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投标事中事后监管情况的通报
淅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 我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 投标事中事后监管情况的通报
招标投标活动相关责任主体: 近期,我局对此前已开展招标投标工作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投标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查阅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档案资料和交易网站(系统)数据,比对河南省政务服务网数据,发现20家招标代理机构代理的23家建设单位的50个建设项目,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七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六十五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四十八条等法律、法规规定向我局(河南政务服务网)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我局将对上述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约谈,同时将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活动和建设单位的招标投标活动作为今后重点监管对象予以管理。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投标情况的事中事后监管,对招标代理机构和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不规范现象、违法违规行为点名通报曝光。 建设单位在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时,要选择代理业务熟练、职业道德良好、全面掌握法律法规知识、遵法守纪的代理机构,切实、真正、全面履行建设项目法人负责制。对代理机构的选择、招标文件条款(内容)严格把关,对招标投标活动及结果负责。
淅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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