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关于对不合格液化气召回的公告
淅川县城乡居民:
淅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六查一打”专项行动中,对我县液化气站内液化气进行了抽检。检测结果显示淅川县香花陈炯液化气站一号罐液化气含二甲醚,不符合GB11174—2011《液化石油气》要求,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为了保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不受损害,(2023年12月1日—12月5日)在淅川县香花陈炯液化气站购买过液化气的居民,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到香花陈炯液化气站进行退气退款。
淅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0日
终审:赵渝钧(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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