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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县自然资源局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加强矿产资源管理

来源:淅川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3-10-12 10:50:30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为了落实“未巡先改”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常态化违法采矿监管机制,维护生态环境,确保丹江口水库水质安全,淅川县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违法开采矿产资源长效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就矿产资源执法监管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完善了机制。一是明确重点,压实责任。明确了7种矿产资源违法开采行为,要求各乡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以“一网两长”为抓手,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建立“县、乡、村、人”四级监管责任体系,确保责任落实到人;组织精干力量和专门队伍,加大巡查频次和整治力度,对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并做好违法开采点的生态修复工作。二是部门联动,共同发力。要求各级各部门加强配合协作,发挥乡镇、街道、公安、应急管理、生态环保、水利局、林业等部门的执法合力,加强信息互通,适时会商研判,形成联合执法机制;以“出重拳、零容忍”的态度,形成齐抓共管、全面摸排、防范到位、查出及时、震慑有力的工作氛围;完善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日常摸排、依法查处、责任追究的运行管理制度,形成切实有效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全方位严厉打击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三是畅通渠道,群防群治。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群众,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到打击违法开采行为的工作中来,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开辟专栏专版专刊,及时曝光各类违法开采行为,对违法开采行为开展常态化监督。四是一案双查,打伞灭蝇。以“观念能力作风提升年”和“副局长、科股长”现象专项整治为抓手,县纪委监委全程跟进,坚持一案双查,杜绝“只检查、不执法”、“只执法、不处罚”的现象;对每一宗违法采矿案件,既要查处工作开展过程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也要深挖细查是否存在公职人员参与经营和充当“报信员”、“保护伞”的行为,在全社会形成严厉打击违法开采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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