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7号提案的答复
淅民字〔2025〕24号 签发人:张晓松 办理结果:A
尊敬的李海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我县“三新领域”凝聚与服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我县“三新领域”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新社会组织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参与者,在服务群众、促进和谐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民政局作为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的核心部门,始终将新社会组织建设置于重要位置,通过履行职能、创新举措,全方位推动新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登记管理:筑牢新社会组织规范发展基石
1. 优化登记流程,降低准入门槛。针对新社会组织成立初期面临的流程复杂、材料繁琐等问题,民政局持续简化登记审批环节,压缩办理时限,将成立登记、变更登记等事项办理时限缩短30%以上。同时,推行“一次性告知”“容缺受理”制度,明确登记材料清单和填写规范,为初创新社会组织提供清晰指引,有效降低其成立成本。
2. 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合法合规。在登记过程中,严格审核新社会组织的章程制定、人员构成、业务范围等关键信息,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耐心解释原因并指导整改;对存在潜在风险的,及时预警并协助规范,从源头保障新社会组织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二、培育扶持:激发新社会组织发展活力
1. 搭建孵化平台,提供成长助力。牵头建设县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为初创期新社会组织提供免费办公场地,以及政策咨询、项目策划、能力培训等“一站式”孵化服务。截至目前,已建成县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1个,累计孵化新社会组织10余家,涵盖社区服务、文化公益、环境保护等多个领域。
2. 推动资源对接,强化合作共赢。搭建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对接平台,推动政府购买服务与新社会组织服务能力精准匹配。同时,引导企业、基金会等社会力量为新社会组织提供资金、物资支持,形成多元共治的扶持格局。近年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累计投入资金30余万元,为社区孤寡老人、困境儿童、残疾人提供专业社工服务,累计受益1200人次。有效发挥了社会组织在基层社区治理方面的特殊优势。
三、党建引领:把准新社会组织正确发展方向
推动党组织覆盖:坚持“应建尽建”原则,通过单独建、联合建、挂靠建等方式,加大在“三新领域”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的力度。严格落实社会组织登记时同步统计党员信息、年检年报时同步检查报告党建工作、评估时同步将党建工作纳入重要指标的“三同步”要求。各社会组织要将党建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章程,积极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组织党员志愿者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引领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四、监督服务:保障新社会组织健康运行
1.完善监管机制,规范内部治理。建立新社会组织年度检查、随机抽查相结合的监管机制,重点检查章程执行、财务收支、业务活动等情况。对存在问题的新社会组织,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其限期整改;对违法违规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维护行业秩序。
2. 强化服务保障,解决实际难题。设立新社会组织服务热线和专属联络员,及时解答其在运营过程中遇到的政策咨询、业务指导等问题。针对部分新社会组织财务管理不规范、专业人才短缺等问题,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和上门指导,帮助其提升内部治理能力。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虽然我们在加强“三新领域”凝聚与服务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部分“三新领域”社会组织发展还不够成熟,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加大对“三新领域”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合作等方式,为其提供更多的发展资源和空间。二是持续配合县委社工部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创新党建工作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三新领域”社会组织中的政治引领和战斗堡垒作用。三是加强对“三新领域”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规范其内部治理和业务活动,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三新领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5年9月10日
分管领导:范仁素 69237028
办理人员:王 翔 69228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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