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协议书(参考)
建房协议书(参考)
甲方: 村民委员会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按照上级危房改造有关要求,特签订该协议:
一、乙方在原来的的宅基地范围内建造房屋,宅基地位于毛堂乡窑沟村五组,具体是对原来的危房进行拆除重建
一、乙方在建设新房屋前需先拆除旧房(五间土木结构),并做好场地平整工作。
二、乙方建房必须于2013年8月20日施工,2013年12月30日竣工。建设三间砖混结构新房。面积约60平方米。
三、乙方应保证所建房屋质量,如:防震、永久性房屋,墙体不能倾斜、房屋不漏雨、不渗水,粉刷不脱落,不影响环境。
四、 甲方负责监督乙方施工进度,过程质量,及时将有关情况报相关乡直单位,上报危房改造等项目。
五、如果乙方违约:即没有拆除旧房,没有按时间要求完工,没有建设成合格的房屋(包括面积、质量、层数等)。甲方有权建议上级部门取消乙方危房改造的资格。
本协议是通过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后所立, 双方自觉遵守,违约后负相应责任。
本合同甲乙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上级危房改造主管部门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议定协商。
甲方: 村民委员会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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