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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淅川县委淅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淅发〔2021〕8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18 09:11:44 浏览次数: 【字体:

关键词(简要描述政策):支持企业实施“三大改造”、支持5G产业项目发展、支持企业高效用地、鼓励打通产业链产品供应渠道

申报期限:根据省市通知

发文部门:淅川县人民政府

政策类型:申报审批

产业类别:第二产业

企业类型:中微企业

政策内容(即政策原条文):

(一)支持企业实施“三大改造”。对制造业企业的智能化改造项目和新建的智能制造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绿色化改造项目,积极争取省、市资金补助,经评审或认定后,按照生产和技术设备及配套工业软件投资额不超过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上级补助的,县财政不再补助。从2021年开始,被评为国家级智能工厂、智能车间的企业,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奖励,被评为省级智能工厂、智能车间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被评为国家、省绿色工厂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

(二)支持5G产业项目发展。采取事后奖补的方式,对于建成的5G应用示范项目,经市级以上认定后,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应用场景示范项目奖补20万元;同一应用场景规模化两点(含)以上应用场景示范项目奖补50万元。对5G产业其他项目奖补参照制造业项目奖补政策执行。

(三)支持企业高效用地。制造业项目用地列入市重点优先保障用地范围,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严格按照不低于城镇建设用地总规模的25%、力争达到30%的比例划定工业用地保护红线。支持工业用地快速落地开工,工业项目建设工程计划方案原则上由自然资源部门进行审查,不再提交规委会审议。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且用地集约节约的项目,土地出让底价可按所在地土地等级分别对应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实施工业用地弹性出让,探索推行工业用地“拿地即开工”改革。对县投资平台建设的标准化厂房,优先供地。县内工业厂房和厂区内科研建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照第一层12元/平方米,第二层6元/平方米的标准缴纳,第三层及以上不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工业厂房单层超过8米的,按实际建筑面积(不按计容面积)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企业办公用房按30元/平方米的标准缴纳。

(四)鼓励打通产业链产品供应渠道。各个产业链、各个产业联盟要组织产业链内企业和产业联盟企业积极进行产品对接活动,实现产业链和产业联盟之间企业、相关企业之间产品有序供应和使用。为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在不违背市场公平原则的前提下,鼓励由工信部门认定的产业链龙头企业向中小微企业(本集团除外)采购关联配套设备或零部件产品,并按实际采购额(以发票为准)的10%给予奖励,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申请条件、政策申报流程和时限要求、政策办理流程和时限要求:根据省市通知


终审:刘晓阁(科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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