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淅川县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淅川县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7年3月22日在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梁明贵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淅川县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着力强化大局意识、担当精神和作风建设,坚持把支持稳增长作为财政工作的突出任务,切实发挥财政职能,大力强化收支管理,确保各项财政政策加力增效,各项财政工作任务进展顺利。
(一)2016年财政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2016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407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占年初预算84050万元的100%。其中:国税完成1744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8.2%;地税完成32553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1.1%;财政完成3407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税收完成499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9.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97799万元。其中:节能环保支出33454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7501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8632万元;医疗卫生支出512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993万元等。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9515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9256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04万元等。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63396万元。其中,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用支出31138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28268万元等。
3、县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县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完成46464万元。其中,收入居民养老保险基金12015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863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31586万元等。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县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完成41797万元。其中,支出居民养老保险基金8594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694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31509万元等。
(二)2016年财政工作情况
2016年,按照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有关决议和审查意见,贯彻落实中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各项决定和《预算法》要求,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强收入征管,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安排各项支出,深化完善财政改革,为县域经济和各项事业健康稳步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1、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2016年,面对收入组织工作异常困难的严峻局面,站位全局、忠诚担当、聚力征收,坚持实行日分析、周督导、月分解制度,以天保旬、以旬保月、以月保季,持续增力加压、精准施策、狠抓落实,圆满完成全年财政收入任务。2016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4070万元,同比增长8%,占年初预算的100%。税收收入完成49997万元,同比增长17.6%,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9.5%。
2、财政职能作用有效发挥。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扶持引导作用,全力支持县域经济健康发展。一是理顺县乡税收分成体制。印发了《淅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县乡税收分成办法的意见》(淅政〔2016〕13号),进一步明确了税收征管范围和责任,有效解决了“营改增”后财政结构性减收问题突出,以及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存在县乡收入范围划分不清,乡镇护税协税、培育税源积极性不高等问题,充分调动了乡镇依法征税的积极性。二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采取“收、调、减、控”四项措施,盘活用好涉农财政存量资金1.9亿元,统筹用于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和优先保障民生支出需要,进一步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全力争取融资和债券资金。按照《淅川县委常委会关于淅川县投融资平台组建工作的会议纪要》(淅办〔2016〕5号)的要求,成立了以淅川县建设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总公司和6个子公司的投融资平台,对口向上争取政策性投融资资金,并加大了债券资金争取力度,有力支持了统筹扶贫、丹阳社区棚户区改造、公路交通等公益性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
3、确保重点项目资金需要。为了促进财政预算早支出早见效,坚持抓调度、抓督导、抓协调,确保支出预算快速增长、保障县委、县政府重点项目资金有效落实。一是支持库区环保建设。投入财政资金3.45亿元,用于取缔网箱养鱼及关闭畜禽养殖场、库区及上游水污染治理项目、城乡两场建设及运营、库区垃圾清漂及清理等,确保了渠首渠道周边绿化工作高效推进,保障了库周生态隔离带建设任务的完成,有力支持了丹江库区水质保护和环境改善。二是保障重点项目需要。安排财政资金3.89亿元,用于安置房和棚改房项目建设、移民后期扶持、鹳河“两坝”工程、县医院迁建、中医院病房楼建设以及香严寺文物保护等重点项目按计划实施。三是推动交通畅通建设。拨付资金2.98亿元,用于农村公路路网改造、s335淅川段公路、县城园区工业大道、库区公路交通安全等设施配套建设,有力推动全县道路交通畅通。四是支持生态产业发展。筹措财政资金2578万元,用于支持全县软籽石榴、竹子和茶叶等生态产业壮大,增添生态产业亮点。
4、积极服务保障改善民生。一是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加快预算资金拨付进度,确保各项惠民惠农政策有效落实。对教育科技、社保就业、医疗卫生、文化事业和城区维护等涉及民众切身利益等方面的资金,认真审核、加速办理,确保各类资金及时准确拨付到位。二是全力支持扶贫工作。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1375万元、基础设施类投资3018万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1550万元、以工代赈资金584.7万元、企业产业化贴息252万元等,进一步改善贫困乡村生产生活条件,确保全县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全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争取到位厚坡镇大寨村美丽乡村项目资金1000万元,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770万元等,逐步改善农村面貌和基础设施建设,受益群众达9.7万人。
5、财政监管职能持续深化。深入贯彻落实《预算法》,持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积极构建现代财政管理机制,切实提高财政管理和服务水平。一是积极落实税制改革政策。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改革试点,自2016年5月1日起,将建筑、房地产、金融、生活服务等四大行业纳入营改增改革试点范围。扎实推进资源税改革,自2016年7月1日起,资源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合并统一征收,清理不合理不合规收费。二是持续推进公务卡支付结算制度改革。按照《淅川县加快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年公务卡消费4395笔,报销金额1320万元,占非转账支出的38%,方便了预算单位用款,减少了现金结算,提高了支付透明度。三是加大财政投资评审力度。2016年,主要对北区新水源竣工项目,林吉特研发中心,Y001、Y004、Y008、G241线及北区老街路等道路拆迁等财政投资评审项目进行了核算,充分发挥了财政监管职能,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能。全年完成财政投资评审项目95宗,送审资金54700万元,审定资金46021万元,审减资金8678万元,综合审减率15.87%。四是稳步推进政府采购工作。通过创新政府采购方式、扩大政府采购范围,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完成政府采购资金50251万元,节约资金4799万元,综合节支率9.55%。
各位代表,2016年财政预算任务的完成,是县委科学决策、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县政协监督指导、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乡镇、各部门共同努力、狠抓落实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财政改革发展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财政收入增幅回落,财政刚性支出增长,收支矛盾突出;资金统筹整合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还需继续提高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7年预算草案情况
2017年是夯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县乡人大换届的开局之年。编制好2017年预算,对于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一)2017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县委经济工作会等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十三五”规划确立的“四大战略”,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支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好发挥财政政策在稳增长和调结构中的积极作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加大脱贫攻坚等重点投入,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强化民生托底;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提高支出精准度和资金使用效益,为全面建设水清民富县强新淅川做出积极贡献。
(二)2017年县级财政预算安排
根据县委、县政府确定的2017年经济发展预期,充分考虑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减税降费政策调整等增减因素,2017年预算安排如下:
1、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经省市预算营业税改增值税统计口径调整,2016年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78256万元。以此为基数,2017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84518万元,增长8%。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7.95亿元。
2、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2017年县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22645万元,安排支出30625万元。
3、县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2017年县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54324万元,安排支出47091万元。
三、2017年财政重点工作
2017年,财政工作着力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积极谋划、主动作为、忠诚担当、真抓实干,进一步提高财政服务经济发展和保障民生的能力。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改进和加强预算管理,构建现代财政管理机制
一是依法加强财政收支管理。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坚决防止收取“过头税”,以及采取“空转”方式虚增财政收入的行为。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落实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对结转结余资金限期分配或支付,提高年初预算资金分配下达速度和拨付效率,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均衡性、有效性。二是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继续清理整合专项资金,严格控制和规范新设专项资金。按照国家要求,从2017年起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并统筹使用,相关支出予以重点保障。取消排污费、水资源费专款专用规定。三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统筹使用。加快安排使用收回的存量资金,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避免形成“二次”沉淀。加大预算编制与结转资金的统筹力度,编制预算时要优先考虑动用存量资金。四是持续发挥融资平台作用。要充分发挥融资平台职能,持续加大融资力度,拓宽投融资渠道,全力支持公益性项目有序推进。
(二)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增强经济发展活力
一是支持发展工业动能。支持优化产业结构,狠抓项目建设,加快结构调整,培育壮大汽车零部件和农副产品加工产业,支持培育淅减和福森发挥龙头作用,支持金博橡塑、林吉特、顺隆弹簧、金利管业等成长型企业加快发展,放大产业优势,实现跨越发展。二是支持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支持大力发展规模化、景观化和品牌化方向不动摇。加大农业结构性改革支持力度,全面落实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加大农业科技推广支持力度,支持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工程建设,巩固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支持发展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支持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积极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升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水平。三是支持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大去库存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积极支持发展金融、电商等新业态。完善农村物流体系。支持发展健康养老产业。四是提高财政服务企业能力。支持工业降本增效,继续开展财政服务企业年活动,在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上加大工作力度。创新涉企资金投入方式,探索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进一步发挥过桥资金和担保资金作用,缓解企业融资贵、融资难等问题和困难。
(三)支持生态环保建设,打造自然生态的绿水青山
一是突出生态环保重点。以实施水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为契机,确保城乡两厂(场)正常运行,支持完成县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和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推进大气、水源、土壤及工业点源、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巩固网箱养鱼取缔、畜禽养殖整治成果,提升污染治理水平。二是支持综合整治环境。加大水污染防治支持力度,落实“河长制”,抓好“五水共治”,加快清洁湖泊、丹江治理和小农水项目县工程建设,确保丹江口水库水质和城市集中饮用水源稳定达标。三是保障重点生态区域。围绕打造环库生态带,支持人工造林和石漠化治理,建设消落区生态隔离带,实施入河口生态修复。围绕建设景观廊道,支持高标准绿化环库公路、三淅高速和上荆路,以及丹淅快速通道、上九路和X011线等道路的绿化提升。
(四)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一是支持农村脱贫攻坚战。发挥政府投入在扶贫开发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以脱贫规划为引领,积极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探索“财政+金融”的有效方式,引导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扶贫,确保圆满完成年度脱贫任务。二是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支持开展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和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加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饮水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环境。三是支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持提高城乡低保、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等社会保障群体补助标准。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扶贫济困机制,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政策的有效衔接。支持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支持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完善落实就业创业各项扶持政策。四是支持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巩固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支持中小学新建、改扩建,支持农村中小学校优化布局和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强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支持建立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支持创新发展文化产业。支持提高政法机关执法办案能力和政法机关基础设施建设。
(五)加快推进财政改革,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
一是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探索政府与社会资金合作,逐步开展PPP模式应用,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二是规范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制度,规范相关配套政策,探索开展按部门编制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促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健康开展。三是强化政府债务管理。研究加强或有债务监管,力争构建起较为完备的债务管理制度体系。加强政府债券资金管理,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四是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完善县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机制,以资金使用绩效为导向推动专项资金清理整合。探索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的机制。五是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预算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嵌入预算执行流程、覆盖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管机制,加大对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惩戒力度,确保各项财税政策有效落实和财政资金安全运行。
各位代表,做好今年的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忠诚担当,务实重干,改革创新,狠抓落实,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实现水清民富县强新淅川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表:1、淅川县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表
2、淅川县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表
3、淅川县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表
4、淅川县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表
5、淅川县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表(草案)
6、淅川县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草案)
7、淅川县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表(草案)
8、淅川县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表(草案)
附表1
淅川县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算数 |
完成数 |
为预算% |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
84050 |
84070 |
100 |
一、增值税 |
6938 |
16062 |
231.5 |
二、营业税 |
18352 |
16105 |
87.8 |
三、企业所得税 |
3701 |
3779 |
102.1 |
四、个人所得税 |
832 |
651 |
78.2 |
五、城市维护建设税 |
2017 |
2167 |
107.4 |
六、烟叶税 |
1273 |
1137 |
89.4 |
七、其它各税 |
3453 |
4281 |
124 |
八、耕地占用税 |
6349 |
4039 |
63.6 |
九、契税 |
3011 |
1776 |
59 |
十、专项收入 |
2199 |
2332 |
106 |
十一、国有资产收益 |
17650 |
8848 |
50.1 |
十二、行政罚没及其他收入 |
18275 |
22893 |
125.3 |
按征收部门划分 |
|
|
|
一、国税组织收入 |
8255 |
17444 |
211.3 |
二、地税组织收入 |
39551 |
32553 |
82.3 |
三、财政组织收入 |
36244 |
34073 |
94 |
注:不含中央、省、市分成部分
附表2
淅川县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完成数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
397799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9805 |
二、外交支出 |
|
三、国防支出 |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15017 |
五、教育支出 |
76430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8632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3448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50993 |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51281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33454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8895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75015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11236 |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5968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1944 |
十六、金融支出 |
207 |
十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2423 |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 |
10468 |
十九、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609 |
二十、国债付息支出 |
|
二十一、其他支出 |
180 |
二十二、债务付息支出 |
1794 |
附表3
淅川县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收入数 |
项 目 |
支出数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
19515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
63396 |
一、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
19256 |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 |
28268 |
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 |
82 |
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 |
58 |
三、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 |
|
三、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 |
31138 |
四、污水处理费收入 |
73 |
四、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基金 |
2790 |
五、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 |
104 |
五、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
1022 |
六、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 |
|
六、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 |
120 |
|
|
|
|
|
|
|
|
|
|
|
|
|
|
|
|
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资金来源包括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和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附表4
淅川县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收 入 |
支 出 |
结 余 |
社会保险基金合计 |
46464 |
41797 |
4667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 |
12015 |
8594 |
3421 |
收入:个人缴费 |
2377 |
|
|
财政补助:中央 |
7495 |
|
|
省级 |
637 |
|
|
市级 |
403 |
|
|
县级 |
802 |
|
|
其他收入(利息及转移收入) |
301 |
|
|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
|
|
|
收入:财政补助 |
|
|
|
经办机构征缴 |
|
|
|
其他收入(利息及转移收入) |
|
|
|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
2863 |
1694 |
1169 |
收入:个人缴费 |
544 |
|
|
财政补助:中央 |
1623 |
|
|
省级 |
511 |
|
|
市级 |
78 |
|
|
县级 |
99 |
|
|
利息收入 |
8 |
|
|
新农合基金 |
31586 |
31509 |
77 |
收入:个人缴费 |
7544 |
|
|
财政补助:中央 |
16569 |
|
|
省级 |
5551 |
|
|
市级 |
755 |
|
|
县级 |
1132 |
|
|
利息收入 |
35 |
|
|
生育保险金 |
|
|
|
大额医保 |
|
|
|
附表5
淅川县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表(草案)
单位:万元
项 目 |
上年决算数(调整后) |
预算数 |
调整后增减% |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
78256 |
84518 |
8 |
一、税收收入 |
44183 |
49020 |
10.9 |
增值税 |
26353 |
25842 |
-1.9 |
营业税 |
|
|
|
企业所得税 |
3779 |
4356 |
15.3 |
个人所得税 |
651 |
891 |
26.9 |
资源税 |
168 |
230 |
36.9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167 |
2964 |
36.8 |
房产税 |
1011 |
1383 |
36.8 |
印花税 |
358 |
490 |
36.9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1195 |
1635 |
36.8 |
土地增值税 |
1063 |
1455 |
36.9 |
车船税 |
486 |
|
|
耕地占用税 |
4039 |
5789 |
43.3 |
契税 |
1776 |
2429 |
36.8 |
烟叶税 |
1137 |
1556 |
36.9 |
二、非税收入 |
34073 |
35498 |
4.2 |
专项收入 |
2332 |
2429 |
4.2 |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
20237 |
21084 |
4.2 |
罚没收入 |
2261 |
2355 |
4.2 |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
8848 |
9218 |
4.2 |
其他收入 |
395 |
412 |
4.3 |
附表6
淅川县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草案)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算数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
279502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25480 |
二、外交支出 |
|
三、国防支出 |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11068 |
五、教育支出 |
50655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4400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2408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6692 |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38842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29833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8800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42243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7874 |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2800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1300 |
十六、金融支出 |
345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2071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3301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280 |
二十一、预备费 |
4200 |
二十二、其他支出 |
200 |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
6710 |
二十四、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
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上级财政下达的提前告知资金,不含2017年上级财政未确定的专项项目资金。
附表7
淅川县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表(草案)
单位:万元
项 目 |
收入数 |
项 目 |
支出数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
22645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
30625 |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
21980 |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 |
21980 |
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 |
85 |
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 |
85 |
三、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 |
|
三、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 |
|
四、污水处理费收入 |
80 |
四、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基金 |
7500 |
五、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 |
500 |
五、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
785 |
六、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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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 |
2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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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资金来源包括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和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附表8
淅川县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表(草案)
单位:万元
项 目 |
收 入 |
支 出 |
结 余 |
社会保险基金合计 |
54324 |
47091 |
7233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 |
12253 |
9005 |
3248 |
收入:个人缴费 |
2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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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补助:中央 |
9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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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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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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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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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收入(利息及转移收入) |
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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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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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财政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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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机构征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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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收入(利息及转移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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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
3460 |
1981 |
1479 |
收入:个人缴费 |
8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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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补助:中央 |
26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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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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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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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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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收入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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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基金 |
38611 |
36105 |
2505 |
收入:个人缴费 |
94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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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补助:中央 |
29056 |
|
|
省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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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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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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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收入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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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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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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