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8号提案的答复
淅市监〔2025〕47号 签发人:李建涛 办理结果:A
冉红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督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局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单位自收到提案后,各级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了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相关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指定由分管副局长牵头,组织业务股室和相关市场监管所认真梳理工作建议所指出的问题,迅速查对核实、立行整改。
一、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部分学校食堂管理不到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食物混杂异物、用餐器具不洁、用餐桌椅、地面环境不洁、食材来源不明、仓库储存不符合要求、食品生熟未严格分开、未留样;有的食堂从业人员未经过专业培训、人员流动性大、责任心不强等。
整改措施:自2021年我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2022年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评价工作以来,我局对学校食品安全制度及配套记录表进行健全和统一,包括: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职责,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食品安全自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食品留样,食品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定期清洗消毒、维护、校验,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有害生物防治,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学校分餐食品安全管理,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等系列制度和岗位操作要求。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我局将联合教体局责令全县各级学校对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成立专项督查组,建立不定期巡查制度,加强对学校食堂制度健全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严格落实。
根据《河南省食品经营安全监管责任清单》要求,我局每季度要对学校食堂开展一次全覆盖监督检查,春、秋季开学时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持续加强对学校食堂的检查和问题整改清零,确保辖区内所有学校的食品安全。
近年来,结合各级纪委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集中整治要求,我局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会同教体、公安、卫健、财政等部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形成综合治理合力,每学期对学校食堂、承包经营食堂的企业、大宗食材配送企业、校外供餐单位等开展联合检查,加大对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力度,构建校园食品安全高压态势,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二、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围绕中央八项规定,“以案促改”警示主题教育,加强工作作风建设。持续加大校园餐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力度,积极协调多部门协作,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级学校健全并落实各项食品安全制度,并持续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贯,大力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活动,利用智慧监管平台,加快信息公示进度,畅通食品安全举报渠道。为构建“企业自律、群众参与、政府监管”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社会共治新模式而努力,切实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全县校园食品安全。
2025年9月9日
分管领导:单志范 (0377)69256196
承 办 人:魏 盼 (0377)6925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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