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堂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毛堂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活动
实施方案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为全面加强水源地水质保护工作,进一步改善毛堂乡的生态环境,提高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水质保护水平,根据《中共淅川县委 淅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淅川县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为期一百天的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一改双优”集中教育活动为抓手,以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为目标, 以加快领导方式和发展方式转变为动力;全乡动员,全民参与,突出重点,分类施策,深入推进乡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不断增强水源地水质保护能力,确保水源地出境水质持续稳定达标,为渠首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区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二、整治重点
此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时间共100天,从2013年6月22日开始,至2012年9月29日结束。主要突出八项重点:
l、环境整治。重点整治上荆公路、龙山公路、老西淅路等省、县道沿线,南山环路、曹庄至板山沟公路等乡道沿线环境。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对有碍通行,影响环境的杂草、树枝进行清理。特别是要搞好毛堂集镇、店子集镇的整治,保持好环境卫生。
2、违法建设。拆除灌河、锁河沿岸、上荆公路、龙山公路、老西淅路沿线末取得合法手续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工程设施,严厉打击破坏耕地和污染环境的各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尤其对白树区域非法建设看死盯牢,用硬措施、硬手腕强力整治,确保不出现反弹。
3、矿山开采。重点整治各类违法违规非法采矿行为。对手续不全的矿山进行联合打击,集中关闭取缔,依法恢复原貌。对已废弃的矿山,依法恢复植被。重点关停取缔石槽沟、朱家营、党院非法采钒点,取缔毛堂村铅锌矿、金矿非法开采加工点,南泥湖、贾营、老坟岗等铁矿开采加工点。坚决依法铲平浸泡池、沉淀池,恢复地表原貌。
4、采砂淘金。取缔所有河道,特别是灌河下沟至白树段、锁河毛堂街至闫家沟段,尤其锁河小泉沟至闫家沟段所有非法采砂淘金场和船只,打击乱采滥挖、偷逃税费等行为,清除河道采砂淘金尾堆弃料,恢复河道原状。
5、旅游项目。对景区和饭店进行整治。无环评手续的旅游开发项目,一律停止建设和营运。取缔无证经营的小饭店。
6、工业企业。重点对涉及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三废”超标排放、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或污染治理设施闲置的企业进行整治,对未经环评及环评审批的企业落实关停措施,限期补办手续和完成污染治理,确保达标排放。
7、污水处理。对所有违法排污问题进行综合整治,包括集镇生活污水排放、集镇污水处理厂项目争取建设和境内河道污染治理等。
8、生活垃圾。对灌河水面漂浮物、垃圾进行清理,对灌河、锁河岸边生活垃圾进行清理。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乡党委、政府成立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乡长王振清任政委,人大主席王群尹任指挥长,乡纪委书记路义钦任常务副指挥长,党委副书记马翔,党委委员、政府副乡长梁会清、雷丹,政府副乡长刘琛任副指挥长,村镇规划、国土、纪检、工商、公安、公路、林业、安监、水利、供电等单位负责人和各责任区书记、主任为成员。
2、强化宣传教育。要通过召开动员会、刷写标语、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的意义、重点和目标。要组织乡直各单位和各村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生态环境宣传教育活动,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环境。乡有线电视台要设立专栏,大力宣传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乡中心学校要在全乡教育系统开展生态环境整治专题教育活动,增强中小学生的环保意识,共同保护好毛堂的生态环境。
3、开展联合执法。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要坚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部门联动,强化综合执法,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对违法建设等重点领域的综合整治,协调县环保、国土、林业、水利、工商、规划和公安等部门,组织乡村干部密切配合,从严查处。对严重污染水体、破环生态环境的违法建设项目和非法经营行为,要坚决依法予以关停或取缔。对整治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措施,解决问题,推进工作。
4、强化督导检查。分包责任区的乡领导要把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点工作,经常性深入一线进行督导检查。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要组织乡党政办等有关单位,采取实地督查、现场拍照、录像等方式,对各责任区、各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乡纪委要结合全乡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集中教育活动,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作风与效能专项检查,加强问责追究力度,确保综合整治活动达到预期效果。
5,严格责任追究。全乡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此次活动总体部署,依据各自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各村和乡直相关单位作为此次综合整治活动的责任主体,村支部书记、主任及乡直相关单位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安排,逐项抓好工作落实。对于组织不力、行动迟缓、推诿扯皮的村(单位)和个人,乡党委、政府将予以全乡通报,并给予党政纪处分。对行动不力、辖区内发生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案件、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法依纪依规、从严从快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于行动积极、成效明显的,乡党委、政府将对相关村(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6、建立长效机制。保护水源地生态环境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必须建立长效机制,保持生态环境持续优化。乡政府要组建专业队伍,对生态环境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治、上报。乡直相关单位要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建立切实有效的监督监控制度,实现生态环境监管常态化、执法经常化,制止一切破坏库周生态环境的行为,营造保护水质和生态环境的浓厚氛围,为一库清水永续北送创造良好环境。
2013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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