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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预防食用野生蘑菇中毒的风险警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7-15 08:50:06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期天气炎热,雨量充沛,正值各类野生菌生长旺季,也是误采误食野生菌中毒事件的高发季节。一旦采摘、食用不当,极易引起中毒,重者将危及生命安全。为有效预防中毒事件发生,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淅川县市场监管部门特进行以下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一、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对于不认识的蘑菇,要做到不采摘、不加工、不经营,确保所加工、经营的蘑菇中未混入有毒品种。

二、餐饮服务经营单位要严把食用菌的采购关,严格控制加工程序,做好留样备查,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

三、广大消费者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选择有资质和固定经营场所的食品经营单位采购食用菌谨慎采摘或购买食用来源不明的野生蘑菇;外出就餐时,尽量避免食用野生蘑菇

四、学校食堂、集体食堂、宴、大型会议等群体聚餐禁止加工烹饪食用野生菌类,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五、在食用野生菌后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症状,应及早到附近医院就诊,哺乳期妇女出现上述症状,应暂停哺乳,以保护婴幼儿安全。

终审:赵渝钧(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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