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核查处置公示(三)
淅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核查处置公示(三)
序号 |
被抽检 单位 |
不合格 项目 |
抽样日期 |
不合格判定依据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备注 |
1 |
老城镇金山购物广场 |
豆芽(检测出含4-氯苯氧乙酸钠,国家标准为不得使用) |
2019.9.14 |
国家食药监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5年第11号《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 |
《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
罚款一万元 |
|
2 |
南阳福玛特商贸有限公司 |
豆芽(检测出含4-氯苯氧乙酸钠,国家标准为不得使用) |
2019.9.14 |
国家食药监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5年第11号《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 |
罚款五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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