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
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
一、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内容
对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退役军人,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 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5000元。
二、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创业者2017年以后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人经营,工商注册行政区域为淅川县。
(二)创业者为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退役军人其中一种。
(三)创业者本人未缴纳除自创企业和灵活就业之外的企、事业养老保险。
三、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开业补贴申请表;
(二)创业者身份证、就业创业证;
(三)创业者符合相应身份的证明材料;
(四)营业执照;
(五)6个月工资支付凭证(企业需使用公司账户银行转账回单电子凭证且注明“工资”,有雇工个体工商户提供支付工资相关电子凭证);
(六)创业者本人银行账号(原则上必须为社保卡金融账户);
(七)正常经营证明材料(连续6个月经营流水在5000元以上);
四、受理流程
受理窗口为政务服务中心2楼20号窗口,随时受理,按季度办结。受理后,县人社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的及时告知申请人,审核通过的对申报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公示后拨付资金。
五、咨询电话
淅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77-69216895
淅川县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窗口:0377-6921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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