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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开展集中整治非法开采石料专项行动

来源: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6-03-18 09:13:30 浏览次数: 【字体:

我县开展集中整治非法开采石料专项行动    3月16日上午,我县组织召开集中整治非法开采石料专项行动动员会议,会议针对当前马蹬、香花、九重等区域非法开采、加工石料活动比较泛滥的趋势,决定迅速开展一次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动员相关乡镇和职能部门统一认识,坚定决心,重拳出击,迅速遏制马蹬、香花、九重等区域非法开采石料蔓延的态势,并做到疏堵结合,实现矿产资源的长效管理。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方建波、县公安局局长杨鹏程、县政府副县级领导陈太良出席了会议,相关乡镇镇镇长、主管领导、县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和抽调的执法人员参加了会议。

公安局局长杨鹏程在会上宣读了《淅川县集中整治非法开采石料专项行动方案》,明确了此次集中整治的工作重点是:对所有无证开采石料资源和盗采、盗运石料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对非法开采盗运的石料依法予以没收,对非法采矿工具、盗运车辆依法予以查扣,对矿口依法查封,对发现盗采的井口、采矿点,严格执行“三不留一毁闭”(不留人员、不留采矿设备、不留建筑物,毁闭矿口)措施,减少非法开采石料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

方县长在讲话中强调:针对当前出现的非法开采、盗采、盗运石料的现象,必须要旗帜鲜明地进行打击。各执法执纪部门一定要按照行动方案要求,以铁的手腕、铁的纪律和敢于动真碰硬魄力,对非法开采石料行为做到“重拳出击,露头就打”。就专项行动的开展,他要求:一是手段必须强硬。对非法采石行为要做到巡查、监管、打击“三个到位”,对非法开采石料区域全面排查、登记造册并坚持24小时巡查;由各职能单位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多管齐下,综合监管,不给违法采矿证留可乘之机。二是合力必须加强。在集中整治行动中,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强化执法监管,加强执法联动,县国土部门负责对非法采矿行为进行查处;环保部门对未取得环保审批的矿山企业依法进行查处;安监部门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矿山企业依法进行查处;公安部门要加强对民爆用品供用和参运车辆的合法性监管力度,发现违法使用情况要严厉打击,对妨碍执法、暴力抗法行为必须及时予以处置;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非法营运和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加强监管,特别是对过境我县的非法盗运石料车辆进行严查,必要时相关路段(如秦巴公路段)设卡限行;工商部门对无照、非法经营石料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其他职能部门也要依据职责对非法开采石料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行为给予依法查处。三是制度必须落实。落实逐级负责制度和分包责任制,必须层层落实目标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做到县、乡、村及相关部门和驻矿人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坚决做到“整治不清、人员不撤,违法不除、责任不减”。同时实行有奖举报,对举报属实的给予一定奖励,并为举报人严格保密。

会议决定在马蹬和香花设立两个分指挥部,从各相关执法部门抽调精兵强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非法开采石料所涉及的违法活动进行联合执法,对违法犯罪行为迅速固定证据、履行法定程序,该行政处罚的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迅速形成对非法开采石料行为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非法开采石料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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