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淅川县滔河乡>公示公告>详细内容

滔河乡公务接待制度

来源:滔河乡 发布时间:2018-12-27 12:58:30 浏览次数: 【字体:

滔河乡公务接待制度

  

一、接待对象

    1、上级部门检查、调研、指导工作的来客;

    2、会议、培训和其他重大活动来客;

    3、机关内部部门、单位来客;

    4、兄弟乡镇交流、互访的来客;

    5、到乡洽谈招商引资项目的来客。

二、实行对口接待制度,县四大机关、职能部门、兄弟乡镇来客由乡接待;其他要根据工作性质、来客身份,由相关班子成员接待;不涉及乡整体工作的业务单位来客,由对口部门接待。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来客人数10人以内不超过3人,来客人数10人以上不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三、来客住宿、外出就餐及来客招待物品的提供,均由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否则费用自理。办公室应按照择优选择的原则,实行定点消费,定期核审。

四、严格接待标准,乡来客原则上一律在“公务灶”就餐,并严格按照每人不超过40元标准执行。如遇特殊情况需在外就餐,需经办公室分管领导批准。

五、工作日及节假日从事公务活动的,公务接待一律不准提供烟、酒。

六、乡来客需要住宿,需经办公室分管领导批准,并由党政办统一安排。

六、上级单位检查工作,需提供其他招待物品的,由分管领导向办公室说明,由办公室人员统一提供。

七、公务接待要厉行节约,禁止擅自提高标准,铺张浪费。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