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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化妆品“靓盾2号”专项整治行动

来源:淅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3-08 15:31:08 浏览次数: 【字体:

“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进一步增强化妆品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和守法经营意识,切实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淅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化妆品“靓盾2专项整治行动,切实保障公众用妆安全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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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专项整治强化对美容、美发、美甲、美妆(以下简称“四美”)机构化妆品使用环节质量安全管理,采取“检查+普法”的形式进行,整治重点一是最小销售单元没有中文标签的化妆品;二是擅自配制、未经注册备案的化妆品;三是标签必备信息不全的化妆品(如:国产化妆品未标注生产许可证号,进口化妆品未标注注册人备案人、生产企业或境内责任人名称、地址等);四是质量不合规、国家药监局或省药监局通知停止(暂停)销售的化妆品;五是过期变质的化妆品六是存在“一号多用”情形的化妆品。检查的同时,执法人员督促经营单位要不断加强化妆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严格落实化妆品进货查验等管理制度,同时执法人员现场指导经营者下载使用“化妆品监管”APP,方便扫码查询化妆品注册或备案信息。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推进“靓盾2专项行动,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加大曝光力度,规范化妆品市场经营秩序,净化化妆品消费市场,保障广大群众用妆安全。

终审:赵渝钧(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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