滔河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流清洁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
滔政〔2018〕65号
滔河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流清洁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乡直各单位:
《滔河乡河流清洁百日行动方案》已经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滔河乡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7日
滔河乡河流清洁百日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河流清洁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宛政办明电〔2018〕105号)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河长制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解决街道辖区河渠管理保护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改善水环境质量,实现水环境整洁优美,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结合滔河乡河长令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遵循绿色发展、生态优先、人水和谐共生的方针,突出首长负责、党政同责,努力提升河湖管理水平。在100天内对街道辖区河渠开展清洁行动,集中整治“乱堆乱放、乱倒乱弃、乱占乱建、乱围乱堵”等问题,实现无垃圾、无杂物、无违建和无漂浮物的 “四无”目标,全面消除“垃圾河”现象,恢复河道自然生态,改善人居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清理垃圾。全面清理倾倒在河、塘、沟、渠内的垃圾,包括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建筑垃圾、渣土、农业生产废弃物等。
(二)清理杂物。全面清理闸坝、桥涵等水利工程设施周边区域有碍景观、影响环境卫生的堆积物、障碍物等杂物。
(三)清理违建。全面清理、依法拆除河道岸坡的临时厕所、废弃棚屋、摊点、房屋等违法违章建筑。
(四)洁净水面。全面清理、打捞漂浮在河面的垃圾、杂草、枯烂树枝、藻类等,保持水面干净。
三、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6月15日至6月20日)。各村要按照行动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对辖区河道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要包括垃圾、违建等所在河段位置、数量类型、现场照片、责任河长等内容,并在同级和上级河长办备案。各村要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组辖河段,落实具体责任人,确保每一段河流有人组织、有人清理、有人管护。
(二)集中开展河流清洁行动(6月20日至7月31日)。由相关河长牵头负责,高位推动,分步实施,组织安排各责任单位集中开展河流清洁整治行动。
(三)整理归档及总结验收(8月1日至8月15日)。各村要对河流清洁行动中涉及的河流河段基本信息、取得成效等记录和佐证材料进行归档整理,做好本次行动的总结验收工作。验收工作完成后,各村河长办要及时将工作总结报乡河长办。乡河长办要适时对各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和综合评定。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联动。开展河流清洁百日行动既是全面落实河长制的具体要求,也是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建设水清民富县强新淅川的具体举措。各级河长是河流清洁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落实管护责任,牵头做好清洁行动组织实施、督导检查、总结验收等工作。各责任部门要按照职责和分工,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严格抓好具体实施工作,同时要加强人力、财力、物力保障,确保各项任务顺利推进。
(二)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考核验收。河流清洁行动开展过程中,河长办将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加强对各村行动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并对进度较慢、成效不明显的和责任落实不力、敷衍塞责的河长进行通报批评。行动结束后,河长办负责组织对各村河流清洁行动进行总结验收、综合评定并将结果予以通报。
(三)加强河长巡河,建立长效机制。各级河长要严格落实河长巡河制度,加强河道日常监督管理和检查,建立健全河道环境整治长效机制,提高居民河道环境保护意识,防止乱倒乱弃、乱堆乱放、非法采砂等现象反弹。要结合“双创”和环境整治攻坚行动,实现垃圾收集、安全处置全覆盖。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村要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通过开展系列活动,动员和鼓励工厂、学校等企事业单位参与河流清洁行动,通过亲水护水活动,提高人民群众文明素质,营造全社会爱水、惜水、护水的积极性。河长办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广泛宣传推广各社区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全民管护河道自然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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