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市场监管局制止餐饮浪费典型案例
制止餐饮浪费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倡导社会文明、建设节约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2023年,淅川县市场监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相关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全面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重点查处未主动提示提醒适量点餐、误导诱导过量点餐、设置最低消费等违法行为,切实强化经营主体守法意识和节约理念。部分典型案例如下:
案例一:淅川县荆紫关华隆宾馆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8日,淅川县荆紫关镇市场监管所对荆紫关镇菜市场口的淅川县荆紫关华隆宾馆进行专项检查。经查,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反餐饮浪费提示提醒,亦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荆紫关镇市场监管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当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4月12日,荆紫关镇市场监管所再次对当事人进行检查,当事人已张贴反食品浪费标识,并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
案例二:淅川上集陶瓷饭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5月10日,淅川县上集镇市场监管所对上集镇罗池贯社区的淅川上集陶瓷饭店进行专项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反餐饮浪费提示提醒,亦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构成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上集镇市场监管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当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5月12日,上集镇市场监管所再次对当事人进行检查,当事人已张贴反食品浪费标识,并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
终审:赵渝钧(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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