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河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十四五”时期是河南省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河南新征程、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绚丽篇章的关键时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由大到强的转型攻坚期。为保障矿产资源安全供应,促进矿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河南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制定《河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根据工作安排,河南省自然资源科学研究院正在为《规划》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相关规定,遵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确保《规划》实施能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现就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询公众意见。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河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规划范围:河南省全境。
规划期限:2021~2025年,展望到2035年。
规划目标:到2025年,地质找矿取得重要进展,资源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开发利用布局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矿产资源高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绿色勘查、绿色矿山建设全面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持续好转,基本呈现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到2035年,矿产资源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资源供应能力持续稳定,矿山生态环境实现根本好转,矿业实现全面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矿业发展与生态文明有机融合的新局面全面形成。
规划内容:包括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资源高效利用与绿色发展、矿区生态保护修复、规划实施与管理等方面。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内容
1、评价工作程序: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为收集规划背景资料、调查资源环境状况、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组织专家评审、报告书修改完善、随《规划》一同报自然资源部和生态环境部共同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开展全省矿产资源勘查现状调查与分析;建立全省矿产资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指标和方法体系;开展全省矿产资源规划资源与环境要素影响评价;论证矿产资源规划方案的环境合理性和目标的可达性,形成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提出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政策、管理、技术等对策措施。目前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写工作正在进行中。
三、公众意见征求范围和方式
为了做好本次规划环评工作,重点针对以下内容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1、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2、公众对规划实施涉及的环境问题和影响的意见和建议;
3、公众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其他的相关意见和建议。
欢迎河南省及市县有关单位、企事业单位、环保专家及环保热心人士的积极参与,并请于2021年7月13日之前采用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或来访等方式,向承担此次规划评价工作的编制单位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并请留下姓名及基本情况(单位或住址,文化程度、职业、联系方式等),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与建议,并将公众对环境保护方面的合理化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给规划编制单位,以便《规划》能够及时修改完善。
四、规划环评编制机构及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编制机构:河南省自然资源科学研究院
通讯地址:郑州市黄河路41号
联系人:尉雪菲
联系电话: 0371-56579068
电子信箱:296829729@qq.com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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