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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县消费者协会关于联动开展2025年“3・15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的倡议书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8-12 09:45:29 浏览次数: 【字体:

广大经营者朋友们:

为积极促进消费供给提质、消费秩序优化、消费维权提效、消费环境共治,大力倡导经营者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让消费者在消费中更有获得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和省市消费者协会的统一部署,淅川县消费者协会决定开展2025年“3・15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在此,我们向全县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发出诚挚倡议,诚邀您积极参与,共筑满意消费环境,让消费者实实在在受益、得实惠。

一、活动名称

“3・15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25年9月15日--10月15日

、活动的指导原则与特色

3・15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秉持公益为本、经营者自愿、消协倡导、质量优先的指导原则,全程不收取经营者任何费用。与单纯以折扣、满减等价格优惠为手段的活动不同,本次活动以“诚信好、质量好、性价比好、购物体验好、售后服务好、投诉处理好”为核心特色,旨在向广大消费者推荐可信赖的产品和服务。县消协将加强社会监督,推动消费环境持续优化,让消费者真正享受到优质消费体验。

、活动形式

活动以线下形式开展,在县消协组织和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的指导下,主要由经营者自主开展。活动场所包括重点商圈、特色街区、门店(柜台)等线下区域。活动期间,参加活动的经营者可在经营场所悬挂、张贴“3・15金秋购物节”专用标识和活动海报,明确公示参与活动的商品服务品类及门店名称。

参加方式

(一)资格条件参与活动的经营者需经消协组织审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已申请成为全国消协智慧3・15投诉平台的和解企业(可通过网址搜索“https://315.cca.org.cn/#/home”按提示进行申请);

2.原则上为线下无理由退货商家或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

3.2024年以来无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舆情;

4.参加活动的产品在2024年以来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无不合格情况。

符合上述条件的经营者,可选择一个或多个商品和服务申请参与活动。

(二)报名方式请有意向的经营者填写《“3・15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经营者申请表》(附件1)和《2025年“3・15 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经营者承诺书》(附件2)进行报名。详情可联系淅川县消费者协会,地址:淅川县东环路中段,咨询电话:0377-69256199。

(三)报名时间2025年8月12日至8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四)服务承诺参与活动的经营者须作出明确的服务承诺(详见附件2)。

资格审核。经营者须经消协组织审核通过后方能参加活动,消协组织将依据资格条件对经营者进行审核。

(六)活动开展。审核通过的经营者可于9月10日后进行宣传预热,9月15日正式启动活动,期间可使用活动专用标识,直至活动结束。

、活动专用标识与宣传海报使用规范

中国消费者协会向各级消协组织和参加活动的经营者提供“3・15 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专用标识和海报模板。审核通过的经营者应按以下规范使用:

海报内容。经营者宣传海报由专用标识和以下内容构成:(附件3、4、5)

1.加入活动的经营者名称及参加的商品服务品类、优惠举措、门店名称;

2.经营者售后服务电话、“全国消协智慧3·15”投诉平台二维码;

3.活动期限;

4.冒用“3·15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标识的法律责任;

5.明示公益性活动属性,消协组织不收取经营者费用,消协组织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但不对商品和服务质量等担保。

宣传要求活动专用标识和海报仅限在网页、经营场所或相关活动中完整使用,不得分割、更改、增减内容,不得误导消费者,且标识不得用于具体商品和服务。

使用期限活动结束后(2025年10月16日0时起),不得再使用相关标识和海报进行商品和服务商业宣传、促销等营利性行为。

、活动监督

淅川县消费者协会及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依法加强对参加“3·15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的经营者进行社会监督,重点监督经营者是否兑现公开承诺以及是否存在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参加活动的经营者未兑现承诺的,消费者协会将及时约谈并督促其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改正的,取消本次活动资格;对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坚决予以曝光并取消今后参加消协组织相关活动的资格;涉嫌违法的,移送行政机关依法查处;情节恶劣的,支持消费者起诉或提起公益诉讼。

未尽事宜,由淅川县消费者协会负责解释。

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让我们携手并肩,以此次“3・15 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为契机,切实提升消费供给质量,优化消费体验,让消费者买得放心、用得舒心,共同为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贡献力量!

期待您的积极参与!

 

附件:1.“3·15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经营者申请.docx

      2.2025年“3·15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经营者承诺书.docx

               3.“3.15金秋购物节”宣传海报1.docx

               4.“3.15金秋购物节”宣传海报2.docx

      5.“3.15金秋购物节”宣传海报3.docx 

 

 

淅川县消费者协会    

                                                                                   2025年8月12日

终审:赵渝钧(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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