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扶贫小额信贷明白卡填写的说明
关于扶贫小额信贷明白卡填写的说明
各乡镇扶贫办: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扶贫小额信贷助推脱贫攻坚实施方案(暂行)等六个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7〕85号)文件规定,“扶贫小额信贷重点投向对象为贫困户和带贫企业”;“脱贫攻坚期内,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5万元以下、期限3年以内的扶贫小额信用贷款,县级财政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全额贴息;对带贫企业发放的扶贫小额贷款,县级财政根据带贫企业带动贫困户数相对应的额度,按照年利率2%进行贴息。凡已享受扶贫小额信贷助推脱贫攻坚贴息政策的贫困户和带贫企业,不得重复享受其它财政贴息政策。”按照规定,我县除贫困户直接贷款外,其它贫困户全部由淅川县扶贫开发公司(光伏助力贷)和福森药业集团(福森生态产业助力贷)两家企业带贫。
为了规范我县贫困户享受扶贫小额信贷在档卡帮扶项目栏中填写方式,自己直接贷款的贫困户在帮扶项目栏中填写“扶贫小额信贷”;由两家企业带贫的贫困户,帮扶项目栏中原来填写的“光伏助力贷或福森生态产业助力贷”的统一改为光伏助力贷(扶贫小额信贷)或福森生态产业助力贷(扶贫小额信贷)。请各乡镇扶贫办按照填写说明,认真核查贫困户档卡资料,并进行修改填写。此说明必须张贴在贫困户家中醒目位置,同时放贴心服务袋内一份,并告知贫困户。
淅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30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