滔河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滔政〔2018〕79号
滔河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乡直各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5月18日召开的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精神和5月27日全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治理动员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按照《南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宛政安明电(2018)3号),县安委会制定了《全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治理实施方案》,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滔河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治理实施方案》,现印了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全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治理活动取得实效。
滔河乡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9日
全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治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5月18日召开的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精神和5月27日全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按照县安委会统一安排,滔河乡决定从即日起至7月底,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治理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安全生产重要思想为统领,紧紧围绕“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维护生命财产安全”总目标,全面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切实堵塞安全监管漏洞,集中整治一批安全生产领域事故隐患,打击一批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我乡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组织机构
乡政府成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治理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李清锋 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
副组长:周其军 人大主席
刘丰增 主任科员
侯造成 主任科员
张 克 党委副书记
张荣军 党委副书记
李 静 纪委书记
杨爱军 党委委员、副乡长
张国政 党委委员、副乡长
柴秀林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郑章恒 副乡长
黄 丽 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成 员:张国红 党政办主任
王卫东 安监办主任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乡安监办),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和督促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三、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乡、各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
(一)企业层面
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3、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近年来全乡及有关各村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二)政府层面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中办、国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措施情况。贯彻落实5月22日基层安监办建设会议情况(重点检查乡镇、村安监机构建设、人员配备、档案台帐),每村必须配备一名安全监管员。
2、严格监管执法情况。重点检查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违法违规行为,关闭退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小矿山等情况;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情况;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情况。
3、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落实情况;针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点行业领域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格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控情况;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各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防汛、防排水、防雷电“三防”检查。
4、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开展情况;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烟花爆竹、消防、城乡燃气、涉爆粉尘、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治理情况。
四、任务分工
此次大检查实行“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乡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负总责,切实履行好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履行好分管系统内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领导责任。
乡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分工如下:
(一)村镇中心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要特别强化房屋建筑、城乡燃气、供水排水、农村房屋建设和危房改造等方面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消除工作。
(二)公路站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要特别强化道路和水上交通、建设工程、汽运领域、危险品运输车辆等方面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消除工作。切实加强高温、汛期道路通行管理,对公路沿线存在发生洪水、泥石流、崩塌、落石等危险的重点地段和存在被冲毁危险桥梁、涵洞、边坡等重点部位,要加大巡查和监测监控力度。发现危及行车安全时,要立即阻止人车通行,并采取有力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三)派出所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要特别强化道路交通,民爆物品,烟花爆竹运输、燃放环节以及剧毒化学品购买、运输,大型群众性活动等方面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消除工作及消防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负责消防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要特别强化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材料、电气线路、疏散通道、灭火设施等方面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消除工作。
(四)安监办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要特别强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建材等方面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消除工作。
(五)民政所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要特别强化敬老院、福利院、分散供养的五保户等方面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消除工作。
(六)中心学校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要特别强化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各类学校校车、校舍,教学活动、社会实践,防踩踏、防火灾、防溺水,假期活动等方面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消除工作。
(七)国土所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要特别强化无证矿山取缔和滑坡、坍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方面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消除工作。
(八)卫生院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要特别强化医院、诊所和餐饮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消除工作。
(九)水利站负责牵头组织排查消除主管行业领域(系统)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丹江库区、农村水电站、水利建设工程、河道采砂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和防汛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十)供电所负责牵头组织排查消除主管行业领域(系统)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电力运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工程质量、防灾供电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消除工作。
(十一)乡易地搬迁办公室负责易地搬迁贫困户的各项安全隐患排查消除工作。
(十二)供销社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要特别强化农药、烟花爆竹及其原材料采购、运输、储存、经营环节等方面安全隐患消除工作。
(十三)农机站负责牵头组织排查消除主管行业领域(系统)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农机无牌、无证、安全设施不全、违章载人、未按规定维修检验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消除工作。
其他有关单位要依据安全生产职责分工,牵头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确保安全。
五、工作安排
自即日起至7月底,集中2个月时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全面部署,广泛动员,自查自改。(即日起至6月5日)
1、要按照大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2、各村、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大检查部署要求,组织力量对照政府层面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
3、各类企业要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并报送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
(二)深入检查,严格执法,集中整治。(6月5日至7月15日)
1、乡安委会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对所有行业领域要做到检查全覆盖,对高危行业领域和易发生事故的企业要反复检查督查,做到检查全覆盖。
2、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对涉及多部门或跨地区的重大问题,加强联合执法。
3、对大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4、要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5、乡政府安全生产督查组要从6月下旬开始持续对各村、各有关单位开展督查检查。
(三)实地督查,统筹推动,巩固提高。(7月16至7月30日)
要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同时乡督查组对各村、各单位开展大检查各项任务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2018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评的重要内容。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分析大检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于7月16日前报送乡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和乡政府安全生产督查组,于7月30日前将大检查总结报告报送乡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成立高规格的检查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加强领导,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改。
在落实本方案基础上,进一步解分解任务,细化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增强大排查大治理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所有区域所有岗位和每一个环节都检查到位。
(二)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各村、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典型宣传,宣传正面典型,介绍好的经验和做法,曝光和剖析反面典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强化督导,务求实效。要加大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检查督查,乡督查组对重点部位、重点领域开展重点抽查和定期不定期随机查访,促进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
(四)落实责任,强化追究。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制,有效结合乡党委、乡政府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治理专项行动,推动大检查工作扎实有效深入开展。要强化问责,实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溯,对大检查工作中出现的监管责任不落实或不到位等情况,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提请乡纪检监察,进行安全生产事前提醒、事后问责。对大检查工作中发现的懒政怠政不作为的领导干部提请纪检监察部门依法进行执纪问责。
(五)加强调度,畅通信息。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期间,各村及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总结报送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联系人:王卫东
电 话:69345001 139******9415
滔河乡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9日
附:企业、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承诺书
附件:
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改承诺书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治理工作方案已经收到。按照大排查工作要求,本企业(单位)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开展并完成安全生产大排查自查自改工作。自查自改期间,本企业(单位)检查 项目,发现安全问题和隐患 项,整改 项,整改率 %;其中重大隐患
项,整改 项,整改率 %,并按照要求建立相关台账。若有不实之处,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承诺企业(单位):
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
2018年 月 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