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C412927-02-2013-00006 | 发布机构: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13-12-05 | 是否有效: | 失效 |
文 号: | null | 所属主题: | 已归档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全县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继续推进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淅政办[2004]37号 |
为进一步加强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全国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继续推进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经省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转发到各省辖市,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进入2004年以来,我市部分地方陆续发生了毒鼠强中毒事件,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协调好辖区内的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要继续排查收缴,扫清社会各个角落的遗留;对发生的毒鼠强中毒事件要及时、准确上报,对重点案件要明确专人负责。加强案件督办;要抓紧健全和完善杀鼠剂经销网络,满足群众杀鼠用药需求;搞好自查,迎接国家、省、市的检查验收。
二00四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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