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 第14号提案的答复
淅市监〔2025〕48号 签发人:李建涛 办理结果:A
徐勤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外卖食品安全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深切关注和专业建议。现就提案中涉及市场监管部门职责的内容回复如下:
一、食材溯源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在食材溯源管理方面,市场监管部门严格依照《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督促外卖平台及商家全面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要求商家对采购的肉类、蔬菜等食材严格把关,留存检疫证明、农残检测报告等凭证,确保食材来源可溯、质量可控。同时,监督平台在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商家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
二、外卖纠纷处理机制运行情况
关于外卖纠纷处理,根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外卖平台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处理制度,公开投诉渠道,确保对涉及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及时响应、妥善处理。若消费者与商家或平台就纠纷处理未能达成一致,可通过 12315 热线等渠道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我们将依法受理并开展调查,依据调查结果作出公正处理,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日常监管与违法查处措施
在日常监管中,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强对网络餐饮服务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通过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检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核查商家的食材储存、加工制作等环节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罚,形成有效震慑,推动外卖行业规范经营。
四、下一步工作方向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履行监管职责,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提升外卖食品安全水平,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餐饮服务。
再次感谢您的宝贵提案!
2025年9月10日
分管领导:单志范 (0377)69256196
承 办 人:魏 盼 (0377)6925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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