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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听证会须知

来源: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4-07-21 09:11:30 浏览次数: 【字体:

淅川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听证会须知 

  

一、申请参加听证会须知 

凡户籍在淅川县的年满18周岁的公民、登记地在淅川县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 

公民个人参加听证会的,请持参加听证会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于201485日17:30前到淅川县国土资源局利用股报名。 

法人、其他组织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应当确定拟作为听证会代表的人员,请持参加听证会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于201485日17:30前到淅川县国土资源局利用股报名。 

听证会组织部门将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听证会代表。 

二、申请旁听听证会须知 

符合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公民可以申请旁听听证会。申请旁听人应于201485日17:30前到淅川县国土资源局利用股报名,报名时需提交旁听听证会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与参加听证会代表提交的资料相同)。 

听证会组织部门将根据申请情况指定旁听代表。 

三、注意事项 

1、申请参加听证会的代表(或旁听代表)听证时须提交的资料 

个人代表提交参加听证会申请书和居民身份证或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核原件,存复印件); 

法人、其他组织代表提交参加听证会申请书和《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公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需委托代理的,代理人应当出具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2、申请参加听证会代表资格的受理确定 

参加听证会的代表申请经淅川县国土资源局受理确定后获得代表资格,由听证举办机构发放《听证通知书》和相关资料。凭《听证通知书》入场。参加报名未获代表资格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列席参加旁听,人数最多不超过10名,按报名时间顺序指定,由听证举办机构发放《旁听通知书》。 

3、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出席听证会,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会场纪律,服从主持人指挥,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围绕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届对听证内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为今后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4、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5、听证代表和旁听者无正当理由不出席听证会的,视同放弃听证权利;因违反听证纪律、情节严重,被听证主持人责令退场的,视同放弃听证权利。 

                 淅川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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