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职权目录
职权目录(党委书记)
职权 序号 |
职权名称 |
职权内容 |
行使 主体 |
行使依据 |
1 |
领导权 |
主持乡党委全面工作;统一领导本乡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等各方面工作;全面负责全乡党的建设工作。 |
党委书记 |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三条;《中共西簧乡委员会关于领导分工的通知》 |
2 |
决策权 |
主持乡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对本乡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
党委书记 |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五条 |
3 |
执行权 |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乡党代会、党委会、党政联席会的决议决定。 |
党委书记 |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三、四条、八条 |
4 |
组织协调权 |
组织协调乡人大、政协工作。 |
党委书记 |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五条、 |
5 |
组织党委会活动权 |
确定乡党委会议题并召集主持会议,组织协调乡党委会重要工作及党委委员的工作。 |
党委书记 |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
6 |
重大决策督查权 |
督促检查党委成员执行乡党委重大决策、决议情况,并提出意见、要求。 |
党委书记 |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十二条、二十九条 |
7 |
重要文件签发权 |
签发以乡党委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呈报材料等。 |
党委书记 |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二十四条 |
8 |
重大突发事件处置权 |
处置全乡范围内的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并及时向党委会报告。 |
党委书记 |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 |
9 |
干部任免酝酿权 |
根据领导班子建设需要和组织部门考察情况,召集副书记和相关党委委员共同酝酿干部调整方案。 |
党委书记 |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 |
10 |
干部任免推荐建议表决权 |
根据全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负责推荐、提名、任免干部。召集和主持会议,讨论乡党委管理的干部任免事项;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对干部任免进行讨论并表决。 |
党委书记 |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七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三十条、第三十四条 |
11 |
干部监督管理权 |
对下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教育、监督、管理。 |
党委书记 |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七条: |
12 |
其他职权 |
根据乡党委分工负责其他有关工作。 |
党委书记 |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十条: |
职权目录(党委副书记、乡长)
职权 序号 |
职权名称 |
职权内容 |
行使主体 |
行使依据 |
1 |
行政工作 领导权 |
主持乡政府全面工作,领导政府所属职能部门和各工作片行政工作。参与乡党委集体领导和决策。 |
党委副书记、乡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六十一条 |
2 |
行政工作 组织实施权 |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经济、社会、文化等行政工作。 |
党委副书记、乡长 |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六十一条 |
3 |
行政决策权 |
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主持乡政府集体决策。督促检查乡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决议的执行情况,并提出意见、要求。 |
党委副书记、乡长 |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第五条 《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 |
4 |
发布行政 命令权 |
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
党委副书记、乡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六十一条 |
5 |
改变撤销 不当命令权 |
按照乡长办公会会议决定,作出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职能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各工作片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
党委副书记、乡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六十一条 |
6 |
重要文件 签发权 |
签发由乡政府制定、发布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和以乡政府名义上报和下发的文件 |
党委副书记、乡长 |
西簧乡领导班子议事规则 |
7 |
重大突发事件处置权 |
处置全乡范围内的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并及时向乡党委、乡政府报告。 |
党委副书记、乡长 |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 |
8 |
干部任免 酝酿权 |
根据领导班子建设需要和组织部门考察情况,与乡党委书记、副书记和相关党委委员共同酝酿干部调整方案。 |
党委副书记、乡长 |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 |
9 |
干部任免 推荐建议 表决权 |
根据全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以个人署名的方式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建议人选;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对干部任免进行讨论并表决。 |
党委副书记、乡长 |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七条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五条、第十二条、第三十二条 |
10 |
干部监督 管理权 |
对乡政府各工作片及下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教育、监督、管理。 |
党委副书记、乡长 |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七条 |
11 |
其他职权 |
根据乡党委、乡政府分工负责其他有关工作。 |
党委副书记、乡长 |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十条 |
职权目录(党委副书记)
职权 序号 |
职权名称 |
职权内容 |
行使主体 |
行使依据 |
1 |
分管工作 领导权 |
对分管部门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
党委副书记 |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十条 |
2 |
参与决策权 |
参与乡党委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
党委副书记 |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
3 |
工作执行权 |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执行乡党代会、党委会、党政联席会的决议决定。 |
党委副书记 |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三条 |
4 |
工作协助权 |
协助乡党委书记安排部署工作、推进工作落实,受乡党委书记委托联系、协调、处理全乡重要工作。 |
党委副书记 |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十条 |
5 |
工作建议权 |
对事关全乡社会经济发展和党的建设等重大问题向乡党委提出意见、建议;收集反映基层和群众对乡党委工作的意见、建议。 |
党委副书记 |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十条 |
6 |
重大突发事件处置权 |
处置分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 |
党委副书记 |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 |
7 |
干部任免 酝酿权 |
根据领导班子建设需要和组织部门考察情况,与乡党委书记、副书记、相关党委委员共同酝酿干部调整方案。 |
党委副书记 |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二十七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二十九条 |
8 |
干部任免推荐建议表决权 |
以个人署名的方式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建议人选;对干部任免进行讨论并表决。 |
党委副书记 |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二十二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三十条、第三十四条 |
9 |
其他职权 |
根据乡党委分工负责其他有关工作。 |
党委副书记 |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十条 |
职权目录(纪委书记)
职权 序号 |
职权名称 |
职权内容 |
行使 主体 |
行使依据 |
1 |
分管工作领导权 |
负责对分管工作的领导。 |
纪委书记 |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十条 |
2 |
纪检工作领导权 |
主持乡纪委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和乡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指示、决定,领导全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
纪委书记 |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十条 |
3 |
参与决策权 |
参与乡党委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
纪委书记 |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
4 |
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权 |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规章制度,协助乡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协调各管理区、各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加强党内民主监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
纪委书记 |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第四条;《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第三条、第四条、第六条、第七条 |
5 |
案件调查处理权 |
组织开展全乡反腐败工作。负责检查并处理全乡基层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津法规的案件;按照管理权限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
纪委书记 |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四十四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条、第四条、第六条 |
6 |
领导干部教育监督权 |
对全乡领导干部开展纪律教育,监督检查全乡基层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监督检查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和廉政勤政的情况。对下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
纪委书记 |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第三条、第四条、第六条、第七条、第三十条 |
7 |
干部任免酝酿权 |
根据领导班子建设需要和组织部门考察情况,与乡党委书记、副书记和负责组织、纪检工作的委员共同酝酿干部调整方案。 |
纪委书记 |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二十七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二十九条 |
11 |
干部任免推荐建议表决权 |
根据全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以个人署名的方式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建议人选;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对干部任免进行讨论并表决。 |
纪委书记 |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二十二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三十条、第三十四条 |
12 |
重大突发事件处置权 |
处置分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 |
纪委书记 |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 |
13 |
其他职权 |
根据乡党委分工负责其他有关工作。 |
纪委书记 |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十条 |
职权目录(党委委员、副乡长)
职权序号 |
职权名称 |
职权内容 |
行使主体 |
行使依据 |
1 |
分管工作 领导权 |
负责对分管工作领导。 |
党委委员、 副乡长 |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十条 |
2 |
参与决策权 |
参与乡党委、政府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
党委委员、 副乡长 |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
3 |
工作执行权 |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执行乡党代会以及乡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 |
党委委员、 副乡长 |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三条 |
4 |
工作协助权 |
协助制定全乡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目标、工作重点和推进措施。 |
党委委员、 副乡长 |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十条 |
5 |
重要工作 建议权 |
围绕乡政府工作目标和任务,具体部署分管范围内的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事项,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经乡政府决定后组织实施。 |
党委委员、 副乡长 |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十条 |
6 |
队伍建设监督 领导权 |
协助推进政府系统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指导分管部门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
党委委员、 副乡长 |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十条 |
7 |
重大突发事件 处置权 |
处置分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 |
党委委员、 副乡长 |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 |
8 |
干部任免推荐 建议表决权 |
根据全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以个人署名的方式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建议人选;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干部任免进行讨论并表决。 |
党委委员、 副乡长 |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二十二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三十条、第三十四条 |
9 |
其他职权 |
根据乡党委、乡政府分工负责其他有关工作。 |
党委委员、 副乡长 |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十条 |
职权目录(党委委员)
职权序号 |
职权名称 |
职权内容 |
行使主体 |
行使依据 |
1 |
分管工作 领导权 |
负责对分管工作的领导。 |
党委委员 |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十条 |
2 |
参与决策权 |
参与乡党委、政府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
党委委员 |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
3 |
工作执行权 |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执行乡党代会以及乡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 |
党委委员 |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三条 |
4 |
重要工作 建议权 |
围绕乡党委、政府工作目标和任务,具体部署分管范围内的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事项,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经乡政府决定后组织实施。 |
党委委员 |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十条 |
5 |
队伍建设监督 领导权 |
指导分管部门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
党委委员 |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十条 |
6 |
重大突发事件 处置权 |
处置分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 |
党委委员 |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 |
7 |
干部任免推荐 建议表决权 |
根据全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以个人署名的方式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建议人选;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干部任免进行讨论并表决。 |
党委委员 |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二十二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三十条、第三十四条 |
8 |
其他职权 |
根据乡党委、乡政府分工负责其他有关工作。 |
党委委员 |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十条 |
职权目录(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职权 序号 |
职权名称 |
职权内容 |
行使主体 |
行使依据 |
1 |
分管工作 领导权 |
对分管部门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十条 |
2 |
参与决策权 |
参与乡党委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
3 |
人民武装工作 领导权 |
负责人民武装及驻常部队联系工作,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乡党代会、乡党委会决议决定和上级的工作部署,加强党对人民武装工作的领导;协调抓好全民国防教育和双拥共建工作。 |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江苏省征兵工作条例》 |
4 |
民兵预备役 工作领导权 |
抓好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建设,在思想、行动上与党中央、中央军委保持高度一致;做好战时动员和平时执行任务中的工作,保证各项任务完成。 |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
5 |
依法治乡工作 组织实施权 |
组织实施依法治乡工作领导小组作出的决策,指导和督查各项措施和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 |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十条 |
6 |
综治和平安 建设指挥权 |
组织协调全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全乡平安建设工作的规划和组织实施,检查督促各项措施和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 |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十条 |
7 |
社会稳定工作 组织协调权 |
组织协调全乡社会稳定工作;加强对全乡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领导,督促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化解矛盾,消除隐患。 |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十条 |
8 |
执法监督权 |
监督检查执法部门执行情况,研究制定具体措施;支持乡域范围内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 |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十条 |
9 |
重大突发事件 处置权 |
处置分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并及时向乡党委报告。 |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 |
10 |
干部任免推荐 建议表决权 |
根据全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以个人署名的方式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建议人选;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对干部任免进行讨论并表决。负责办理各基层专武干部的任免手续。 |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二十二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三十条、第三十四条 |
11 |
队伍建设教育 监督权 |
协助推进分管部门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指导分管部门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十条 |
12 |
其他职权 |
根据乡党委分工负责其他有关工作。 |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十条 |
职权目录(党委组织委员)
职权 序号 |
职权名称 |
职权内容 |
行使 主体 |
行使依据 |
1 |
组织人事工作权 |
负责乡党委基层组织人事工作,贯彻落实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人才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措施,并进行宏观指导、督促检查;指导制定全乡党员队伍、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发展规划;协调制定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组织和指导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 |
组织委员 |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十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一条 |
2 |
参与决策权 |
参与乡党委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
组织委员 |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
3 |
干部任免酝酿权 |
根据领导班子建设需要和组织部门考察情况,与乡党委书记、副书记、相关党委委员共同酝酿干部调整方案。 |
组织委员 |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二十七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二十九条 |
4 |
干部提名推荐考察表决权 |
对乡管领导班子和干部进行考察了解,根据考察情况,提出调整配备的初步意见和建议,参与干部任免讨论并表决;组织乡管干部民主推荐工作,以个人署名的方式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建议人选;组织实施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负责办理乡管干部任免、退休审批等手续。 |
组织委员 |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十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五条、第十二条、第十六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第五十一条 |
5 |
干部教育培训权 |
指导、协调、检查全乡干部教育工作,组织乡管干部的培训;指导并组织实施全乡党员远程教育和农村党员干部培训工作。 |
组织委员 |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十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五条 |
6 |
干部管理监督权 |
负责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负责对领导班子贯彻民主集中制和召开民主生活会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负责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指导管理;负责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牵头组织实施“三责联审”工作;对下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
组织委员 |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十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五条 |
7 |
人才工作指导协调权 |
负责人才工作的牵头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各条线抓好各类人才的引进与培育。 |
组织委员 |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十条 |
8 |
老干部工作管理权 |
负责全乡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管理,落实老干部工作政策措施。 |
组织委员 |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十条 |
9 |
分管工作领导权 |
负责对分管工作的领导。 |
组织委员 |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十条 |
10 |
其他职权 |
根据乡党委分工负责其他有关工作。 |
组织委员 |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十条 |
职权目录(党委宣统委员)
职权序号 |
职权名称 |
职权内容 |
行使主体 |
行使依据 |
1 |
宣传思想文化 工作领导权 |
负责乡党委宣传工作,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宣传部门和乡党委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指示、决定,负责组织推进、指导督促全乡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全乡宣传思想文化条线各部门条线之间的关系。 |
宣统委员 |
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及上级文件规定 |
2 |
统一战线工作 领导权 |
负责贯彻执行中央有关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调查研究并向乡党委和上级统战部反映全乡统一战线工作的全面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党的统战方针、政策在全乡的执行情况;协调全乡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
宣统委员 |
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及上级文件规定 |
3 |
参与决策权 |
参与乡党委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
宣统委员 |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
4 |
重大突发事件 处置权 |
处置对分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并及时向乡党委报告。 |
宣统委员 |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 |
5 |
干部任免推荐 建议表决权 |
根据全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以个人署名的方式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建议人选;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对干部任免进行讨论并表决。 |
宣统委员 |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二十二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三十条、第三十四条 |
6 |
分管工作领导权 |
负责对分管工作的领导。 |
宣统委员 |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十条 |
7 |
队伍建设教育 监督权 |
指导分管部门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
宣统委员 |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十条 |
8 |
其他职权 |
根据乡党委分工负责其他有关工作。 |
宣统委员 |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十条 |
职权目录(其他党委委员)
职权序号 |
职权名称 |
职权内容 |
行使主体 |
行使依据 |
1 |
分管工作 领导权 |
按乡党委分工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工作,围绕乡党委工作目标和任务,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工作;对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事项,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经乡党委决定后组织实施。 |
其他委员 |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十条 |
2 |
参与决策权 |
参与乡党委集体领导和决策。 |
其他委员 |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
3 |
工作执行权 |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执行乡党代会、乡党委的决议决定。 |
其他委员 |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三条 |
4 |
工作协助权 |
协助制定全乡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目标、工作重点和推进措施。受乡党委书记的委托,负责相关工作或专项任务。 |
其他委员 |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十条 |
5 |
队伍建设 教育监督权 |
负责分管部门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并对分管部门干部的配备提出意见和建议。 |
其他委员 |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十条 |
6 |
重大突发事件 处置权 |
处置分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 |
其他委员 |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 |
7 |
干部任免推荐 建议表决权 |
根据全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以个人署名的方式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建议人选,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对人事任免进行讨论并表决。 |
其他委员 |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二十二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三十条、第三十四条 |
8 |
其他职权 |
根据乡党委分工负责其他有关工作。 |
其他委员 |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十条 |
职权目录(副乡长)
职权序号 |
职权名称 |
职权内容 |
行使主体 |
行使依据 |
1 |
分管工作 领导权 |
围绕政府工作目标和任务,具体部署分管范围内的工作,并进行检查督促,对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事项,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经乡政府决定后组织实施。 |
副乡长 |
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 |
2 |
参与决策权 |
参与乡政府集体领导和重大事项决策。 |
副乡长 |
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 |
3 |
工作执行权 |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执行乡党委、乡政府和乡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 |
副乡长 |
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 |
4 |
工作协助权 |
协助制定全乡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目标、工作重点和推进措施。负责相关工作或专项任务。 |
副乡长 |
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 |
5 |
重大决策 建议权 |
对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政策、事项提出建议。 |
副乡长 |
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 |
6 |
队伍建设 监督领导权 |
协助推进政府系统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指导分管和联系部门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
副乡长 |
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 |
7 |
干部推荐 建议权 |
根据全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以个人署名的方式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建议人选。 |
副乡长 |
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 |
8 |
重大突发 事件处置权 |
处置分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 |
副乡长 |
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 |
9 |
其他职权 |
根据乡政府分工负责其他有关工作。 |
副乡长 |
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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