滔河乡“春季提升行动”有关问题的整改方案
滔政〔2018〕77号
滔河乡“春季提升行动”有关问题的整改方案
根据市、县关于“春季提升行动”反馈的问题情况和市县工作会议要求,为提高站位,统一思想认识,举一反三,全面梳理问题,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切实把问题整改到位,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关于脱贫攻坚系列讲话精神,全面上级决策部署,以提高贫困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根本出发点,牢牢把握精准要求定措施,坚持重点查摆与全面查摆相结合、重点整改与全面整改相结合、重点督查与全面督查相结合,切实转变作风,强化责任担当,全面推进整
改,确保如期完成整改任务。
二、整改目标
确保实现识别零差错、退出零差错、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零差错、行业政策落实零差错、帮扶措施覆盖零差错“五个零差错”。一要深化认识。把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提高政治站位,端正指导思想,对县反馈的问题积极认领,照单全收,集中整改,务实求效。二要主动担当。转变扶贫的思维方式,转变作风,脚踏实地,抓细抓实,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强化督查巡查,强化问责,奖惩分明,树立正确导向。三要统筹推进。坚持以上率下,乡村户三级联动,点线面协调并进,方方面面共同发力,层层落实整改任务,全面提升脱贫攻坚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四要对账销号。对照贫困户动态调整、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行业政策落实、帮扶措施覆盖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靶向精准、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责任到人,逐一整改销号。
三、整改任务
按照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春季提升行动”反馈的问题,各村、各部门要对号入座,逐项整改,按照问题的分类和时间节点务必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1、“漏评、错评、错退”问题
主要表现:白沙岗等16个村111户疑似漏评户问题,贫困人口识别和动态调整不精准,存在疑似“应进未进”问题。
整改措施:按照“贫困户识别零差错”的要求,严格执行贫困人口识别标准和程序,对漏评的贫困人口进行严格按照贫困户新识别程序对疑似漏评户进行识别、认定,确保一户不漏。
责任单位:涉及村的脱贫责任组、乡扶贫办、驻村工作队、村“两委”
整改时限:5月底完成。
2、行业政策未落实问题
主要表现:陈随昌等2户家中有成员未参加基本医保,家中有成员未享受基本医保补助;章建清等5户家中有成员未参加农村养老保险家中60岁以上的家庭成员未发放农村养老金;尚国停等137户家中成员住院看病未享受“一站式结算”和“先诊疗后付费”,家庭成员未享受“家庭签约医生”,家庭成员患慢性病而未进行慢性病鉴定,家庭成员患慢性病而未享受慢性病补助;许保洲等3户贫困户户未进行信用等级评定本户未享受金融扶贫贷款;刘冬华等7户贫困户家庭成员存在没有户口情况;章丰军等23户家中有3-6岁学前儿童未享受保教费和生活补助费,家中有寄宿的小学生未享受生活补助费,家中有寄宿的初中生未享受生活补助,家中有高中生未免除学费和住宿,家中有高中生未享受助学金,家中有在本省就读高等院校的学生未发放国家助学金,家中有当年考入高等院校的学生未享受交通补助和短期生活补助,家中有高等院校的学生未享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曹茂敬等42户家中有疑似残疾人而未接受鉴定、未办理残疾证;家中有已纳入低保且办有残疾证而未享受残疾人生活补贴;家中有一二级残疾人而未享受残疾人护理补贴;王吉伟等48户是脱贫户而家中仍居住危房;是贫困户仍居住危房尚未列入改造计划;史玉山等10户存在饮水困难或安全无保障;陈新昌是低保和特困户而未享受每月10度电费补贴。
整改措施:村脱贫责任组及时同乡相关行业部门做好对接,针对存在的问题,组织帮扶责任人和村“两委”成员入户走访,核实情况,对于应享受而未享受的贫困户,分情况登记造册,由乡直行业部门积极与上级对应的部门对接,帮助贫困群众及时备齐所需材料,按照时间节点、办理程序和要求,补办、完善相关手续。
责任单位:涉及村脱贫责任组、乡直行业部门、乡扶贫办、驻村工作队、村“两委”、
整改时限:7月上旬完成。
3、稳定增收措施未覆盖或单一问题。
主要表现:张丽等20户稳定增收措施单一问题。
整改措施:结合本乡产业发展布局,由乡扶贫产业专班牵头,具体以村为单位,由村级脱贫责任组长组织,安排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深入贫困户家中,结合贫困户家庭实际情况,为其制定合理、切实可行的产业帮扶计划,使其产业增收全覆盖并叠加,为其提供稳定的增收渠道。
责任单位:产业发展专班、相关村脱贫责任组
整改时间:8月底前完成。
4、“七改一增”未落实情况问题。
主要表现:任发林等594户非易地搬迁群众,“七改一增”存在部分项未落实,户容户貌差。
整改措施:由乡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牵头,对各村反馈的“七改一增”未落实情况组织帮扶人员逐户摸排调查,对需要整改的地方详细登记在册,及时上报,并按照规定申请资金给贫困户进行整改,使贫困群众能够在舒适安逸的环境下生产生活,筑牢脱贫的物质基础,强化脱贫奔小康的信心信念。
责任单位:滔河乡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各服务区、村两委
整改时限:7月15日前完成。
4、乡、村级必备档案资料缺失及不规范问题。
主要表现:乡级档案归档不规范,部分非贫困村贫困户档案和村级扶贫档案过于简单,“十类户”台账、扶贫资金项目等材料缺项较多,且填写不完整。
整改措施:由乡建立档卡资料工作专班牵头,以乡扶贫办人员为主体,抽调服务区主任成立档案资料小组,分片责任到到村,严格按照“723”要求,对各村村级档案进行过滤式筛查,并对资料缺失情况进行登记、汇总,统一补齐缺失和短板,装订成册,归档到盒,并指定专人进行保管。
责任单位:扶贫办、各脱贫责任组
整改时限:5月底前完成。
6、贫困户家庭有劳动力或部分有劳动力未实现就业问题。
主要表现:刘学会等101户家庭中有劳动能力未实现就业,黄选清等159户家庭中有部分劳动能力未实现就业,贫困群众持续增收能力不强。
整改措施:结合本乡产业发展布局,由乡扶贫产业专班牵头,具体以村为单位,由村级脱贫责任组长组织,安排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深入贫困户家中,结合贫困户家庭实际情况,与乡扶贫车间和村级新型经营主体相结合,为其制定合理、切实可行的就业帮扶计划。
责任单位:乡贫困群众就业专班、乡人社所、村两委
整改时限:8月底完成。
7、贫困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村集体经济不达标问题。
主要表现:东闹峪、龙潭沟等8个村部分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村集体经济薄弱,达不到标准,贫困村退出困难。
整改措施:以8个贫困村驻村工作队、责任组长和村两委为主,对于本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再次摸底排查,对需要整改的登记在册,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申请资金支持;对于村集体经济,要做实光伏产业,由光伏发电增加村集体收入;在政策法规范围内,各村利用境内的荒山、荒滩、荒沟、荒坡等资源承包租赁出去,通过收取承包费增加村集体收入;合法利用水库、河流、山塘等水面资源,采用自主经营、合作经营、村民集资等方式,发展水产养殖、农家乐、乡村旅游等。
责任单位:乡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专班、驻村工作队、脱贫责任组、村两委
整改时限:8月底完成。
各服务区、各村、各乡直单位、各驻村工作队要坚持举一反三,全面查找问题,集中抓好整改。各村要组织好辖区内“春节提升行动”存在问题的全面查摆、整改工作。
要切实把自己摆进去,不能“就人论人”,深入查找问题根源,对症下药。举一反三,不能“就事论事”,要分清个性问题和共性问题,显性问题和隐性问题;追根溯源,特别是对干部作风不实、侥幸心理、麻痹情绪,要制定治本之策。避免在整改过程中敷衍了事、走过场、打折扣、搞变通,不怕揭短亮丑,不怕红脸出汗,坚决整改问题,务求实效。
各承担问题整改任务的乡直单位,要对照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脱贫的要求,认真排查本单位在落实上级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中存在的问题,坚持一事双责,条块结合,逐一列出清单,分析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方案,实行对账销号,全面抓好整改。
扶贫办负责贫困人口的精准识别、精准退出、档卡资料规范等相关问题的整改。
中心学校负责未享受保教费和生活补助费等教育相关问题的整改。
派出所负责刘冬华等7户贫困户家庭成员没有户口问题的整改。
民政所负责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残疾人证件办理等政策落实中相关问题的整改。
人社所负责农村养老保险、转移就业脱贫政策落实中相关问题的整改。
村镇中心负责“七改一增”、危房改造政策落实中相关问题的整改。
水利站负责安全饮水、水质监测、水设施管护等脱贫政策落实中相关问题的整改。
农业中心负责特色农业脱贫政策落实中相关问题的整改。
林站负责贫困群众产业单一等生态产业相关问题的整改。
卫生院负责住院看病未享受“一站式结算”和“先诊疗后付费”,家庭成员未享受“家庭签约医生”等医疗卫生相关问题的整改。
金融办负责金融信用等级评定、贷款等相关问题的整改。
供电所负责电网、电费补贴等相关问题的整改。
乡直各单位及时同上级部门对接,要认真履行联系贫困户和驻村定点帮扶工作中相关问题的整改。
四、整改步骤
(一)全面部署动员阶段。各村两委、责任组长、驻村工作队、行业部门负责人要迅速传达、落实乡关于春季提升行动整改问题的会议精神,在认真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落实责任,明确工作职责,全力抓好整改落实。
(二)全面整改阶段。对于市、县反馈的春季提升行动问题清单,要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对交办反馈的问题要认真梳理,逐条逐项销号,对症下药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把整改和推进工作结合起来,形成长效机制。
(三)全面巡查阶段。乡党委政府将抽调专门力量组建督察组,采取入户走访、电话回访等形式,对各村、各行业部门整改情况进行全面巡查,看整改工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排查、反馈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责任体系。成立了滔河乡“春季提升行动”相关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相关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主管副职具体负责。坚持党委集中领导,统筹推进,逐级压责,抓好整改工作的落实。各村、各部门都要成立相应的整改小组,具体负责本村、本部门问题整改。
(二)强化基层基础。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规范农村基层党组织生活,有效解决部分村“两委”人心散、班子弱、能力低、管理乱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抓党建促脱贫工作,由脱贫责任组统揽,协调行业部门、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和帮扶责任人,形成合力,切实履行好对贫困人口的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动态管理、行业政策落实等工作责任。
(三)强化督查巡查。党委、政府成立整改工作专项督查巡查组,对各包村干部、40个村、8个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各帮扶责任人,开展以暗访为主的督查巡查工作,促进各村、各部门问题整改到位。
滔河乡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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