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集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公告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要求,自2025年3月17日起,在淅川县区域范围内向社会公开征集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本次申报收回收购的存量闲置土地,应为纳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存量闲置土地清单的地块,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企业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已供应未动工的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优先);
(二)进入司法或破产拍卖、变卖程序的土地;
(三)因低效用地再开发或基础设施建设等需要收回的土地;
(四)已动工地块中规划可分割暂未建设的部分;
(五)其他用途的土地。
二、确认批准
根据申报情况,淅川县自然资源局结合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存量闲置土地清单,综合考虑企业意愿、地块条件、市场需求等因素,确定拟收回收购地块和时序安排,分批纳入土地储备计划。
对已确定拟收回收购的地块,由土地储备开发中心委托土地估价机构,对拟收回收购地块开展市场价格评估,相较企业拿地成本,就低确定收地基础价格,经集体决策确定基础价格下调幅度,与土地使用权人协商一致并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政府批准确认予以收回收购。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勇阳
联系电话:0377-69222111
联系地址:北区政务中心1号楼12楼
淅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17日
终审:李栋(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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