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79号提案的答复
淅民字〔2025〕23号 签发人:张晓松 办理结果:A
苏振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淅川县城区道路命名工作”的建议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对于您对淅川县城区道路命名工作的深切关注和宝贵建议,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淅川县民政局始终将道路命名工作视为一项至关重要的任务,严格按照《地名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针对您所提及的“丹江大道原指南阳路,现指老上九路”以及“丹阳大道易与老丹阳路现东风路混淆”的问题,淅川县人民政府已在《关于对城区街道等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通知》(淅政文〔2020〕43号)文件中作出了明确的规范和调整:
1.丹阳路更名为“东风路”:自盐库岭经移民局、电业局至范蠡公园西门,南北走向。报建时建设局命名为东风路,市民已叫俗。
2.丹江大道更名为“南阳路”:连接范蠡大道与鹳河大桥全长5公里,宽50米,东西走向。报建时建设局命名为南阳路市民已叫俗。更名后可将金河段命名为“南阳西路”。
3.渠首大道更名为“丹江大道”:连接淅西路口经二初中三小、新县医院至南环路,全长6.8公里,宽50米,南北向:为城区主干道之一,丹江为纵贯我县境内的主要河流,一江两岸文化底蕴丰厚,民风民俗淳朴,以其命名体现山水文化。
4.东滨河路更名为“丹阳大道”:地处城区鹳河以东,规划建成为渑淅高速淅川县城南北两个出口的快速连线。为纪念已被丹江口水库淹没的楚始都丹阳所在地而命名。
再次感谢您对淅川县城区道路命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持续努力,不断完善相关工作,为市民提供更加便捷、有序的城市环境。
2025年9月10日
分管领导:杨俊朝 69237096
办理人员:李泽岚 69237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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