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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来源: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3-12-31 11:32:30 浏览次数: 【字体:

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宛资矿告〔2013〕4号

根据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河南省矿业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出让人(详见下表)委托对以

下采矿权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出让标的概况

序号

出让人

采矿权

名 称

地理

位置

拐点坐标(西安80坐标)

矿种

资源

储量

开采标高

矿区面积(平方

公里)

生产规模

出让年限(年)

出让起

始价

(万元)

保证金

金额

(万元)

 NC

13019

淅川县国土资源局

淅川县西簧乡陈沟建筑用石灰岩矿

淅川县

西簧乡

陈沟村

1.3674696.260, 37514232.574

2.3674346.264, 37514932.583

3.3674046.262,37514932.586

4.3674146.255, 37514232.579

建筑用石灰岩矿

10万

立方米

250米至330米

0.298

5万立方米/年

2

18

15

二、竞买资格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从事矿业活动或与矿业相关联的企业。

(二)竞买申请人注册资本金应具备下列条件:

编号NC13019采矿权:竞买申请人应有不低于300万元的注册资本金;

(三)有两名以上涉矿专业技术人员。

在按本公告要求提交相关资料、通过资格审查并取得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放的《采矿权挂牌出让竞买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按要求缴纳竞买保证金后,由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取得竞买资格。

三、公告时间

2013年12月3日至2013年12月22日。

四、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自2013年12月12日至2013年12月22日17时(公休日照常上班)。

地点:南阳市范蠡东路与南都路交叉口东南角新闻中心3号楼5楼514室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业交易科。

五、资料要求

竞买申请人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委托代理人应同时出具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两名以上涉矿专业技术人员证明材料。

(四)竞买申请书。

(五)NC13019号矿权竞买申请人开户银行提供的不低于300万元的资金证明。资金证明开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期限内。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需验原件,复印件一律加盖单位公章。

六、竞买保证金

保证金缴纳时限:2013年12月30日12时前(以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款凭证为准)

收款人: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工南支行

账  号:41001541310050204766

竞买保证金须从竞买申请人银行账户转账缴纳。未竞得者,如数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下同)。竞得人保证金抵交成交价款。如竞得人不按时缴纳成交价款,成交结果废止,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挂牌时间、地点

挂牌时间:2013年12月31日9时至2014年1月 14 日 17时(节假日除外)。

挂牌地点:南阳市范蠡东路与南都路交叉口东南角新闻中心3号楼5楼539室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拍挂大厅。

八、成交确认

本次挂牌出让,在挂牌期限截止前30分钟不予受理《采矿权挂牌出让竞买报价单》,竞买人须递交《限时报价及现场一次性竞价申请书》,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以当时挂牌价为起始价,组织现场一次性竞价,按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

(一)不低于底价且高于现场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二)无人报价或竞买人报价低于底价和起始价的,不成交。

九、风险提示

(一)本次挂牌出让的采矿权,其储量报告及评审意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评审意见、价款评估报告等均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虽经主管部门备案,但仍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竞得人竞买成交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

(二)竞得人因采矿工作需要,临时使用国有或集体所有土地,或涉及林权、道路、地表附着物、社群关系等,竞得人应自行负责办理相关手续或协商,并自担风险。

(三)矿产资源开采具较高的投资风险性,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和矿业权相关的法规政策变化,竞买人应充分了解,慎重决策,风险自担。

(四)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出让人和交易机构不承担责任。

十、其他事项

(一)采矿权挂牌出让文件到南阳市范蠡东路与南都路交叉口东南角新闻中心3号楼5楼514室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业交易科索取(工本费200元)。

(二)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本次报价只接受竞买人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的报价。

(四)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竞价确定的竞得人,未按要求签订及履行《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的,三年内不得参加在南阳市境内的采矿权挂牌出让活动。

(五)本公告未载明的事项,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公告如有变更,将及时通知所有竞买人。

(六)本次成交价款不含储量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采矿权价款评估报告编制评审及公告、公证、出让组织活动等费用。上述费用须由竞得人另行支付。

(七)本次挂牌出让,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可自行踏勘。

(八)其他未尽事项详见《采矿权挂牌出让文件》。

(九)本公告由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地     址 :南阳市范蠡东路与南都路交叉口东南角新闻中心3号楼5楼514室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业交易科。

联 系 人 :田卫令   谷彦霏

联系电话 :0377—61176187    0377--63108356

                             

  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3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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