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广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告知书(源自淅川县政数局 淅川县医保局 )
关于推广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告知书
全县广大参保职工:
为了进一步提高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率,实现家庭成员之间的互助共济,减轻家庭医疗负担。我们现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意义、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告知如下,请尽早参与、及时办理:
一、职工医保开通“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意义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是国家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2023年南阳市出台了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提出“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配偶、父母、子女等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符合规定范围内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也就是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历年结余资金,从职工本人使用,拓展到可以给配偶、父母及子女等家庭成员共济使用。自2024年起,个人账户已实现用于支付参保人配偶、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员参加南阳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费用。
二、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办理流程
1. 登录“豫事办”,在“推荐服务”栏向左划,找到“一件事专区”,点击进入;
2.点击“就医费用报销”、“立即办理”,选择所在区域,同意授权,点击“开始申报”;
3.选择办理事项“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申报对象信息确认后,点“下一步”;
4.“表单信息”里面,所有带*的项目都是必填项,其中“人员编号”、“家庭ID”需点击上面“家庭成员身份证号码”栏后的蓝色方块生成,点击后会弹出“个人信息核验”,需填写被绑定人身份证姓名和有效期起止日期,之后点击“确定”按钮,会自动回到表单填写页面,此时点“下一步”;
5.申报确认,点击“确认申报”。
提示:办理成功后会收到办理完成的短信通知。
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相关政策
1.家庭共济的绑定范围: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最多可以绑定7个人。这7个人可以是参保人的配偶、子女、本人父母、配偶父母等近亲属。
2.使用方法:
门诊:所绑定的家庭成员以自己的身份信息在医院缴费、开票。报销结算时,结算系统在医保统筹支付后,会自动默认勾选被绑定人职工医保账户信息,进行扣款;
住院:所绑定的家庭成员以自己的身份信息在医院缴费、开票。报销结算时,需提前告知医院结算窗口工作人员,医保统筹支付后,剩余部分从被绑定人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待工作人员勾选后,就可以从被绑定人职工医保账户进行扣款。
原则上,要求全县所有定点医药机构都能够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截至目前,县医院、二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已可以使用。
3.注意事项:
(1)要绑定的家庭成员必须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医保或者居民医保),否则无法绑定。
(2)同一人只能被一个参保职工绑定为“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成员;
(3)现通过“豫事办”只能绑定持有身份证的家庭成员,如需绑定暂没有办理身份证的子女,可以通过线下渠道,到北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28-31号窗口办理。
业务咨询电话:0377-69210153 0377-69228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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