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滔河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滔河乡生态河湖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来源:滔河乡 发布时间:2018-12-27 15:01:30 浏览次数: 【字体:

 

 

 

 

 

滔政201883

 

 

滔河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滔河乡生态河湖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镇河长制成员单位:

2018年滔河乡生态河湖综合整治方案》已经滔河乡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滔河乡人民政府

 2018416

 


2018年滔河乡生态河湖综合整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2018年淅川县生态河湖综合整治方案》(淅河办〔20184号)和《滔河乡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滔政〔2017155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全镇河湖管护工作,结合滔河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遵循绿色发展、生态优先、人水和谐共生的方针,突出首长负责、党政同责,以《水法》《水污染防治法》《防洪法》《渔业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镇党委政府关于河长制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的生态意识和责任意识,推动各级河长和部门单位责任落实,着力提升全乡水环境治理水平,为我乡生态文明建设提供良好的水生态支撑。

二、整治范围

重点对纳入《滔河乡总河长名录  河流河长名录 水库库长名录 河长制河湖名录》(滔政〔2017182号)范围内的2条河流、丹江口水库滔河库区、1座小水库水体开展生态河湖综合整治。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涉河工程专项治理。对所有临河、跨河、穿河工程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审查工程审批手续是否完善、是否按规划建设等情况,取缔非法工程。

(二)开展“五乱”现象综合整治。重点整治乱采乱挖、乱围乱建、乱倾乱倒、乱排乱放、乱捕乱捞等突出问题。对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道左右岸各200米内,流域面积1001000平方公里河道左右岸各100米内,流域面积30100平方公里河道左右岸各50米内,流域面积30平方公里以下河道左右岸各20米内和水库保护范围内的采砂场、涉河建(构)筑物、垃圾堆放点、排污口、养殖场、网箱、库汊等全面排查登记,对“五乱”现象开展综合整治。对于违法违规的,组织相关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打击。

(三)开展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对所有入河湖排污口进行排查登记,取缔非法排污口。

(四)开展河湖障碍物清理整治。对河道水库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对行洪安全、自然景观、生态环境有影响、有损害的障碍物。

四、行动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416-429日)

1、深入宣传水生态文明建设及河长制工作的相关精神和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利用各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向社会公众、河长制相关单位和人员集中宣传中央、省、市、县有关精神、要求、法律法规和相关常识,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2、进一步明确相关单位职责。乡河长办各组成单位要围绕本次综合整治的任务要求,细化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责任单位、方法措施等,确保切实可行、取得实效。

(二)排查摸底阶段(51-531日)

按照本次生态河湖综合整治的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逐项对照,组织力量深入排查摸底,对各类问题造册登记,并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制定详细可行的整治方案。

(三)集中整治阶段(61-1115日)

根据排查出的问题,按照“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相关河长牵头负责,组织各责任单位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彻底清除涉河违法工程、养殖场、排污口等,彻底清理河道水库障碍物,彻底消除“五乱”现象,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四)总结提升阶段(1116-1130日)

1、巩固成果,持续监控。要在综合整治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教训,持续密切监控,保持高压态势,完善监督体系,对于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打击一起,确保整治取得长效,河道水库健康状况得到改善。

2、收集成效,认真总结。要对本次综合整治成果进行梳理,把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充实到“一河一档”中。对综合整治中发现的河湖深层次问题要找出根源,做好登记,纳入一河一策、生态治理等工作深入治理。各村级河长要认真总结综合整治中取得的成效、典型事迹、先进经验等,于11月底前将活动总结报镇河长办。

五、责任部门职责

各河长制成员单位要加强与各村委会的协调,齐抓共管,依照各自职责分工切实履行部门职责,积极配合相关村做好生态河湖综合整治工作。

乡水利站:负责涉河工程、采砂场(船只)、入河排污口、侵占库容、拦汊筑坝、河道障碍等排查登记造册和相关违法行为查处。

乡环保站:负责乱倾乱倒、乱排乱放等问题的排查登记造册和依法查处。

乡村镇发展中心:负责河道沿岸规定范围内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渣土点排查登记造册和依法查处。

乡国土资源所:负责涉河湖开采矿产资源的排查登记造册和违法行为的依法查处。

乡保水办:负责湿地保护范围的乱采乱挖、乱围乱建等问题的排查登记造册和依法查处。

乡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河湖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范围内畜禽养殖场的排查登记造册和依法查处。

乡林站:负责督导河道行洪区内的林木清障。

派出所:负责依法对本次综合整治中发现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乡广播站:负责水生态文明建设及河长制工作的宣传,宣传在生态河湖综合整治中好的典型、经验,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乡纪委:负责生态河湖综合整治任务落实的监察督导,依法依规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高度重视,把生态河湖综合整治作为2018年河长制重点任务来抓。乡党委、政府是生态河湖综合整治的责任主体,总河长为第一责任人,各级河长为相应河湖(段)直接责任人,要牵头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生态河湖综合整治的宣传、排查摸底、集中整治、总结提升等工作。要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责任分工、阶段性目标和完成时限,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确保综合整治顺利推进,达到预期效果。

(二)强化督导检查。乡党委、政府将加强对生态河湖综合整治推进情况的督导检查,将整治成效纳入河长制考核重要内容。乡河长办将采取工作督查、实地暗访、媒体曝光等形式,结合“干部作风整顿年”活动,对工作推进不力、推诿扯皮的通报一批、曝光一批、问责一批;对整治力度大、成效明显的要表扬一批、嘉奖一批。

(三)强化工作措施。要依托河长制“三大体系”,发挥机制优势,调动多方力量,落实河长责任。加强首长负责与部门主导相结合,综合整治与专项行动相结合,人防与技防相结合,部门监管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各级河长要强化责任意识,牵头开展整治行动;各村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任务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到人;各责任部门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形成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强大合力;对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和采取暴力、威胁等方式阻碍整治工作的,公安机关要及时查处,严厉打击。

(四)抓好长效管理。要充分发挥各级河长、和责任部门作用,加强河湖水域日常管理保护与监督检查,切实抓好长效管理,形成长效机制,确保违法违规现象不反弹,河湖面貌不退化。通过治理工作的不断深入,逐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湖新面貌。

 

 

 

 

 

 

 

 

 

 

滔政〔201884

 

                   

滔河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滔河乡2018年河长制工作要点》的    

 

各村支部、村委会,乡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

根据《南阳市2018年河长制工作要点》(宛河〔201825)精神和《淅川县2018河长制工作要点》的通知,结合滔河实际,现将《滔河乡2018年河长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滔河乡人民政府

201875

 

滔河乡2018年河长制工作要点

 

为认真贯彻落实《南阳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2018年河长制工作要点〉的通知》(宛河〔201825)精神和《淅川县2018河长制工作要点》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我乡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推进河长制取得实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突出首长负责、党政同责的工作核心,遵循绿色发展、生态优先、人水和谐共生的基本方略,瞄准充足的水资源、坚实的水安全,优美的水景观,宜人的水生态,优秀的水文化五大人民群众对美好水生态的具体需要,系统推进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工作,努力实现党政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新时代滔河治水新格局,着力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美丽新滔河。

二、总体目标

在乡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规划引领、制度落实、专项行动、督导考核、宣传引导思路,强化河长制责任体系、组织体系、制度体系、考评体系“四个体系”建设,努力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积极组织开展针对河湖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行动,坚决依法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依托“四个体系”,持续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实际行动参与百强乡镇建设提质工程,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深入实施。把目标集中到生态河湖建设上,把重点聚焦在发挥各级河长作用上,把精力凝聚到见行动、出成效上,用最严格的制度守护滔河绿水青山。

三、完成六项具体指标

1.节水控水指标。坚持节水优先,以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主线,全面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全乡用水总量控制在0.12885亿m3,集镇公共管网漏损率不低于20%;镇区再生水利用率分别不低于40%;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41

2.水污染防控指标。围绕水污染突出问题,深入落实国务院“水十条”,持续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全乡重要江河水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以上;内丹江河水系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100%滔河水系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49% ,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劣Ⅴ类)的水体断面比例降至15 %以下;集镇内黑臭水体全部消除,各村基本完成黑臭水体截污纳管工作。

3.地表水质改善指标。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系统治理河湖突出问题,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更优的水公共产品。集镇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类比例总体高于96%;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丹江口水库(滔河段)及境内水质稳定达到类。

4.水生态环境治理指标。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新滔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完成乡内绿化造林任务0.5万亩;在乡区内完成2座公厕的新建改建任务、各新型社区至少建设1座二级标准公共厕所,旅游景区新建改建公共卫生厕1座,截止5月底,我乡建设旅游厕所1座,2个新型社区公厕全部达到二类及以上标准。

5.农村人居水环境整治指标。聚焦“三农”工作,积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农村生活垃圾乱扔乱堆、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初步管控;农村厕所革命全面启动;农村河塘清淤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农业“控水、减肥、减药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河湖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全部清理或搬迁。

6.河长制能力建设指标。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为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作出的重大制度安排,加强河长办能力建设,用实际行动引领河长制向纵深发展。河长责任全面落实,河长6项任务系统推进,基础性工作取得重要成果,河长制责任体系、组织体系、制度体系、考评体系“四个体系”建设更加完善,河长办统筹协调和“参谋”作用发挥明显。

三、突出七项重点工作

(一)规划引领,全面推行河长制三年行动

1.出台两个指导性文件。出台《滔河乡全面推行河长制主要任务分解方案》,具体细化落实河长制6项任务。研究制定《滔河乡全面推行河长制行动计划(20182020年)》。认真贯彻执行水利局、环保局、住建委、城管局、国土局、农业局、林业局等7个专项实施方案和1个河湖划界确权专项实施方案,以及综合治水示范县(区)建设方案共9个方案,配套出台年度重点工作督导方案、河长制乡级考核方案,初步形成我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总体布局。(牵头单位:镇河长办、水利站、环保站、村镇发展中心、国土所、农业服务中心、林站、各村支部、村委会

2.出台三部名录。6月底前编制完成河湖名录、河长名录、基层“三员”(巡查员、保洁员、警员)名录。(牵头单位:乡河长办

3.开展河长制水体延伸覆盖行动。逐步将全乡所有水库,以及河、塘、沟、渠、堰、坝等小微水体纳入河长制监管范围。(牵头单位:乡河长办

(二)节水先行,开展全镇节水行动

1.施国家节水行动,开展全民节水行动、农业节水行动,推动工业节水、水效领跑者行动和合同节水试点工作,持续抓好节水型社会创建和节水技术推广等工作。坚持以水定村、以水定产、以水定人的指导思想,实施差别化的环境准入政策2018年底前各乡村完成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现状评价。(牵头单位:镇水利站、农业服务中心、环保站、村镇发展中心、项目办)

2.筹划上报一批重大高效节水灌溉项目,预建成2000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牵头单位:水利站)

3.持续推进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开展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试点,继续组织自来水管网覆盖范围内水井封停和南水北调地下水压采工作。(牵头单位:水利站)

4.积极执行市县对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母亲河”、重要江河湖泊、重点河流河段开展立法保护工作。(牵头单位:环保站)

(三)突出重点,持续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按照我镇水污染防治系列文件和《淅川县2018年持续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要求,持续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1.开展入河排污口调查摸底和规范整治。在2017年普查登记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复核登记和规范整治,5月底前完成调查摸底和成果填报(牵头单位:水利站)。7月底完成整改方案编制,边复核边规范整治,按期完成拟定任务。(牵头单位:水利站,环保站配合)

2.开展生活污水整治。持续推进镇区内雨污分流工作,落实管网和泵站建设改造计划,加快集镇污水截污纳管工作(牵头单位:村镇发展中心)。

3.开展乡区黑臭水体整治。采取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疏浚活水、生态修复、长效管理的技术路线,系统推进乡域黑臭水体整治,并建立长治久清的长效机制,防止反弹。(牵头单位:环保站)

4.防治地下水污染。加大检查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设施建设力度,防止地下水污染。(牵头单位:环保站)

(四)聚焦民生,组织农村水环境专项治理。将农村水环境综合治理纳入河长制管理,逐步建立分工清晰、责任明确、措施到位、监管有序的农村水环境综合治理体系。

1.组织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整治,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堵河、垃圾围库工业污染等问题。(牵头单位:村镇发展中心、安监办、水利站、项目办)

2.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牵头单位:村镇发展中心)

3.做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工作,开展第二次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重点推进丹江口库区典型流域面源污染治理试点项目。推进农业用水绿色发展方式,重点做好农业“控水、减肥、减药”工作,在旱区大力推广集雨补灌、蓄水保墒技术,在灌区实施水肥一体化集成模式示范区建设。持续推进农业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力争到2018年底全镇农作物化肥使用量保持零增长,化肥利用率提高到38%以上;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27%以上,主要粮食作物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超过37%,主要农作物平均农药利用率提高到38%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8%以上。(牵头单位:农业服务中心

4.保障农村饮水安全。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水源保护、水质监测评价“三同时”制度。今年内解决0.5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强化水质净化处理设施建设以及消毒设施安装、使用和运行管理。集中式供水工程按要求配备安装水质净化和消毒设施设备保障。(牵头单位:水利站)

5.巩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成果,年底前河湖一级保护区范围内且划定为禁养区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依法全部清理或搬迁,防止反弹。同时,继续推进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建设,年底前配套率达到82%以上。(牵头单位:农业服务中心、兽医站)

(五)生态优先,开展水生态修复工作

1.努力恢复河流基本生态属性。进一步完善生态水量闸坝联合调度机制,保障河流基本生态基流,充分发挥生态流量在改善河流水质的作用。同时,加强对雨洪资源化的利用研究,抓住汛期丹江口水库开闸泄洪等时机,积极做好引水补源工作。(牵头单位:水利站)

2.加强绿色屏障生态廊道建设。紧紧围绕淅川县构建“三屏四廊一区”生态网络屏障建设,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和修复。开展骨干河道生态林带建设,深入推进河道绿化美化工程,逐步建设形成河道绿色屏障。配合好丹江国家湿地公园完成建设任务。(牵头单位:林站)

4.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持续做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开展水土保持生态文明村试点创建活动(牵头单位:水利站、农业服务中心)

5.启动一河一策治理工作。坚持“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按照一河一策方案内容,建立工作台账,采取挂销号处理办法,由各级河长牵头,河长办协调、各局委分工,力争下半年集中解决一批河湖管护突出问题。(牵头单位:河长办)

6.积极落实淅川县规划建设人工湿地工作。在有条件的支流入河(水库)口、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口和河道,上报规划、建设人工湿地,进一步削减污染物,逐步恢复水生态功能。(牵头单位:镇保水办

(六)依法管控,开展河湖管理综合整治行动

一是持续开展生态河流综合整治行动。突出涉河违法工程查处、“五乱”现象治理、入河入库排污口整治、河湖障碍物清理等主要任务,深入开展排查整治。二是开展河湖专项整治行动。在全镇开展以整治生活污水、黑臭水体,农村生活污水、畜禽养殖污染,河湖非法采砂、养殖、捕捞等为主要内容的河湖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扭转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建、乱垦乱种、乱排乱倒现象。三是开展河湖执法综合行动。针对人民群众反映的河湖管护突出问题,结合当前开展的全市扫黑除恶专项行动,9-11月份配合上级集中开展一次联合执法行动,突出非法养殖、捕捞,非法侵占水域岸线,非法设置入河排污口和非法侵占林地、湿地等4项内容的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四是完善河湖应急联动和执法机制。针对河湖管护中出现的突发水污染事件、水事纠纷等,建立健全上下游水污染防治联动协作机制和水污事件应急联动执法机制,进一步完善应急情况报告、紧急情况处置、部门联动执法、情况反馈等制度,逐步健全镇、村、组三级应急联动机制。(牵头单位:乡河长办)

(七)强基固本,推进河长制基础性工作

1.一是全面推行全乡河长制信息管理系统。10月底前,乡河长办完成PC端综合版普及使用;12底基层河长完成手机巡查版普及使用;各级河长要积极向社会宣传推广手机公众版,引导群众踊跃参与河湖监管。同时,要做好与县级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和水利部河长制信息报送平台基础数据填报工作。(牵头单位:镇河长办)

2.完成一河一策方案编制。6月底前完成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大型水库方案编制,9月底前完成1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中型水库方案编制,11月底前完成3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小型水库方案编制。(牵头单位:乡河长办)

3.织河湖管理保护划界确权。按照省市县文件要求,配合县级组织推进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同时,启动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牵头单位:河长办、水利站、国土所)

四、落实五项保障措施

1.突出河长制各项制度落实。村要按照乡工作实施意见,组织召开本村河长制工作会议,部署本年度工作,采取推进会、协调会等形式加快落实年度目标任务。各村级河长要积极开展巡河督导,乡级河长对口协助单位要积极提请并协助乡级河长落实河长巡河制度,督促河流整治工作,结合一河一策方案有针对性地解决所管辖河湖存在的突出问题。(牵头单位:乡河长办及有关组成单位)

2.突出河长办能力建设。河长办要注重自身能力建设,积极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加强基层河长业务培训,完善内部工作机制,在推进信息化建设、一河一策方案编制等实际工作中提升技术支撑能力,进一步推动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河长办要加强向河长的请示汇报,积极当好河长的“参谋”,为河长提供高效服务。(责任单位:乡河长办)

3.突出河长制工作宣传。组织主流媒体,全方位报道河长制落实情况。结合不同阶段工作重点,报道全乡工作中取得的进展,并就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进行访谈,推出一批有特色、接地气的叙事性报道,宣传全乡河长制工作中涌现的优秀河长、先进事迹、群众典型曝光破坏水环境的典型问题和典型案例。组织新兴媒体采访宣传,发布河长制微信公众号,适时推送全面落实河长制动态情况。充分利用镇政府门户网站专栏开展河长制政务信息宣传报道。加强河长制公益宣传,在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丹江库区水源保护区、重点河流河段重点区域等,设立界标、警示标志,立公益广告牌,在各村河流明显位置架设横幅、条幅,宣传绿色发展理念,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河湖管护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乡河长办)

4.突出财政保障。按照《滔河乡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要求,要不断加大本地河长制政策支持和财政保障力度,统筹规划,提前谋划,积极落实河流管理保护相关资金,做好上级和本级河湖治理方面资金统筹使用,开展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牵头单位:乡河长办相关组成单位)

5.突出督导考核问责。健全河长制工作月通报、季调度、半年督查、年度考核工作机制,强化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有机衔接。乡河长办要结合我镇工作实施意见,科学严谨地制定本乡河长制年度工作要点和考核方案,2018年底前按照河长制工作考核激励问责制度,实施各级河长制考核,将年度考核结果纳入各级考核评价体系,作为全乡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并抄送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对各级河长责任落实不到位、所管辖的河流水质水环境改善不明显或出现重大水污染事件的,严肃问责追责。(牵头单位:乡纪委、乡河长办)

 

 

 

 

 

 

 

 

 

 

 

 

 

 

 

 

 

滔政〔201890

 

 

                   

滔河乡人民政府

《滔河乡全面推行河长制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各村支部、村委会、乡直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

根据《南阳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宛河〔201829号)精神和淅川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淅川县全面推行河长制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结合滔河实际,现将《滔河乡全面推行河长制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滔河乡人民政府    

                              2018713


滔河乡全面推行河长制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年)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河湖管理保护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滔河乡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滔政〔2017155号)精神,紧紧围绕乡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我乡河湖管理保护,推进我乡河长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增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方针,以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强水生态修复、加强执法监管为主要任务,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管理,多措并举、合力攻坚,着力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生态美景,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水清民富魅力滔河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处理好河湖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强化规划约束,严格水资源总量控制,促进河湖休养生息、维护河湖生态功能。

坚持河长领导、部门负责。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村支部、村委会要加强对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领导,研究河湖管理保护重大政策,完善考评机制,各相关部门严格履行职责职能,认真落实行动计划要求。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村级组织对行政区域内的河湖管理保护负主体责任,乡级负责协调跨行政村区域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并做好河长制监督、检查、考核工作。

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立足不同地方不同河湖实际,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实行一河一策、一湖一策,系统推进,科学施治,与镇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相关规划、实施方案相结合,统筹实施各项目标任务,解决好河湖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

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依法治水管水,严格落实河湖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管理与执法衔接机制,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舆论引导,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凝聚党政引导、企业行动、公众参与、社会共治的强大合力。

(三)主要目标。通过河长制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实施,到2020年,全面清理河湖乱采乱建乱排乱倒,垃圾河、黑臭河治理取得初步成效,实现“污染控、黑臭除、权属明、河湖净”的治理目标,确保全乡用水总量有效控制,水质优良比例明显提高,饮用水源地水质持续稳定,建立责任明晰、运转有序、监管有力、和谐安全的水事秩序。

2018年,全乡用水总量目标控制在0.12885亿立方米以内;全乡重要河湖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内丹江河水系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100%,滔河水系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48%以上;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劣Ⅴ类)的水体断面比例降至15%以下;乡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96%以上;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水质稳定达到Ⅱ类;两大水系重点河流环境流量改善机制初步建立;乡内黑臭水体全部消除,各村全面完成黑臭水体的截污纳管工作。执法监管水平进一步提高。

2019年,按照我乡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部署全乡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全乡用水总量目标控制在0.13074亿立方米以内;境内丹江河水系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100%,刁河水系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49%以上;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断面比例降至9%以下;乡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96%以上;各村全面消除黑臭水体。执法监管水平持续提升。

2020年,全乡用水总量控制在0.13264亿立方米以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1以上;重要河湖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100%,实现水环境质量逐渐好转。乡内和各村内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得到保障。基本完成河湖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界确权。以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为重点,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在规划的基础上稳步实施退田还河还湿、退渔还河,恢复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湿地保护与修复水平全面提升。构建起完善的综合执法网络,执法效能显著提高。

经过五年努力,力争使全乡河湖生态全面修复,供水安全全面保障,精准管护全面覆盖,展现“江河安澜、河通渠畅、水清岸绿、生态健康、人水和谐、景美文昌”的美丽滔河愿景。

二、重点任务

(一)水资源保护。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按照淅川县《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严格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控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严控水资源消耗总量和消耗强度,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1、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编制完成乡、村双控行动实施方案,并贯彻实施。按照“以水定村、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思路,将河湖管护和水资源承载能力作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建设项目布局和有关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加强规划水资源论证、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管理和水资源用途管制,加快水资源监控系统建设,建立健全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

牵头部门:乡水利站

配合部门:乡农业服务中心、乡环保站、国土所、财政所、村镇发展中心、项目办。

责任单位:各村支部,村委会。

2、实施国家节水行动。落实万元国内生产总值水耗指标等用水效率评估体系,把节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村两委政绩考核内容。将再生水、雨水和循环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建立健全节水激励约束机制,鼓励节水产业发展,推动用水方式实现根本性转变。严格用水定额和计划管理,强化行业和产品用水强度控制。进一步抓好工业节水,加快落实上级工业节水技术改造,加强乡内节水,发展农业农村节水,加快推进上级农业节水技术改造,到2020年,全乡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分别下降24%25%以上。

牵头部门:乡水利站

配合部门:乡村镇发展中心、乡环保站、乡农业服务中心、项目办。

责任单位:各村支部,村委会。

3、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合理确定水域纳污能力,严格入河湖排污口监督管理,严禁污水直排入河,强化排污口设置审批,对排污量超出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的地方,停止或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新建、扩建入河湖排污口。加快推进《滔河乡水功能区划》优化调整,明确河流水域纳污容量和限制排污总量,核定水功能区纳污能力,严禁超标排污,加强水功能区水质监测。

牵头部门:乡水利站、乡环保站。

配合部门:乡财政所、国土所、村镇发展中心、农业服务中心、兽医站、项目办。

责任单位:各村支部、村委会。

4、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全面启动我镇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研究我乡推进方案,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制定出台《滔河乡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以乡为单元,组织编制和实施辖区内入河排污口优化布局和整治方案,报当地人民政府审批后实施。加强部门之间协商合作,建立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等管理信息共享机制。

牵头部门:乡环保站、水利站。

配合部门:乡项目办、村镇发展中心、农业服务中心、兽医站。

责任单位:各村支部、村委会

(二)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逐步建立河湖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对河流、湖泊、滩涂、岸线等自然生态空间确权登记,加强空间开发保护,严格水生态空间管控。

5、推进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划界确权。编制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方案,对流域面积在3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水面面积在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及其水利工程,依法划定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已划定管理和保护范围的,设立界桩、管理和保护标志。加快编制河湖岸线保护利用管理规划,明确岸线保护区、保留区、过渡区、缓冲区、控制利用区和开发利用区管理要求,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

牵头部门:乡国土所、水利站

配合部门:乡林站、项目办、村镇发展中心、财政所

责任单位:各村支部、村委会

6、强化涉河建设项目管理。严格履行洪水影响评价、河道采砂许可、入河排污口设置同意等制度,建立健全涉河建设项目审批公示制度,加强全程监管。探索建立建设项目占用水域补偿制度,按照等效替代、消除对水域功能不利影响的原则实行占用补偿。

牵头部门:水利站

配合部门:乡环保站、项目办、财政所、林站、国土所、村镇发展中心、交通管护站。

责任单位:各村支部、村委会

7、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完善河道采砂管理法规,健全采砂管理工作体制,落实管理责任制,科学编制河道采砂规划,严格采砂审批制度,创新监管模式和监控手段,及时处置、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活动

牵头部门:乡水利站

配合部门:乡国土所、派出所、林站、交管站、供电所

责任单位:各村支部、村委会

8、开展河湖水域岸线环境综合整治。落实管护责任,加强日常保洁,建立长效机制。清查并依法处理非法侵占河湖水域岸线,违规建设建(构)筑物、围河(湖)造地、人为破坏河湖滩涂资源、擅自改变河势、违规设置入河排污口等行为,清理河湖管理范围内的加工企业、小作坊、“农家乐”、厕所、畜禽养殖等,清除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内的垃圾、秸秆、渣土、杂物等废弃物及水面漂浮物等。

牵头部门:乡水利站

配合部门:乡环保站、国土所、林站、派出所、农业服务中心、项目办、村镇发展中心、兽医站

责任单位:各村支部、村委会

(三)水污染防治。持续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镇村生活污染治理,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开展交通运输业污染防治,全镇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实现我乡“十三五”水环境质量目标。

9、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加快雨污分流改造和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促进再生水利用,以乡区为重点,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乡内建设中水回用系统。积极保护生态空间,大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2020年,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丹江口库区(滔河辖区)汇水区沿线村、水源保护区的村和县界周边的村要全部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其他村要积极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乡内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6%90%左右加快雨污分流改造及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2018年底前,镇内黑臭水体全部消除,各村全面完成黑臭水体的截污纳管工作,2019年底前,各村全面消除黑臭水体。

牵头部门:乡村镇建设发展中心

配合部门:乡环保站、项目办、水利站、财政所。

责任单位:各村支部村委会。

10、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工作,有效开展化肥、农药使用零增长行动,着力推动解决畜禽、水产养殖污染;加快调整种植业结构与布局以及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范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实施乡村清洁工程,开展河道清淤疏浚,统一综合整治连片村庄。利用项目资源,采取堵疏结合,深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严格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到2020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主要粮食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

牵头部门:乡农业服务中心

配合部门:乡环保站、林站、兽医站、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水利站

责任单位:各村支部、村委会

11、开展交通运输业污染防治。完善张庄码头服务区污水处理和利用设施建设,推进完善内河、库区(水域)港口、码头、渡口及航道区域的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加强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安全监督管理和船舶防污染监督管理。认真落实船舶大面积污染的预防和应急反应工作,加强内河船舶污染控制。

牵头部门:乡交管站

配合部门:乡环保站、水利站

责任单位:各村支部、村委会

12、全面推行排污许可。完善入河湖排污管控机制和考核体系,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优化入河湖排污口布局,开展入河湖排污口整治。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以改善水质、防范环境风险为目标,将排污单位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等纳入许可证管理范围。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

牵头部门:乡环保站

配合部门:水利站、村镇发展中心

责任单位:各村支部、村委会

(四)水环境治理。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开展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实现河湖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

13、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按照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以水环境质量达标为出发点统筹谋划各项工作,以是否达到目标要求作为判断各项工作成效的标准和问责的主要依据,突出水环境质量目标的刚性约束作用。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保障城镇和农村饮用水水源安全,强化集镇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饮用水安全。保障南水北调中线饮用水水源安全,加强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丹江口水库(滔河段)环境保护。

牵头部门:乡环保站、水利站

配合部门:村镇发展中心、兽医站、项目办、卫生院、计生服务中心、中线办

责任单位:各村支部、村委会

14、加快乡村黑臭水体整治。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推动各村健全完善黑臭水体档案,编制完善整治计划和实施方案,统筹采取控源截污、清理垃圾、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确保标本兼治,加快持续推进城县黑臭水体整治。各村要在“河流清洁行动”基础上,持续抓好水体沿岸积存垃圾清理。

牵头部门:村镇发展中心

配合部门:环保站、水利站、项目办、农业服务中心、财政所

责任单位:各村支部、村委会

15、开展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以各村行政区域为单位,推进农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南水北调中线汇水区及沿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交通干线沿线、河流两侧的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管理。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根据农村不同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推动集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鼓励采用生态处理工艺。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牵头部门:村镇发展中心、农业服务中心、水利站

配合部门:环保站、项目办、财政所、兽医站

责任单位:各村支部、村委会

(五)水生态修复。加强河湖水量调度管理,全面推进水系水网建设,恢复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加强河流沿线的生态修复和植被保护,开展河道绿化美化,实施湿地生态保护修复,确保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16、加强河湖水量调度管理。建立环境流量调度机制,保障河流环境流量,建设跨水系、跨区域水资源调配工程,完善主要闸坝联合调度机制;完善水量调度方案,采取闸坝联合调度、态补水、水资源置换等措施,合理安排闸坝下泄水量和泄流时段,满足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重点保障枯水期环境流量。

牵头部门:乡水利站

配合部门:环保站、村镇发展中心、交管站、国土所、林站、农业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村支部、村委会

17、全面推进水系水网建设。围绕县政府印发《淅川县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总体部署,因地制宜推进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建设,进一步健全我乡现代生态水网体系,积极推广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经验,以南水北调现有供用水工程为基础,加强河湖库水系连通,完善现有水资源配置体系,用好南水北调过境水,建好水资源重大连通工程。

牵头部门:水利站

配合部门:环保站、村镇发展中心、交管站、国土所、林站、农业服务中心、项目办。

责任单位:各村支部、村委会

18、加强绿色屏障生态廊道建设。围绕构建淅川县“三屏四廊多区”生态网络屏障建设,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和修复,开展骨干河道生态林带建设,深入推进河道绿化美化工程,根据等级不同,栽植一定宽度的护岸护堤防护林,逐步建设形成河道绿色屏障,对残缺林带进行完善提升,合理进行树种搭配,乔灌结合,打造林水相依生态走廊。

牵头部门:林站、水利站

配合部门:环保站、项目办、国土所、农业服务中心、保水办

责任单位:各村支部、村委会

19、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加大河湖管理保护监管力度,积极组织开展执法巡查、专项执法检查和集中整治行动,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采砂、采矿、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健全跨部门、水系、镇、村协调机制、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建立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利用先进技术实行河湖动态监管,建立完善河湖监管长效机制。强化河湖日常管理巡查、执法巡查、养护管理巡查的有效对接属地河长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联合执法,真正实现部门负责向首长负责转变,形成强大合力。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牵头部门:乡河长办

配合部门:水利站、环保站、林站、派出所、国土所、供电所、项目办、村镇发展中心、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交管站

责任单位:各村支部、村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支部、村委会要把河长制三年行动计划作为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要举措,依托河长制组织体系,建立全乡统筹、河长主导、部门联动、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取得实效。各牵头单位要研究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并报乡河长办,作为河长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强化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河长制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河长制工作,完善河长制责任、组织、制度、考评四个体系,做到五个不断强化,一是强化河长职责,充分发挥组织领导作用,提升河长履职成效;二是强化部门联动,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协同推进各项工作;三是强化制度执行,充分发挥规范约束作用,保障工作高效运转;四是强化考核问责,充分发挥目标管理作用,确保完成目标任务;五是强化监测能力建设,建立通报制度。

(三)加大资金投入。张党委、政府将加大对三年行动的资金投入,统筹使用水利、环保、住建、农业、林业等专项资金,为河湖治理工作顺利进行提供经费保障,有效推进生态河湖治理、管理和保护。

(四)严格考核问责。把三年行动计划年度目标完成情况纳入河长制考核重要内容,加大对村各单位各部门推进落实情况的督察考核,对行动推进不力、未完成年度重点任务、河湖生态明显恶化等情形,一查到底、严肃追责,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五)突出示范引领。选取个别作为河(湖)长制综合治水示范,推动河长制各项政策和工作落实,不断积累经验和完善思路,发挥“以点带面”的示范带动作用,引领全镇河湖管理保护取得更大成效。

(六)大力宣传引导。各地根据行动计划工作节点要求,精心策划组织,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宣传条幅等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大力宣传河湖管理保护典型经验和成效,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水生态、水资源、水环境问题,不断增强公众河湖保护责任意识、水忧患意识、节水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河湖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

 

 

 

 

 

 

 

 

 

 

 

 

滔政〔201892

 

 

滔河乡河流清洁百日行动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淅川县河流清洁百日行动方案》,进一步解决滔河乡河流管理保护方面的突出问题,实现辖区水环境整洁优美,滔河乡党委、政府遵循绿色发展、生态优先、人水和谐共生的方针,坚持河流清洁常抓不懈,采取了以下得力措施,深入开展河流清洁百日行动。现将我乡工作总结如下:

一、制定方案,周密安排部署。612日,滔河乡根据《淅川县河流清洁百日行动方案》,结合我乡河流现状,编制了《滔河乡河流清洁百日行动方案》,明确了河流清洁百日行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及时间要求。614日,滔河乡召开了河流清洁百日行动动员会,滔河乡总河长、党委书记严富强对河流清洁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明确了奖惩措施,乡村两级河长、乡直部门负责人、河道警长、河道巡查员、保洁员等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二、自查问题,集中进行整治。617日—21日,滔河乡组织乡村河长、河道巡查员、河道义务监督员等相关人员,对辖区内的河道、水库及小微水体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小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对短时间不能整改到位的制定了整改方案,并建立了河库问题整改台账。63O日,滔河乡集合乡村干部30人、公路保洁员35人、集镇保洁员50人及河道保洁20人,编为6个分队对滔河乡各河段进行清洁,当天共清理河长9公里多,清理各类垃圾11车、约8吨,有效的改善了水环境。

三、加强监管,建立长效机制。滔河乡修订完善了河长会议制度等相关制度,明确专人负责,认真落实河长制规定的各项制度,河湖管理做到有章可循。滔河乡第一总河长、总河长带头巡河,乡村所有河长按要求进行巡河,在巡河中发现解决涉河问题;充分发挥“基层三员”和“河道义务监督员”的作用,定期巡查河道水库,经常清理垃圾杂物,实现河库管理常态化。滔河乡河长办把河流清洁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工作不力和敷衍塞责的河长及相关人员进行批评问责。

注重宣传,改变不良习惯。“我乡河流水库要实现清洁,关键要通过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讲究卫生、爱护水源,改变河库周边群众乱排乱倒的不良习惯”滔河乡副总河长、组织委员张国政在讲解河长制宣传教育重要性的同时,对河流清洁宣传教育提出明确的要求。滔河乡利用乡村会议宣传河长制和河流清洁百日行动共10次,组织乡村干部进村入户宣传6次,共教育干群1000余人;悬挂横幅30条,刷写墙体标语10条;开展了“河流清洁百日行动,进校园”活动,让小手牵大手,带动家长提高文明素质,形成爱水护水、河流保洁的自觉性。

我乡在清河百日行动中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与上级要求还相差很远,也存在一些缺点和问题。因此我们要在以后工作中加大力度,形成长效机制,确保不反弹。逐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新面貌。

 

 

                                                       滔河乡人民政府

                            2018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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