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集镇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部署,2024年9月18日至11月28日,县委第五、六、七巡察组采取“巡单位带村”方式,对上集镇福苑社区、商苑社区等15个村级党组织开展了巡察。2024年12月31日,巡察组向上集镇通报了巡察反馈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上集镇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巡察工作开展以来,镇党委高度重视、态度鲜明,诚恳接受、全面认领县委第五、六、七巡察组巡察反馈的意见,并迅速行动,组建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全面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一是深入动员,统一思想。巡察意见反馈后,镇党委立即召开专题(扩大)会议,深入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做到巡察整改工作全员参与,人人有责,人人受教育,行动上高自觉,落实上高标准,全镇上下同心同向、齐心协力,严格按照县委巡察工作部署,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整改落实工作。二是加强领导,夯实责任。镇党委由党委书记赵辉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刘鸿为常务副组长,相关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服务区书记、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委副书记朱振党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协调督办、追责问责、建章立制、信息报送,确保巡察整改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三是以身作则,摆正位置。镇党委始终坚持扛起和履行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勇于承担,主动认领问题,切实搞好整改,带头落实整改,形成了“头雁效应”。
镇党委书记带头主动认领问题,亲力亲为,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整改工作放在心中,抓在手上,扛起整改的主体责任,落实在具体的行动上。截至5月6日,巡察反馈的16个具体问题,整改完成销号13个,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定》《党员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办法,制定整改措施64条,已完成61条。剩余3条(基础设施有短板、部分社区阵地建设缺失、集体经济薄弱,造血功能差)正在积极与县主管部门协调正在持续整改中。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落实整改责任有偏差,整改效果不明显;
1.上集镇党委整改主体责任扛得不牢,指导督促村级党组织整改不到位,对整改情况监督检查不够,部分问题整改成效不明显;
问题一:十二届县委巡察反馈指出的“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运用不充分、“三资”管理不到位、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党费收缴不规范等4方面共性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已整改,需长期坚持。自巡察问题反馈后,上集镇党委组织召开会议,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对反馈问题制定相应整改措施,指导各村社区进行限时整改;一是重视落实整改工作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二是建立责任主体制度;三是加强教育引导,提高责任意识;四是强化管理完善制度,严格巡察整改考评机制;五是强化监督力度,定期通报整改情况,确保检查跟踪到位。对近年来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梳理,特别是针对“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运用不充分、“三资”管理不到位、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党费收缴不规范等共性问题,梳理相关制度5个,组织全镇各村社区进行集中学习3次,督导检查巡察整改工作4次,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2.谋划发展不到位:
问题二:集体经济较为薄弱;镇党委指导和带领各村(社区)发展集体经济不够有力,大部分村(社区)收入来源单一、主要依靠上级拨款,自身造血功能不足,未形成主导产业。龙泉社区、新宜社区、西坪头社区集体经济创收较少,除上级拨款外无其它收入。
整改情况:已整改,需长期坚持。自巡察反馈后,我镇高度重视,组织召开村集体经济发展培训会1次,镇三资中心组织开展“清三资”行动,加强对各村(社区)三资清理力度。成立以农业中心为主力的专班,深入各村(社区)结合实际,指导各村(社区)制定集体经济发展规划22份,并由专班指导组织落实。
问题三: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使用有风险;7个社区47万元扶持村集体经济资金存在流失风险,收益较低。2023年龙泉社区、新宜社区分别将扶持村集体资金8万元投入麒御酒店,一直未产生收益。罗寨社区将5万元资金入股经营效益较差的淅川县石鑫矿业有限公司,存在流失风险。商苑社区将8万元资金拨入村支书个人企业账户,上集镇纪委虽给予支书侯某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但仍未记入社区长期投资科目。2023年北塘社区收到扶持集体经济发展资金5万元,将部分资金挪用于办公楼维修。
整改情况:已整改,需长期坚持。自巡察反馈后,我镇高度重视,已制定并实施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对村(社区)会计培训;督促龙泉社区、新宜社区、罗寨社区对资金使用重新进行规划,确保收益最大化;督促商苑社区按照规定,整改到位;查明北塘社区资金使用情况,督促整改,并对全镇涉及的村(社区)进行指导,确保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针对反馈问题中龙泉、新宜社区扶持资金现已按合同约定收益6164.74元打入三资账户,罗寨社区重新与石鑫矿业签订合同,每年收益5000元,有效降低资金流失风险。组织部门联合镇纪委和三资中心每年对扶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
3.惠农资金发放不规范
问题四:滞留救助贫困专项资金;罗池贯社区、罗寨社区、同仁社区、向阳社区等4个社区滞留6万元救助贫困专项资金。2024年9月,福苑社区才发放2022年、2023年的2万元救助贫困专项资金。
整改情况:已整改,需长期坚持。自巡察反馈后,我镇高度重视,由三资中心组织各村(社区)会计开展资金使用培训会1次。督促各村(社区)开展政策宣传,建立困难群体台账,及时为困难群体发放救助资金。镇三资中心对各村(社区)救助贫困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查,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化,督促各村(社区)及时发放救助贫困专项资金。目前对各村社区滞留资金进行核查,对滞留资金的村、社区下发提醒通知要求限时按要求进行发放。
问题五:违规发放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资金。个别社区存在拆户发放、超标准发放等问题。2021年,北塘社区违规向东二组侯某华和贾某梅夫妻二人分别发放冬春救助款400元和1400元,向东沟组穆某军(全家3口人)发放2000元、东山组何某军(全家6口人)发放2000元,违反“每人不得超过300元”的规定。朝阳社区谢某伟因监管不力致使不符合要求人员违规领取冬春救助资金,被镇纪委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整改情况:已整改,需长期坚持。自巡察反馈问题后,上集镇应急办迅速制定了整改措施,按照整改措施逐项落实1.由分管应急工作的副镇长主持召开了上集镇加强冬春受灾救助资金监管工作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淅川县2023─2024年度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实施方案》,会议强调,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确定救助对象,救助标准原则上按“每人不低于100元不高于300元且每户不高于2000元”落实。冬春救助工作严格按照《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范》等规定开展,做到政策公开、对象公开、标准公开、数量公开;2.由应急主任主持召开了上集镇受灾冬春救助业务知识学习培训会,镇村(社区)灾害信息员、文书67人参加培训学习。集中学习《上集镇2023─2024年度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实施方案》《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要点》《冬春救助任务流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3.由应急主任主持召开了上集镇冬春救助资金发放自查自纠工作会议。全镇开展自查自纠,追回超标准发放的冬春救助资金2800元退回国库,4.在2025年2月—5月镇应急办广泛开展上集镇以案促改(违规发放受灾冬春救助资金案例)警示活动,开展以案促改,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确保全镇受灾群众冬春期间生活救助发放规范,不再出现违规发放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资金违规现象。
4.治理和服务水平不高;
问题六:人居环境整治有差距;部分村(社区)人居环境整治成效巩固不到位,部分点位杂物乱堆乱放,垃圾随意倾倒,生活、养殖污水随意排放。
整改情况:持续整改。自巡察反馈后上集镇持续深入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建设宜居宜业和美村镇,凝聚镇村两级合力,坚持常抓不懈,建立宣传发动、督查暗访、评比通报、限时整改等长效机制;人居办结合县定“清洁家园日”活动,每周对各村社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确保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全员参与、全面覆盖,截至巡察集中整改期,已下发通报批评4次,整治卫生死角300余处。上集镇制定人居环境网格化管理制度,对六大员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和制定,统筹推进人居环境提升。
问题七:基础设施建设有短板;个别村(社区)存在安全饮水设施管护不到位、手机信号较差、路灯缺失等问题。罗池贯社区、新宜社区、龙泉社区、福苑社区等缺少照明设备,影响群众出行安全。大龙村齐家店组高山饮水项目蓄水池**无遮掩,水质安全无法保障;杨洼、罗洼等5个组手机信号差,群众反映不便。东方社区拆迁集中安置点内原规划的文化广场未建设,入口处近40米道路因土地问题无法解决,至今未硬化,影响62户270余名群众出行。光明社区车位较少,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严重,甚至挤占部分活动场所,停车难问题一直得不到有效解决;社区活动场所不多,主干道两侧路沿处经常聚集大量群众且多为老弱人员,存在安全隐患。向阳社区40个监控摄像头中仅25个能正常使用,监控存在盲区。
整改情况:已整改。自巡察反馈后上集镇对各村社区民生保障和基础设施完善情况进行了梳理和排查,针对安全饮水设施管护问题,由水利站对各村管护人员进行明确和培训,及时对接县水利局在大龙村齐家店组打深水井一座,改变原有高山露天饮水,蓄水池裸露无遮盖情况,确保齐家店组饮水安全。针对社区和各村缺少照明设施问题由各村负责进行排查上报,计划在入村主要道路安装路灯32盏,目前已安装12盏,后续正在陆续安装;东方社区文化广场和道路硬化问题已积极向上级部门对接,确保群众出行安全。镇平安办对各社区安装的治安摄像头进行排查,对存在的损坏问题下发相关整改通知由业主单位进行维修或更换,并形成常态化检查机制,确保基础设施正常运行;镇政府指导光明社区开展安全教育活动,结合物业单位规划拓展停车场地,引导群众有序停车,明确物业对车辆有序停放进行管理。
问题八:社区服务能力不高,光明社区、向阳社区是我县易地搬迁安置点,居民户籍均在原乡镇,新生儿申报、户籍迁移、低保评定等事项仍需回原籍办理,社区服务存在“两张皮”、质量不高;引导物业公司开展服务较差,物业费多靠财政补贴,群众反映服务态度差,居民与物业公司存在矛盾。东方社区、西坪头社区沿用原村委管理模式,主要服务原住户,对外来居民关注较少。
整改情况:已整改。自巡察反馈后,我镇民政分管领导迅速组织工作人员落实整改工作,召开光明社区和向阳社区居委党员干部、网格员、群众代表会议,宣传社会救助相关政策,要求辖区居民符合社会救助政策的直接在我镇办理,不能让群众两头跑。组织工作人员对入户宣传政策,今年以来,已为辖区内符合社会救助的5户外乡镇籍居民办理了乡镇临时救助,提升了社区居民的满意度。
(三)作风建设不到位,违规违纪问题较多
5.规矩意识不强,以案促改不到位
问题九:钟观社区党员杨某因危险驾驶罪被开除党籍、商苑社区支部书记侯某林因殴打他人被党内严重警告、朝阳社区谢某中因操办丧事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受诫勉谈话处理,各支部未及时召开以案促改活动,警示教育成效不明显。2022年钟观社区前任支书杨某林先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留党察看处分,社区干部不能引以为戒,仍出现涉嫌违规违纪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接巡察反馈后上集镇纪委重点对干部作风、规矩意识作为整治的重点,在开展纪法教育学习的同时将以案促改常态化教育,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专项整治,下发以案促改通知书13份,镇纪委组织人员对以案促改工作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对查办案件相关部门案后原因分析不透彻、廉政风险点找不准、防控措施不过硬、整改实效不明显的坚决不放过,对目标要求和完成时限逐一核查,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监督检查部门对审查调查部门移交的重点监督提醒事项及时跟进,实施专项监督,督促案发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整改排查,对适时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回头看”,看整改目标是否完成、制度漏洞是否堵严、管理措施是否加强,对整改落实不力、敷衍塞责的严肃问责,确保以案促改取得实效。
6.村级资金使用不规范;
问题十:部分村(社区)存在白条入账、公款私存、支出无明细、超范围列支等问题。2021年11月朝阳社区列支垃圾清理务工费,无票据、白条入账。钟观社区2022年1月超范围列支独立核算的保洁公司工商年审费。同仁社区驾校及停车场租金通过3名社区干部个人账户缴入镇三资账户,涉嫌公款私存。
整改情况:已整改。接到巡察反馈问题后,我镇三资中心修改完善了《上集镇资金管理制度》2条,通过培训学习,提升了三资中心工作人员工作业务能力;组织开展业务知识专题培训会,加强对村级财务从业人员的指导和培训。在巡察集中整改期,联合镇纪委、民政所等部门对各村(社区)村务、财务公示公开情况进行督导检查50余次。同时三资中心修订了《审计制度》,持续做好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对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处置违规违纪问题1个。
7.村级资产资源管理不善。
问题十一:部分村(社区)不同程度存在租金收缴不及时、收益偏低等问题。近年来各单位累计投入312万元在光明社区建设便民超市、服装厂等经营性资产10处,现服装厂及其配套设施闲置,其余对外出租,年租金4.4万元,年收益率仅1.4%。2023年底,东方社区3组将近5亩荒地对外出租,仅口头约定未签订书面合同,约定1年期满后付租金,至今未收取租金。钟观社区将21块土地对外出租,仅14块签订租赁合同,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整改情况:已整改。1.接到巡察反馈问题后,我镇三资中心对村级资产运营情况进行摸排,建立了上集镇项目资产运营情况台账和上集镇未及时收到价款合同台账,整改资产运营问题4条,追缴资产租赁资金共计51324元。镇三资中心制定了《上集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与处置制度》,明确资产的全流程管理,已建立了上集镇资产资源合同台账,镇纪委、三资等部门定期或随机对相关村资产资源合同进行检查评估。今年以来,镇三资中心已组织开展2次固定资产管理培训专题会议。
(四)基层党组织建设较为薄弱
8.支部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问题十二:阵地建设缺失。向阳社区长期租赁房管局房屋作为党群服务中心;罗池贯社区、商苑社区、龙泉社区2022年6月以来一直租用民宅办公。
整改情况:持续整改。自巡察反馈后,我镇高度重视,正在积极寻找筹建,争取早日完成阵地建设;今后,我镇将严格按照“一厅五室”“五有五中心”等标准,持续加强村部建设,完善各项基础设施,目前向阳社区已积极和房管局进行对接,向阳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产权已移交上集镇政府,固定资产台账登记在向阳社区。
问题十三: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各村(社区)普遍存在“三会一课”不规范、组织生活会和党员大会不按规定召开、支部委员会议非支委委员参会等问题;党员活动日活动形式单一,内容缺乏新意,党员参与率低。
整改情况:已整改。自巡察反馈后,我镇高度重视,安排部署组织办已对党建专干每季度进行集中培训,制定每月党员活动计划,引导各支部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员活动,并联合督查专班每月随机对村(社区)党员活动日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不定时到村(社区)检查其党建、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记录资料,并随机访谈党员、群众是否参与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活动,收集党员对党员活动开展方式的意见建议,对按要求未开展的村(社区)进行全镇通报,责令其立即开展活动,对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和党员活动的党员,要求支部按照规定进行谈话批评。
问题十四:“四议两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各村(社区)不同程度存在项目建设、大额资金支出未经“四议两公开”程序,签名代签、事后补造等现象。
整改情况:已整改。自巡察反馈后,我镇民政所迅速组织村(社区)民政专干培训会,培训“四议两公开”等制度规范化知识和村务公开规范化程序,组织工作人员对各村社区村务公开进行督查,确保公示内容全面,规范,提高群众的知晓率。民政所联合组织办、镇纪委成立督导检查组,不定期对各村社区四议两公开资料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公开不及时的村社区由镇纪委对所在监委会批评教育,确保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得到有效执行。
9.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不严格
问题十五:发展党员不严肃;东方社区党员陈某刚因隐瞒入党前所受行政处分,带病入党,2022年3月受到批评教育;2024年预备党员转正时,参会党员与记录党员人数不符。朝阳社区姚某入党材料中《党员全程记实表》显示该同志2022年4月6日确定为积极分子,但入党申请日期为2023年3月2日,先确定为积极分子后申请,涉嫌造假。罗寨社区违规发展交警队辅警罗某恒、罗池贯社区陈某龙为党员。
整改情况:已整改。自巡察反馈后,我镇高度重视,对新发展党员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审查,联合纪委、司法部门进行政治审查,存在违纪不符合发展标准的人员一律不接收。对近年来新发展的党员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审查,并对党建专干组织开展了集中培训工作,对各村(社区)发展党员情况进行抽查,通过查看资料、询问参会人员等形式进行审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立行立改,并对该村(社区)党建干部进行培训教育。目前已及时纠正完善入党资料12人,对于新发展违反相关规定入党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报镇党委决定,批评教育3人,取消党员资格1人。
问题十六:党费收缴不规范;部分党员未按标准缴纳党费,朝阳社区、钟观社区、罗寨社区、北塘社区等4个社区12名党员未足额缴纳党费1700余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自巡察反馈后,我镇高度重视,对党建专干组织开展了集中培训会1次。镇组织办组织党建专干对本支部所有党员实际工资进行排查,重新核算党费标准。每月抽查3-5个村(社区)对党费收缴情况进行查看,对发现的长期未交党费、党费基数与实际不符等情况进行定期梳理,专人下发提醒通知,督促相关支部进行限期党费补交、调整。截至巡察集中整改期,共审查出14人,补缴党费1879.89元。
三、持续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
为持续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下一步,镇党委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担当,加强监督、强化问责,完善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一)明确责任,强化担当。
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强化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担当,以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实效。
(二)加强监督,强化问责
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镇党委要通过“回头看”等方式,检验其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巩固和提升整改成果。对尚未完成的尽快加快进度,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整改完善的事项,健全制度和规矩,持续进行整改。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明纪律,严肃问责,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不断健全机制,加强警示教育和案例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意识,在我镇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镇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77-69269795;电子邮箱:shangjijijian@163.com 。
中共上集镇委员会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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