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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行政许可听证告知书(淅听告〔2020〕1号)

来源: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0-10-29 18:30:30 浏览次数: 【字体:

山水宜城小区三期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公示期间,我局收到多名业主(原山水宜城一期)反映,三期项目楼房建设过高,影响采光等事宜。鉴于设计方案直接涉及他人重大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七十条等国家有关规定,现将规划行政许可听证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听证内容

 山水宜城三期项目是否影响原一期4#、5#、6#、7#楼的通风采光。

二、听证告知和听证申请:

在本告知书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无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三、时间及地点

初步定于2020年11月3日,在丹阳宾馆2号楼2楼会议室召开。

、利害关系人的确定原则:

山水宜城原一、二期业主,以及与该项目相邻的周边住户、法人或其他组织均为利害关系人。

    、听证举行:举行听证时,由主持人组织南阳广厦开发公司对山水宜城三期设计方案进行初步的讲解,业主代表按顺序提出要求,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南阳广厦公司进行申辩双方进行质证听证员和专家组可在答辩后提出疑问,由南阳广厦公司和业主分别回答

听证参加人员

主持人1人(李志田;县政府办);

书记员1人(王卿;县政府办五科)

公证员2人(由公证处2人)

利害关系人:山水宜城项目一二期业主代表3人;

建设方:南阳市广厦实业开发有限公司3人

听证员4人;李铁真(政府办法制室),马国伟(律师),王建武(山水宜城业主委员会主任),谢建中(朝阳社区书记);

专家组:建议5人;夏锟(注册规划师),赵兴柱(住建局),王国军(住建局),高书晓(气象局),张硕(气象局)。

以上人员符合回避条件的,利害关系人和建设方可以申请回避利害关系人应在2020年11月2前提出意见,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本次听证、许可结果等动态情况,以及听证笔录(含听证员意见)等材料,本机关都将及时在网站上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特此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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