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 和国务院决定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71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决定》已经2023年12月18日国务院第2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 李强 2024年1月13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 和国务院决定的决定 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401/content_6926806.htm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71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决定》已经2023年12月18日国务院第2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 李强 2024年1月13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 和国务院决定的决定 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401/content_6926806.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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