以上的案件以及涉及群体性上访的假劣农资案件,要按照农业部《农业生产资料监督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及时向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报告。要不断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杜绝“有案不送、以罚代刑”现象。

主题词:农业   农资打假专项治理   实施方案   通知
抄  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3月16日印发
(共印2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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