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28号提案的回复
淅交字〔2019〕140号 签发 人:冯 涛
办理结果:B
淅川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28号提案的
回 复
尊敬的姚成儒、李建忠委员:
你们所提“关于修建盛湾镇瓦房村村部止红庙码头水泥路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感谢你们对我县交通运输工作的关注和关怀。下面,就你们关切的具体问题答复如下:
你们提的建议,对瓦房村群众出行和产业发展等方面均有重要意义。自全县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安排,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全力以赴推进贫困村通村道路建设工作。2018年,我局对瓦房村的通村道路进行了建设,依据《河南省贫困退出实施办法》、《南阳市交通运输脱贫专项方案》中贫困村退出考核交通运输有关指标标准(行政村与外部连接的一条出口道路实现硬化,路线通至行政村村委会(或学校),路面类型为水泥路面或沥青路面、其他硬化路面,路面宽度原则上不低于3.5米),瓦房村已达到交通运输脱贫标准。由于我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有限,并且还有其他贫困村通村道路需要建设,你们建议修建的瓦房村村部至红庙码头水泥路目前暂时因项目政策和资金等原因暂时无法实施。但我局会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交通部门汇报协调,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适时建设瓦房村村部至红庙码头水泥路。
最后,对你们给予交通工作的信任和关心再次表示感谢。欢迎对以后的交通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并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
2019年9月16日
分管领导:王国涛 电话:139******1375
办理人员:工程计划股 电话:69251990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 县政府督查室
淅川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9年9月16日印
(共印1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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