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C412927-02-2013-00008 | 发布机构: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13-12-05 | 是否有效: | 失效 |
文 号: | null | 所属主题: | 已归档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淅川县加强劣质奶粉饮料市场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
淅政办(2004]43号 |
现将《淅川县加强劣质奶粉、饮料市场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附:《淅川县加强劣质奶粉、饮料市场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淅川县加强劣质奶粉饮料市场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根据南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局《关于贯彻落实省“四局”紧急通知加强我市劣质奶粉饮料市场专项整治》的通知精神(宛药监电3号),结合淅川实际,特制定淅川县劣质奶粉、饮料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以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对劣质奶粉、饮料的专项整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真正把劣质奶粉、饮料整治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专项整治时间
专项整治时间自6月1 9日开始至6月2 5日结束。
三、工作要点
县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局要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奶粉、饮料的违法犯罪活动。根据我县的奶粉、饮料安全形势,劣质奶粉、饮料整治要以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基层为重点地区,以婴幼儿奶粉、中老年奶粉、学生奶粉和质资价廉的饮料为重点品种。要对市场上的奶粉、饮料进行专项整治,对劣质奶粉、饮料进行全面清理;要加强食品流通领域的监管,组织开展对农村、城乡结合部、食品批发市场、食品超市等场所销售的奶粉、饮料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彻底清查市场上的奶粉、饮料品种、进货渠道、质量证明销售情况等,对无许可证、无合格证、无检验报告、无进货发票等涉嫌劣质的奶粉、饮料,一律先行封存,抽样检查后依法严肃处理。要加强奶粉、饮料源头质量监管,对我县奶粉、饮料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整治,对达不到生产条件、不能保证食品安全要求的,必须依法取缔。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奶粉、饮料的违法犯罪活动,打团伙、破网络、端窝点、决不手软。对劣质奶粉、饮料的查处要严格做到:来源、去向不查清不放过,涉案的单位、责任人不查清不放过;产生的原因不分析透不放过,今后防备的措施不制定完备不放过,对所有涉案人员未得到追究和处理不放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型事责任。通过对生产销售劣质奶粉、饮料违法活动的打击,震慑犯罪,净化市场,确保人民群众放心消费。
四、主要形式
要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总体要求,强化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县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局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作用,利用各种有效的形式和方法,推广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劣质奶粉、饮料的鉴别能力,增强全社会对劣质奶粉、饮料等食品安全的参与意识、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通过宣传教育,强化政府负总责的理念,强化生产经营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强化消费者是最后一道防线的理念。筑牢防范劣质奶粉、饮料等假冒伪劣食品的安全防线,避免和减少劣质奶粉、饮料的社会危害。
五、工作要求
落实责任,加大督查力度,要求取得实效。县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局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担负起各自的责任,要加强协调,周密部署,协同作战,确保劣质奶粉、饮料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建立责任追究制,对各职能部门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或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要予以党纪政纪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县人民政府专项整治办公室将适时组织人员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措施和责任落实到位。通过对劣质奶粉、饮料的整治,使我县食品安全的保障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各单位对劣质奶粉、饮料的专项整治情况务于6月25日前报县政府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
二00四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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