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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2014〕03号

来源: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4-12-05 09:03:30 浏览次数: 【字体:

淅川县国土资源局   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1403

    经淅川县人民政府批准,淅川县国土资源局、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编号

宗地名称

位置

出让面积

土地

用途

出让年限

起始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产业类型/指标要求

14-20

上集镇东方社区、梁洼村

44329.67

(合66.49亩)

工业

50

1073

320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投资强度≥2250万元/公顷

容积率≥0.7

建筑系数≥30%

绿地率≤20%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占总用地面积比例≤5%

14-21

上集镇梁洼村

5795.81

(合8.69亩)

工业

50

141

40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投资强度≥2250万元/公顷

容积率≥0.7

建筑系数≥30%

绿地率≤20%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占总用地面积比例≤5%

14-22

上集镇梁洼村

9716.07

(合14.57亩)

工业

50

236

70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投资强度≥2250万元/公顷

容积率≥0.7

建筑系数≥30%

绿地率≤20%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占总用地面积比例≤5%

14-23

上集镇梁洼村

4767

(合7.15亩)

工业

50

116

30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投资强度≥2250万元/公顷

容积率≥0.7

建筑系数≥30%

绿地率≤20%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占总用地面积比例≤5%

编号

宗地名称

位置

出让面积

土地

用途

出让年限

起始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产业类型/指标要求

14-24

商圣办事处冬青社区、上集镇商圣社区

28653.65

(合42.98亩)

工业

50

708

200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投资强度≥2250万元/公顷

容积率≥0.7

建筑系数≥30%

绿地率≤20%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占总用地面积比例≤5%

14-25

商圣办事处冬青社区、上集镇商圣社区

25335.82

(合38亩)

工业

50

616

180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投资强度≥2250万元/公顷

容积率≥0.7

建筑系数≥30%

绿地率≤20%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占总用地面积比例≤5%

14-26

上集镇梁洼村

33414.52

(合50.12亩)

工业

50

789

230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投资强度≥2250万元/公顷

容积率≥0.7

建筑系数≥30%

绿地率≤20%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占总用地面积比例≤5%

14-27

上集镇梁洼村、梁家山根村

53448.24

(合80.17亩)

工业

50

1251

370

通用设备制造业

投资强度≥2250万元/公顷

容积率≥0.7

建筑系数≥30%

绿地率≤20%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占总用地面积比例≤5%

14-28

县工业园区

19366.62

(合29.05亩)

住宅

70

767

230

1<容积率≤3.0

建筑密度≤28%

绿地率≥35%

配建保障性住房面积不小于总面积的10%

14-29

县工业园区

35043.96

(合52.57亩)

住宅

70

1381

400

1<容积率≤3.0

建筑密度≤28%

绿地率≥35%

配建保障性住房面积不小于总面积的10%

编号

宗地名称

位置

出让面积

土地

用途

出让年限

起始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产业类型/指标要求

14-30

县工业园区

12074.77

(合18.11亩)

商业

40

613

180

1<容积率≤3.0

建筑密度≤28%

绿地率≥35%

14-31

县工业园区

20879.63

(合31.32亩)

住宅

70

821

240

1<容积率≤3.0

建筑密度≤28%

绿地率≥35%

配建保障性住房面积不小于总面积的10%

14-32

县城解放路南段

5567.83

(合8.35亩)

商住

50

962

280

1<容积率≤3.5

建筑密度≤35%

绿地率≥30%

商业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40%

商品住宅开发部分配建不少于10%的保障性住房

14-33

县城丹江大道东段

12297.40

(合18.45亩)

居住

70

1086

320

1.0≤容积率≤5.0

建筑密度≤25%

绿地率≥30%

商品住宅开发部分配建不少于10%的保障性住房

14-34

金河镇金河社区

17399.86

(合26.10亩)

商住

50

2101

600

1<容积率≤3.02(其中商业建筑面积容积率≤0.53

建筑密度≤31%

绿地率≥35%

配建保障性住房不低于1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凡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用途搞商品房开发、拖欠土地出让金等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个人,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处理完毕之前,该企业(包括其控股股东及其控股股东新设企业)或个人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4125日至2015年元月6日,到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获取挂牌出让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元月617时。申请人提交的竞买保证金应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1412258时至2015年元月817时。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城灌河路原城区信用社后院)

联系电话:037769222111  60202107

联 系 人:王先生  王女士

收款单位全称:淅川县预算外资金管理局

开户行:淅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区信用社

账号:35648598679012

[]银行交款凭证填写时,需注明此款系土地竞买保证金。

 

 

 淅川县国土资源局          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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