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操作指南(2025最新版)
温馨提示:根据国家会计管理新规,会计人员需限期完成信息采集,逾期未填报将影响:会计职称考试报名、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职业资格认定等权益。
01采集对象(五类必办人员)
必须申报人员:
1、现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2、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未在职人员;
3、拟报名初级会计考试的待业人员;
4、持博士学位拟报名中级会计考试的待业人员;
5、持有中级经济/统计/审计资格拟跨考中级会计人员。
02操作流程(PC端) (登录南阳市财政局 查看操作流程)
https://caizj.nanyang.gov.cn/2025/06-03/1042543.html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pdf
终审:卢少范(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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