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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提醒:这份液化气瓶安全使用提示请您收下!

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1-06-15 16:24:30 浏览次数: 【字体:

全县广大液化气瓶用户:

瓶装液化石油气具有易燃、易爆的特征,一旦违规使用,极易发生安全事故,给您的生命财产及家庭带来巨大损失。为了防止和减少气瓶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在此,淅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并告知广大液化气瓶用户,科学、合法使用液化气瓶,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一、使用安全合格的气瓶及灶具

液化气瓶用户应当使用具有《气瓶充装许可证》企业销售的瓶装液化气,由气瓶充装站保证气瓶质量安全和气体质量。气瓶充装站提供的气瓶应在检验有效期内,有气瓶充装站显著标示,每只气瓶应设置信息化标签或智能角阀,具有质量安全可追溯,可扫描查询充装信息。无设置信息化标签、不具有质量安全追溯性的气瓶一律视为不合格钢瓶。根据国家规定:液化气瓶的设计使用年限为8年,YSP-118型号气瓶每3年检测一次,其余型号气瓶每4年检测一次,第三次的检验周期为3年;家用燃气器具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标注强制性认证标志,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二、安全使用注意事项

1、严禁将钢瓶卧放、倒置,严禁加热气瓶,倾倒残液,用气瓶相互转充或者将气瓶改充其他介质燃气;

2、严禁故意损坏气瓶信息化标签、阀门或者改变气瓶漆色;

3、存钢瓶处应通风良好,严禁液化石油气与其它燃料同室使用;

4、气瓶和灶具之间的连接软管应经常检查是否漏气、龟裂或老化等现象。

5、换瓶时,装卸调压器要仔细检查调压器前端的密封胶圈是否完好,必须拧紧调压器手轮,并检查是否漏气。

6、液化气使用完毕应关闭角阀。




三、正确处置燃气泄漏

1、迅速关闭钢瓶角阀;

2、立即打开窗户,保持良好通风,让液化石油气散发到室外;

3、严禁开关任何电器和使用室内电话,熄灭一切明火;

4、到户外安全的地方打电话通知供气单位专业人员来修复合格后方可使用;

5、发现邻居家液化石油气泄漏时,应敲门通知,切勿使用门铃;

6、出现不可控制的情况,应立即撤离现场,并至室外安全处拨打119110报警电话。




四、法律责任

广大液化气瓶用户严禁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超过检验期限的气瓶,严禁购买非法经营销售的瓶装液化石油气,一经发现,将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淅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6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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