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寺湾镇采取四项措施唱响“雷霆行动”
淅川县寺湾镇采取四项措施唱响“雷霆行动”
12月10日,淅川县寺湾镇党委书记何丽带领丹江、淇河相关沿河服务区包区领导,以及水利站、环保办、派出所、土地所工作人员,深入丹江、淇河巡河巡查,了解全镇打击非法采砂、采矿“雷霆”行动开展情况,明确下步工作要求。
为全面做好寺湾镇河道砂资源管理工作,寺湾镇党委政府按照保护水质、保护生态的政治要求,采取四项措施,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净化和规范采砂秩序,保持常态化。
(一)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河道砂资源管工作的领导,寺湾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常务副组长,相关领导为副组长,各服务区书记、相关单位负责人和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打击非法采砂领导小组,实行划片分区,包片到人的办法,强化属地管理,做到每个片区都有一名班子成员分包,每个片区都有专职巡查队,全面铺开非法采砂的整治工作。
(二)注重宣传。坚持宣传引导,疏堵结合的办法,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雷霆”行动中来,为全面规范架桥铺路,打开缺口。一是召开了镇村组三级干部参加的打击非法采砂坚持宣传引导,疏堵结合的办法,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雷霆”行动中来,为全面规范架桥铺路,打开缺口。全面宣传贯彻市县打击非法采砂工作的意义,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安排部署我镇打击非法采砂“雷霆”行动工作。会后,各区、村也分别召开会议,宣传贯彻县镇打击非法采砂“雷霆”行动会议精神。
利用横幅、标语、宣传车、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共制作标语20余幅,出动宣传车600余次,拉电视字幕300期,营造了全民共同打击非法采砂的浓厚工作氛围。
设立举报电话,明确专人专班24小时值守,及时接收广大群众举报,及时处理,及时规范
(三)严格责任。一是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各包区领导、服务区书记、各村村支书是本辖区非法采砂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辖区非法采砂整治的日常管理。
二是镇直各单位作为行业管理部门,也必须立足自身职责,加强与镇打击整治领导小组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对接和协调,依法开展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同心协力,形成共同打击合力。
三是对履职不尽责、落实不力的,将由纪委进行严肃处理,涉及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四)加大巡查。一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区村分别成立了辖区河道巡查组。坚持每天组织24小时专人全区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上报。对不能立即处置的,列出清单,制定整改台账,建立挂账销号制度,限期整改到位。
二是镇政府成立了督查组,由镇纪委带队不定时到沿河村进行人员在岗在位督查,对组织不力,不认真组织人员巡查的,进行全镇通报,直至追究党政纪责任。
在现场何丽书记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县打击非法采砂暨采矿“雷霆”行动动员大会会议精神,坚持日巡查日报告制度,主动发现问题,做到及早发现、从快打击。要持续巩固打击成果,通过安装限高栏等设施,切断砂石车辆运输通道,确保全镇砂石等矿产资源管理规范有序。要持续开展生态修复,采取复垦、平整、修复等措施,恢复河道原貌,实现水流清畅、河岸整洁整体目标。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寺湾镇召开“雷霆行动”动员大会
杜轶镇长做“雷霆行动”全面安排
雷霆行动动员大会现场
寺湾镇扎实开展工作,认真落实“雷霆行动”会议精神,迎接市县职能部门督导检查
县水利局领导现场督导,寺湾镇认真落实县委、政府安排部署,全面贯彻“雷霆行动”会议精神,认真传达标段作业时间
何丽书记全面督导“雷霆行动”工作会议精神,现场督导落实,发现问题现场办公,立即整改
寺湾镇认真落实县委政府会议精神,在各个主要路口设置限高及断路措施,目前全镇共设置限高设施9处,挖断采砂通道13处,行政拘留4人。
寺湾镇加大宣传力度,在村级广泛宣传“雷霆行动”会议精神
寺湾镇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车、电子屏宣传,发放举报公告、设立举报电话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大“雷霆行动”宣传力度
寺湾镇认真落实县委、政府“雷霆行动”会议精神认真落实24小时巡逻值班制度,加强村级巡逻,镇督导制度,要求沿河18村日常巡逻,镇四个督导组全天候不间断督导检查,确保河道安全有序规范开采,杜绝非法盗采盗运。
据悉,自“雷霆行动”开展以来寺湾镇认真落实县委、政府各项制度措施,积极开展工作,严厉打击非法采砂,盗砂行为,出动宣传车600余次,发放宣传页15000余张,通过设立举报电话等形式,有效遏制了非法采砂盗砂行为,规范了采砂渠道,有效的保护了国有矿产资源的有效有序开采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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