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滔河乡疫情防控有奖举报公告

来源:滔河乡 发布时间:2022-03-17 21:19:30 浏览次数: 【字体:

滔河乡疫情防控有奖举报公告

当前全国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局部爆发态势,特别是紧邻我县的陕西省西安市、湖北省十堰市等地相继发现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形势尤为严峻。为全力守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滔河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紧急提醒:一是市外返乡人员及时主动提前3天向目的地所在村(社区)报备;二是非必要不离淅、非必要不返(来)淅;三是强化公共场所防控;四是做好个人防护;五是尽早接种疫苗;六是主动配合防疫工作人员。同时,即日起在滔河乡辖区范围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线索有奖举报,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一)刻意瞒报近14天内由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省外、省内有疫情地区入淅返淅人员,隐瞒不报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

(二)私自接纳、容留近14天内由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省外、省内有疫情地区入淅返淅人员,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人员的。

(三)有发热、咳嗽、呕吐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但未到发热门诊和定点医院进行筛查的。

(四)村(社区)卫生室、个体诊所等医疗机构私自接诊发热病人的。

(五)药店私自售卖退烧、止咳药物的。

(六)居家隔离人员,隔离期间不自觉履行居家隔离要求随意外出的。

(七)商超、饭店等公共场所,未落实“一米线”、戴口罩、测温、扫码等疫情防控措施的。

(八)省外返淅人员未持有24小时核酸证明入驻宾馆的。

(九)私自举办红白喜事等聚会、聚餐,未向乡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或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

 二、举报方式及奖励措施

(一)对上述线索,广大群众可通过当面报告、拨打电话等方式向滔河乡疫情防控指挥部举报。举报电话:0377—69345001。

(二)举报人应准确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名称)、详细地址、未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等情况以及本人联系方式。

(三)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每条线索给予300-500元奖励。同一情形被多人举报的,奖励首位举报人。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1.负有排查管控工作职责的;2.举报内容含糊不清、无法查证的;3.举报人从防疫工作人员处获取信息举报的;4.举报的行为已被发现或正在查处的;5.举报人采取盗窃、欺诈或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手段获取违规行为证据的。

 三、其他要求

(一)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除本人同意外,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单位和其他信息。

(二)举报人举报的线索信息应当客观真实,并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滔河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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