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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县自然资源局强化土地供后监管,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来源:淅川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3-09-25 11:40:30 浏览次数: 【字体:

  近年来,淅川县自然资源局不断加强土地供后监管工作,推动土地及时有效开发利用,通过资源利用方式转变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要素保障。
  
  一是建立工作台账。对供后用地采取台账式督办管理,主动下沉项目单位服务,跟踪项目办理进展情况。在约定的开工、竣工时间和实际开工、竣工时间等时点以及开发建设过程中,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经常性现场巡查和记录,并将履约通知书回执、项目动工竣工告知书、现场照片、现场跟踪管理卡等信息上传至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逐项落图落表,实现清单化、项目化、工程化推进,确保土地供后监管情况数清据准、督办及时。
  
  二是加强巡查监管。切实提高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现场跟踪核查,并及时核发动态巡查工作任务。日常巡查重点围绕是否设立公示牌、是否按约定的开竣工时间进行建设、是否依法依规开发利用土地等内容,通过记录巡查情况、采集影像资料,以及对规划、施工、环保等相关证书存档等手段详细了解项目的建设情况,并及时上传至系统,确保对建设用地供后监管实现精细化、常态化。今年以来,淅川县自然资源局已对66个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巡查监管,其中33项已按时开工。
  
  三是坚持严格执法。对于未按时达到开工、竣工标准的建设用地,及时下达调查通知书,做好调查笔录,并根据调查情况分类处置。对因政府原因或者不可抗力造成开工、竣工延迟的,根据情况重新约定时间进行监管;因非政府原因或者非不可抗力造成开工、竣工延迟的,及时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发履约通知书,督促其按期依法建设;超过约定动工时间满一年而未动工,则转为闲置用地,明确处置方式及整改要求,依法收取违约金及闲置费用等。
  
  下步,淅川县自然资源局将继续做好项目土地供后全程管理和动态巡查工作,做到管理早介入、情况早掌握,促进全县节约集约用地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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